西安新闻网讯 日前,西北政法大学举行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培养德才兼备高素质人才”座谈会。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师生代表及司法工作者代表结合学习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研究生院院长孙昊亮、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马成等人分别围绕传承红色基因、法治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教学、新文科建设等内容,展开深入交流研讨。大家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红色基因、用好红色资源,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为法治中国、法治陕西建设培养更多德才兼备高素质人才。 该校民商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李思淇、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20级研究生任艺莹作为学生代表发言时表示,将用奋斗和担当点亮青春,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艳娟、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纪胜利分别以《努力奋进 砥砺前行 做新时代优秀司法工作者》《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题,结合司法实务工作,交流学习体会。 该校校党委书记孙国华在讲话中指出,全校将全面系统学习,加强研究阐释,推动学习转化,更加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有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切实以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力以赴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未来,学校将在六个方面持续发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赓续红色血脉,深化红色文化育人模范大学创建工作;德法兼修,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塑造“大先生”,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他强调,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讲话精神化作实际行动,做到常学常新、常用常新、常践常新,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 通讯员 张佼
2022-04-30
为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4月26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共育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座谈会暨“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 雁塔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云峰指出,“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承载着新中国红色司法文化“一刻也离不开群众”的精神内核,是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重要思想方法,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精神财富。“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和“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的落成,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加强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大力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此次与西北政法大学加强合作,为双方充分发挥司法实践优势和学术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促进融合发展,实现资源共建共享,互促互进,合作共赢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李云峰希望以此次揭牌仪式为契机,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赓续司法为民红色血脉,打造法院与院校合作“人才高地”新品牌。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表示,此次与雁塔区法院两个实践基地的揭牌启用是深化院校合作,实现审判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相互融合促进,共同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的务实行动,双方将始终本着“互补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努力推动人民司法理论研究与实践水平的提升,不断促进法学研究、法治人才培养的协同创新,为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在随后召开的“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共育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座谈会上,李云峰院长介绍了雁塔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范九利校长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教育与科研工作情况。双方还结合各自工作就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务求取得实效进行了深入探讨。 西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海峰就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不断加强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努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完善合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建设实施方案,细化教学研讨模式和机制,将此项工作实质化运行,切实发挥“两大基地”的功能作用,为提升院校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法院审判工作水平作出积极贡献。二是强化法律实务,紧紧围绕“六个院”建设目标,加强理论和实证研究,着力破解构建权责一体的审判权运行体系、加强类案规律化和个案特质化研究、统一法律适用、提升案件审执质效等重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三是多出科研成果,以“两个基地”揭牌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科研交流,实现“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作用,推进法院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助力高校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推动司法理论成果与审判实务有机结合、落地见效。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哲浩 李洁)
