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学生以情景剧的形式演绎了老延大新闻班教学的场景
2020-07-24
中国青年网西安7月23日电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三张镇铁王村是秦岭北麓土塬上的一个小村庄,零河从它身旁静静流淌,见证它千百年的历史变迁,也见证它脱贫攻坚奔小康的点点滴滴。 铁王村辖2个自然村,5个村民小组,387户1203人,2014年统计时,有118户是贫困户。在党和各级政府关心支持以及西北政法大学的大力帮助下,截至2017年,铁王村“脱贫摘帽”后减少到15户,王少峰一家便是其中之一。 精准扶贫 脱贫路上一个不能少 第一次来到王少峰家,放眼望去只有两间旧房子,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墙体裂缝、墙皮脱落,房顶漏雨的痕迹十分明显,三个孩子都穿着破旧且与自己身高体型不相符的衣服。家中6口人,只有一亩地,老父亲已经丧失劳动能力,3个孩子分别上初中、小学、幼儿园,妻子整天忙于照顾家里老小而无暇分身,全家生活的重担都压在王少峰一个人身上。“我家里穷,什么都没有,恐怕你们想扶都扶不起来。”王少峰眉头紧皱,明显对脱贫信心不足。 得知这些情况后,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主动选择王少峰一家结对帮扶。“莺歌、佳辉这俩孩子很聪明,一定要让他们好好读书