2022-04-30
(陕西新闻联播) 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争取跑出当代青年的最好成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我省高校师生中引起热烈反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始终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思政课的本质是讲道理,要注重方式方法,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老师要用心教,学生要用心悟,达到沟通心灵、启智润心、激扬斗志。今天,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陕西师范大学举办2021年度陕西高校思政课教师“大练兵”省级展示活动,从全省5570名思政课教师和部分专业课教师中脱颖而出的180名思政课教师线上展示教学成果,我省各地近10万师生同步观摩,共享“云端”思政盛宴。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师 范海龙:我们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利用好思政课大练兵这个平台,将教学与科研结合起来,提升教学能力,切实提高思政课教学效果,打造高精尖水平思政课。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授 杨平:立足于我们学校师范教育的优势和特色,充分利用好大中小思政课建设一体化平台,把思政课的道理讲深、讲透、讲活、助力学生树立“四个自信”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 周嘉豪:青春向党,不负人民。努力成为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 ,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 伏馨羽: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争取跑出当代青年的最好成绩! 在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师生们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家表示,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一定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红色基因,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成为自觉追求。 西北大学哲学学院 副教授 郭振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进一步明确了方向。我们要加强理论和政治学习,回答好世界怎么了,人类向何处去的时代之题。 西北大学哲学学院2019级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 吴天歌 :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人民,扎实学习好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听党话,跟党走,争做复兴栋梁强国先锋。 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 余瑞:西北政法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的前身同为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我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让红色文化浸润青年学子的精神底色。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的重要讲话,更加坚定延安大学师生们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延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21级 学生 党彬心: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希望广大青年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 ,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作为延大的一名学子,我们要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弘扬延安精神。 延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学生 刘昊毅: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青春,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我们更应该牢记自己的使命,永远坚定不移跟党走听党话,不负时代、不负韶华,用知识武装自己,担起属于自己青春使命。 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助力团的部分成员利用课余时间筹备“西农学子短视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动员广大学生发挥专长,通过产品包装、品牌设计、直播带货等方式,助力合阳、镇巴、城固等地特色农产品拓展销路。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派驻镇巴县研究生助力团 团长 王超:我们研究生助力团将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持扎根秦巴大地,继续开展产业帮扶和教育帮扶工作,办好产业对接和科普大讲堂活动,助力当地产业振兴。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派驻合阳县研究生助力团 团长 刘璐:充分发挥各自专业所长,让青春梦想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奋力交出不愧于党和人民的满意答卷。 【记者】高奇发,张力 李红娟 王渭征 李楠 王锦 李宏杰 杨凌台 李泉林
2022-04-27
4月2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暨与西北政法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据悉,西安中院将与西北政法大学携手共建西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治协同创新平台、西北政法大学实践教育基地,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司法审判水平。西部法制报记者刘鸯 摄
2022-04-26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赴印台调研团队撰写的《传承红色文化助推社区治理现代化研究》荣获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优秀调研报告。 2021年7月17日至21日,该团队由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斌通和马军强老师带队,先后走访三里洞街道芳草社区、延安路社区、新建社区,城关街道南苑社区、北街社区等地调研,对城关街道南苑社区创新推行的红色“家”物业服务,三里洞街道延安路社区成立的红色物业工作室等特色做法给予了肯定,并就如何加强物业党建联建,强化基层治理提出了宝贵意见。调研报告的形成及荣誉的获得,体现了印台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突出成绩,对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印台特点、社区治理特征的“印台实践”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2-04-22
西北政法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聚焦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生为中心,构建课堂实践教学活动、校园文化建设、思想价值引领、专业平台建设“四位一体”育人体系,扎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决策部署。 ——统筹资源,整合力量,完善美育课堂实践教学活动管理。一是推进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组织开展面向全校学生有趣味性的艺术类公共课程、工作坊和讲座。开设涵盖音乐、美术、舞蹈、戏剧、书法、影视等诸多门类艺术课程,满足广大学生对艺术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的需求。二是有效推动第二课堂实践课程建设,开展《合唱表演》《器乐合奏》《歌舞综艺表演》等艺术类实训选修课程,强化学生美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三是营造校园美育文化氛围。围绕“新时代美育实践”为主,开展校园美育文化传播活动,校园合唱快闪、专场音乐会等特色活动,将美育带入校园生活,引导学生认识美和感受美。 ——育人为本,面向人人,提升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际效果。一是实施高雅艺术展演计划,邀请西安音乐学院青春混声合唱团、陕西佳音合唱团等进校园专场演出,发挥高雅艺术引领作用。每年策划开展孟夏音乐会、美术工作坊汇报作品展、新年音乐会活动,激发全校师生对校园生活、对艺术的热情。二是创建由校艺术教育中心负责指导的专业学生艺术团、合唱团、民乐团、管弦乐团和美术工作坊,打造专业性强、群众性强的学生艺术团队,在全国及陕西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优秀组织奖、全国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陕西一等奖两项。三是依托校内平台,开展校园艺术特长大赛,激发同学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增强美育在校园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强化在美育中融汇思想价值引领。该校积极制定文化教育规划纲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计划,利用学校的文化底蕴营造红色文化美育氛围,不断创新丰富活动项目和内容,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一是以校庆为契机,从陕北公学的历史出发,开展“黄河大合唱”专场音乐会活动重温红色经典,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二是开展“庆祝建党百年,传承红色基因”主题艺术展演活动、庆祝建党100周年专场音乐会弘扬爱国荣校主旋律,以优秀革命文化感染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爱校荣校情怀。三是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廉以养德,文以化人”等艺术作品展演活动,遵循“以美启德”“以美育德”的育人方针,在美育教育中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形象化、生活化,使学生潜移默化地接受美的熏陶。 ——以艺战“疫”,以情暖心,发挥美育平台凝心聚力作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该校学工干部坚守岗位、冲锋一线,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致敬每一位在岗位上坚守的志愿者,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一是举办“携手战‘疫’,长安常安”2022年元旦“云”晚会,老师、同学、家长、校友共计九万余人于“云”端相会,用“键与键”的相逢共享“面对面”的喜悦,提升了疫情期间师生、家校的凝聚力。二是艺术教育师生共同策划合唱歌曲《阳光总在风雨后》《寄往人海的一封信》,以歌凝心,以歌为信,致敬抗疫中每一个平凡的生命与不平凡的使命。三是该校美术工作坊学生主动为奋战在一线工作的老师送“福”字,用实际行动感谢老师们的无私付出,充分体现出美育平台在疫情期间凝心聚力的独特效果。
2022-04-21
在第七个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4月14日下午,省政府办公厅举办机关大讲堂,邀请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副院长宋海彬教授就《总体国家安全观与新时代的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开展专题授课。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宇松主持,相关厅领导和厅机关、厅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 宋海彬教授从中国共产党国家安全观的历史演进、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方位、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历史性变革、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法律规范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实施体系建设等几个方面为大家做了讲解,让大家对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进程有了进一步了解和认识。 周宇松同志要求,全厅干部职工要牢记政府机关属性,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升保密安全工作水平,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2022-04-19
筑牢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四月十三日,岚皋县委统战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本报记者 刘枫摄 4月14日,宁陕县公安局干警在应急演练活动期间向小学生发放宣传彩页,讲解国家安全相关知识。 本报通讯员 贾恒恒摄 本报记者 刘曌琼 王帅 甘甜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近年来,我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大屏+小屏”“线上+线下”的形式,推进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推动构建大安全格局。 加强宣传教育 构筑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国家安全是大事,咱每个人都有责任。”4月13日,在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岚皋县委统战部联合相关部门在县城中心小河口广场开展国家安全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国家安全、疫情防控、反电信网络诈骗等知识和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连日来,全省各地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将国家安全知识送入“寻常百姓家”,送进万千老百姓的心里,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西北政法大学基地紧紧围绕强化领导干部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充分利用学校专业优势和学科优势,开发设计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培训。自2019年以来,作为省委组织部计划班次,基地已举办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培训5期,全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人,省级相关部门县处级干部共230名学员参加学习交流。此外,还与省内外多地联合举办业务知识培训。为了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基地综合运用课堂讲授、现场教学、体验式教学、结构化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教学活动,并打造了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怖法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西安公安局高新分局、西安廉洁教育警示基地等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现场教学点,将教学从课堂延伸到了改革实践的前沿阵地,着力构建“理论—实践—思考—提升”的培训体系。 参加2021年春季学期专题研讨班的学员表示,本次培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过学习国内外反恐怖形势、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物安全等知识,提升了领导干部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营造清朗空间 守好网络安全“红线” 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 近日,西安市临潼区网信办在开展网站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网站存在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网络安全意识淡漠、网站长期无人维护、网站页面被篡改,导致有害信息传播扩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3月31日,临潼区网信办联合公安临潼分局依法对辖区5家商业网站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教育,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加强网站安全维护。 这是我省积极筑牢网络安全防线、推进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的一个缩影。 网络安全,人人有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指引下,陕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四个坚持”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强化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全省网络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显著提升。 近年来,我省不断强化顶层设计,搭建网络安全的“四梁八柱”。2019年,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升格为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增强了工作力量。同时,我省严格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等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先后制定出台《陕西省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搭建了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制度和管理措施。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近年来,我省先后制定《陕西省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陕西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范围、监管内容、管理权限、处置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治理网络乱象为重点,以打击网络违法为突破口,以网络综合治理为抓手,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专项整治,不断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同时,我省加强网络执法,紧盯重点环节中各类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发现重要案件线索,重点对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传播虚假信息等网络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你已进入危险区域,请快速离开……”4月13日,黄陵矿业一号煤矿“AI+NOSA”深度融合安全管理系统在识别现场模拟违章人员后,闭锁所有设备并发出语音警报。同时,地面调度指挥中心开始跟踪处理。该系统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了人工和科技对安全风险的双重管控。 安全生产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在“十三五”期间连续下降的基础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分别下降25.92%、16.15%。10个设区市及韩城市的事故总量均实现较大幅度下降。 数据的背后,是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的努力和付出。 建立任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 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对市级党委政府开展考核,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厘清省级部门和中央驻陕单位、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建立职责任务清单。印发企业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紧盯重点领域,防范安全风险—— 2021年,煤矿领域出台六项标准,实施分类处置,全面完成灾害风险普查,开展全系统各环节“4个100%”安全大检查。工矿商贸领域推进非煤矿山“四化”建设,督促事故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特别规定”,完成秦岭生态保护区61座尾矿库安全风险治理任务。危化品领域全面完成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完成11家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强力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 排查治理隐患,提高执法效能——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整治。 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方面,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交叉互检、异地执法等。同时,健全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调查协作机制,事故查处力度不断强化。 安全生产,重如泰山。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严守安全底线、严格依法监管、生命安全至上已成为全社会共识。
2022-04-18
中国共产党延安局部执政时期文物保护的法治实践 □ 李伟弟 殷 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对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关注,不仅是今天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共识,同时也是延安局部执政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共识。可以说,从1935年10月19日党中央“落户”延安至1948年3月23日东渡黄河的十三年局部执政成功实践,锤炼了党的执政本领,为党在全国执政积累了重要经验。在这一系列的执政经验中,文物保护工作经验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却未得到足够的关注。 综观对于延安时期文物保护工作的研究,多是对资料的收集和描述,且对法治建设着墨不多,未能对延安时期文物保护的法治实践之特点作出阐释。延安时期的十三年局部执政论证和检验了中国共产党的治理方略,可以说,延安时期文物保护法治实践的经验仍然影响着当下我国文物保护的立法模式,于当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然存在着深远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讲道,“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延安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经验便是强调法治的作用。十三年的法治实践可以概括为“推进内容精细化与规定健全化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与边区军政实践相贯通”“抓住关键少数与人民群众普遍性教育相统一”三个特点。 推进内容精细化与规定健全化相结合 延安时期关于文物保护的首次规定见于1939年3月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的《关于保存历史文献及古迹古物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首开延安时期文物保护法治实践的先河,其篇幅简短,全文仅120个字,将“一切历史文献以及各种古迹古物”纳入了保护范围,并要求“各地方、各学校、各机关和一切人民团体”均负有保护和送交义务。尽管规定的内容较为简单,主要是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并作出原则性规定,但其对之后的规范划定文物保护义务对象以及文物保护的基本义务提供了重要的指导。作为延安时期文物保护的首个规定,这种宜粗不宜细的思路较好地平衡了原则性和适用性的关系,为总结吸收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留下了空间,也为内容精细化与规定健全化奠定了基础。 1939年11月23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高自立、教育厅厅长周扬联名签发了《陕甘宁边区政府给各分区行政专员、各县县长的训令——为调查古物、文献及古迹事》(以下简称《训令》),《训令》在内容精细化上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一步主要来源于《通告》之后陕甘宁边区政府以及陕甘宁边区人民群众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实践经验总结与调查研究。《训令》的内容大致可以总结为三种类型、四种方法以及两种奖励办法:首先,《训令》首次将文物分为三类——古物、文献、名胜古迹。其次,提出了文物调查的四种方法,即“各县、区、乡政府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广泛地访问民众”“向老学者访问”“县、区、乡负责人亲自调查”。最后,提出“群众自愿将所收存之古物、文献送政府或出卖于政府保管者酌予奖励”“各级政府人员在进行调查中办事出力或发现出重大价值之古物、文献、名胜古迹者,亦当酌予奖励”等两种奖励办法。其中,文物调查方法以及奖励办法在现行法律规定中仍然可以觅得踪迹。 1941年11月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明确了边区政府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归属,即县政府“第三科掌理……图书馆、公园、古迹、编修县志”等事宜。1947年7月,中央工委下达的《关于禁止毁坏古书、古迹的指示》对文物保护办法进行了更加精细的类型化处理,“对于现有书籍及古物,如已分散的,应当尽可能设法收集凑拢。还没有分散的,务必指定专人妥当管理,或暂就原地保存,或在必要与方便时,集中在一定适当地方保管……古庙古迹亦必须保存,禁止拆毁。已开始破坏的必须停止,将来统一处理”。《关于禁止毁坏古书、古迹的指示》吸收了《训令》划分的文物三种类型,在此基础上采取了针对性的做法,是中央对于边区政府文物保护的有益探索的采纳和推广。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正式公布施行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文物保护作出规定,第九条丙款规定:“名胜古迹,应妥为保护。被接收的有历史价值或学术价值的特殊的图书、古物、美术品等,应开具清单,呈交各地高级政府处理。”从《通告》到《中国土地法大纲》,从规范到法律,1939年到1947年间的法治实践,中国共产党文物保护的规定不断趋于健全化,内容也不断臻于精细化。 1948年3月, 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陕甘宁和晋绥联防军区司令员贺龙、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习仲勋联名签发的《保护各地文物古迹布告》(以下简称《布告》)堪称延安时期文物保护法律文件内容精细化的集大成者。《布告》对文物种类进行了进一步细分,分为甲(古版书籍、宗教经典、地方志、风土志等)、乙(贵重图书资料, 包括外文书刊、专科书籍及各种调查统计、图表等)、丙(古代钱币铜铁钟鼎陶瓷器皿、古字画、碑帖、雕刻及其照片等)三类。此外,《布告》对于新解放区和老解放区的文物保护也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差异化规定,即新解放区“应由军队政治机关训令其所属部队切实遵守保护古迹文物的法令,其中特别贵者应由政治机关或当地县委、县府负责征集,并开具清单,派人护送至西北局宣传部,以便统一保管”,老区及半老区“土改中已分配给群众或为当地人民私自取得者,应由当地县级党政机关设法接收,必要时得予以适当代价”。1939年的《训令》到1948年《布告》的内容精细化过程,总结了9年间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从而把握了文物保护法治活动的一般规律。在最初灵活的原则性规定基础上,不断吸纳法治实践成果,进行更加细致的建构,这些建构经受住了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成为当下我国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坚持党的领导与边区军政实践相贯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回望过往历程,眺望前方征途,我们必须始终赓续红色血脉,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指引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继往开来,开拓前进”。延安时期文物保护法治实践为今日提供的重要经验便是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化保护及文物保护的正确领导,形成了正确的理论、原则、方法。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指出,学习我们的历史遗产,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给以批判的总结,是我们学习的另一个任务。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对于这些,我们还是小学生。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 通过梳理延安时期文物保护法治实践的材料可以发现,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毛泽东同志发表讲话之前,文物保护的范围被限定为红色文物。例如1937年5月10日中央军委发出的关于征集历史材料的通知,其目的是纪念“八一”建军节十周年编辑全国红军战史。针对广义文物保护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均产生于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之后,如1939年的《通告》。相当数量的文物保护规范性法律文件由中共中央或其工作部门签发,如1939年3月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出的《通告》,1946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注意爱护古迹的指示》,1947年7月中央工委下达的《关于禁止毁坏古书、古迹的指示》,1947年10月10日由中共中央正式公布施行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等。可见,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延安时期的文物保护法治实践之中。同时,党的领导也确保了延安时期的文物保护法治得以开展在全党上下的共识基础之上,确保党的意志和决定得到真正的贯彻实施。 除中共中央或其工作部门签发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外,边区政府和军队在文物保护的法治实践中也表现出了很强的主观能动性。陕甘宁边区政府于1939年11月23日签发了《训令》,1941年11月施行了《陕甘宁边区政府县政府组织暂行条例》,以及1948年3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陕甘宁和晋绥联防军区及中共中央西北局联名签发的《布告》,这些均是边区政府及军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无论是在普遍性、可执行性还是科学性上都体现了较高的水准。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正式施行后,根据大纲的文物保护精神,各解放区作出了各具实践特色的规定,如1948年4月东北解放区颁行的《东北解放区文物古迹保管办法》《文物奖励规则》以及华北人民政府1948年11月颁行的《关于文物古迹征集保管问题的规定》,其中,陕甘宁边区政府基于十余年的文物保护法治实践经验制定的《布告》成为当时最受推崇的文物保护规范。 抓住关键少数与人民群众普遍性教育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关键少数”在法治中的重要作用的把握不仅及于当下,同样符合我们对于延安时期法治建设流变的判断。无论是黄克功案还是肖玉璧案,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时候都有刀刃向内的勇气,中国共产党将法治视为治国理政之重器,作为“关键少数”的党员领导干部理应带头尊法、守法,理应首先接受法律的约束。1939年11月23日签发的《训令》,在文件名称上就表现出鲜明的指向性——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各分区行政专员及各县县长,提出的调查方法和奖励办法首先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方法论指导,首先将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约束在规范的框架之内。 党员领导干部不仅仅需要首先接受约束,更重要的是对党形成的共识进行正确理解和遵行,以保证党的文物保护思想真正得到贯彻实施。1946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注意爱护古迹的指示》,一方面制止了对热河故宫围场及其他各地古迹的破坏,并对破坏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另一方面则要求军政干部及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爱护公共财产,禁止恶意破坏。1947年7月,中央工委下达的《关于禁止毁坏古书、古迹的指示》中对于文物作出的进一步分类旨在进一步细化1939年《训令》等前期规定,指导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进行文物保护工作。1948年3月签发的《布告》更是强调各级党政军首长对其所属人员及部队进行教育, 严禁破坏名胜古迹。可见,延安时期文物保护的法治实践注重通过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作用来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文物的风尚,进而推动规范的真正实施。 民主革命战争时期,受时代条件限制,人民群众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中国共产党牢牢抓住“关键少数”,通过群众路线实现“送法到家”,极大地推进了法治建设的进步。正如1946年2月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注意保护古迹的指示》,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要求,同时注重对人民群众的发动教育,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谁执法谁普法”,通过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形成了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综上所述,延安时期文物保护的法治实践深刻说明了文物观念的发展程度决定着文物保护法规的规范水平。坚持法治路线,贯彻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16个字的方针使文物保护工作如虎添翼,取得显著的效果。文物承载了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展示着一个民族的创造力和生命力,文物保护关系着民族的根、国家的魂,回答着“我们从哪里来”的问题,因而文物保护的法治建设事关重大。虽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我国的文物保护法治建设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但是在文物保护的地方立法、发动教育人民群众普及文保护法治精神等方面仍有些许欠缺和不足,或许延安时期文物保护的法治实践可以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今天,我们回顾历史,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更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为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借口,而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总结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运用理性从历史中进行科学抽象,进而把握历史规律。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法治之力量,以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才能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本文系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法典中性别平等机制的建构研究》(18BFX188);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律适用视阈下家事法请求权基础研究》(21XFX013);2021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中国共产党精神体系的建构逻辑与弘扬路径研究》(2021ND0472)项目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2022-04-17
2022-04-17
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治理走到新的十字路口。以良法促善治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传统西方中心主义法治叙事难以应对人类共同挑战,中国以恢宏的法治实践和独特治理效能,为法治文明对话提供了新视角。提炼并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的必然之举。立足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分析其内在逻辑与现实挑战,探索法治实践深化与法治传播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时代呼唤中国法治叙事 全球化使不同文明交流互鉴成为时代主题。有学者提出,“文明冲突”并非历史必然,以平等、尊重为基础的“文明对话”才是人间正道。“叙事”作为传递价值理念、塑造集体认同、解释实践逻辑的核心载体,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法治领域,长期以来,西方现代化模式被塑造为“唯一成功叙事”,非西方世界的法治探索则被视为例外或偏离。然而,金融危机、地缘冲突等暴露了西方治理模式的深层矛盾,其法治叙事的光芒日渐黯淡。中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取得历史性成就。实践证明,法治现代化道路不止一条。系统提炼中国法治实践经验,形成既能解释自身成功之道又能与世界沟通的中国叙事,是紧迫的时代课题。这并非制造新的话语霸权,而是丰富人类法治文明,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参考与可能。 中国法治叙事的内在逻辑 中国法治叙事的内在逻辑源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引领,体现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卓越成就。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中国法治叙事的核心所在。其一,明确了根本保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确保了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有效避免了陷入“党争纷沓、决策僵局”的治理困境。其二,确立了价值旨归,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超越了形式法治的局限,追求实质性的公平正义。其三,体现了系统观念,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展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系统性。其四,具备了全球视野,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提供了中国方案。 二是以法治实践构建中国叙事。新时代以来,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是中国叙事最可信的素材。在法治国家层面,宪法权威得到有力维护,宪法实施和监督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国家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成果斐然。司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司法责任制、互联网法院的先行探索以及智慧法院的全面建设等,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效率。 在法治政府层面,“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各级政府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政府建设优化了政务服务流程,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行政决策的程序法治化有效遏制了“任性用权”。 在法治社会层面,新时代“枫桥经验”焕发活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日益完善,诉源治理成效明显。“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逐渐形成。这些全方位、开创性的法治实践构成了中国法治叙事。 中国法治叙事面临的挑战 我国拥有丰厚的法治实践基础,但中国法治叙事融入全球对话仍面临挑战,存在“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等问题。 “他者”视角的误读与偏见。国际舆论惯用“民主—威权”二元框架裁剪和评判政治、法律实践,忽视了中国法治道路在特定历史社会条件下蕴含的治理逻辑与显著效能。这种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偏见阻碍了全球南方的叙事传播。 “自我”叙事能力的短板。概念话语“翻译”困境突出,如“全过程人民民主”“诉源治理”等概念的翻译难以准确对应西方法学话语,直译易致误解。叙事方式有时较生硬,缺乏具体、生动案例,以贴近对象国民众习惯的叙事话语与方式传递理念和价值的叙事能力较弱。学术、政策与传播话语转换融合尚不充分。 对话平台的“西强我弱”。多数国际学术平台、主流媒体仍由西方主导,中国设置议题、传播理念常处于被动回应地位,较难掌握话语主动权。 构建中国法治叙事体系 要构建与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法治叙事体系。理念层面:坚守“文明对话”的平等与包容立场。倡导互学互鉴,尊重各国法治多样性。既要向世界阐明中国道路,又要提炼应对人类共同治理难题的普遍规律,以引发共鸣。 内容层面:提炼融通中外的标识性概念。挖掘中华法系“礼法共治”“德主刑辅”等精髓,赋予其现代内涵。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转化为具体国际法治规则,在数字经济、气候变化、外空治理等新兴领域提出中国方案。选取典型案例,通过具体故事传递中国法治理念。 方法层面:创新叙事传播的路径与方式。推动叙事主体多元化,鼓励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通过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民间交往等多渠道讲述中国法治故事。搭建利用多边平台,主办高端论坛、民间对话,推动中国学术与法治文化“走出去”。精通话语转换,培养深谙中国法治精髓、通晓国际传播规律的专业人才队伍,创新策略与方法,借助社交媒体、文化产品等形式,增强叙事亲和力。 法治文明对话不应由一种声音垄断,中国以成功的法治实践为全球对话提供了新的叙事可能。这一叙事源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扎根中国实践,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与世界平等交流。只有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法治叙事能力,才能阐明中国法治道路、展现中国法治故事背后的思想力量。这不仅关乎国际话语权,更是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责任。 (本文系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译介与传播研究”(2022K027)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党委统战部部长)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法治叙事为全球对话注入新动力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3月13日上午,“《生态环境法典》:开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篇章”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会上,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授旗。 赵万东表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的成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具体举措,希望宣讲团迅速架起法典与公众之间的桥梁,扛起时代责任,全方位、多层次加强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坚持研以致用、深学细讲,争取产出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 《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确立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迈向了系统化、集成化、法典化的全新阶段。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依托学校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研室建设,由专业教师、在读学生与校友共同参与。 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团长韩利琳教授、副团长薛亮教授表示,将立即行动,凝心聚力,踔厉奋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投入到法典的学习、宣传和实践中去,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西北政法大学的力量。 【西部法治报】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西安发布】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授旗成立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网络安全治理要求、推进网络犯罪防治工作,西北政法大学讲师董昊赟指出,坚持党建引领是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推进网络犯罪治理的根本保证。唯有以党建为核心牵引,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网络空间治理效能,深入推进网络安全技术与现代治理机制系统性变革,才能持续优化网络空间环境,更好履行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使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网络安全屏障。 党建领航定向,夯实公安网络治理政治根基 董昊赟认为,党建引领是公安机关激活新质战斗力、推进网络犯罪治理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党的领导贯穿网络犯罪治理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她提出,要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引导公安民警增强网络犯罪治理的政治、思想与行动自觉;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数据泄露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在打击犯罪、守护民生的实际行动中,确保公安网络犯罪治理工作沿正确政治方向前行。 党建赋能提质,构建警务发展新形态新体系 针对数字化、信息化带来的公安工作新挑战,董昊赟表示,需以党建引领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建设,推动党建与警务模式创新深度融合,统筹技术革新、机制优化与人才建设。 各级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联建、支部共建打破警种壁垒、整合内部资源,引导党员民警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应用中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网络犯罪侦查、技术防控党员攻坚突击队,推动警务工作实现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静态管控向动态治理、粗放作业向精准打击的转变,构建快速响应、协同联动、精准打击的全链条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网络犯罪治理专业能力。 党建融合数智,推进主动警务模式提档升级 董昊赟强调,智能化、数智化是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建设的关键支撑,党建引领为数智融合驱动公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与动力源泉。 各级公安机关要推动党建与数智化建设深度融合,将党组织优势转化为数智化警务发展优势;强化民警数据赋能意识,把数据采集、分析与应用能力纳入党员民警教育培训和考核体系,引导党员民警带头学用数智化技术;以党建引领推动防范关口前移,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干预、早阻断,从源头遏制网络犯罪,让数智化成为提升警务处置能力的核心抓手。 党建聚力协同,织密全域网络风险防控体系 面对复杂严峻的网络犯罪形势,董昊赟指出,仅靠公安机关单一力量难以适配新时代治理要求,党建是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协同治理的核心纽带。 公安机关党组织要主动牵头,与网信、工信、金融、司法等部门开展党建联建共建,建立跨部门党建协同机制,打破信息壁垒、推动资源共享,搭建数据共享与智能化研判平台;以党建凝聚全社会治理力量,消除防控漏洞,构建公安机关牵头、多部门参与、全社会协同的综合治理格局,织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全域网络风险防控体系。 董昊赟总结,网络犯罪治理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核心任务,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激活新质战斗力,推动警务工作转型升级,将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网络犯罪治理实际效能,为保障国家安全与人民利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公安保障。 【中国日报网】董昊赟:坚持党建领航 筑牢网络安全治理根基:https://cnews.chinadaily.com.cn/a/202603/11/WS69b1213da310942cc49a29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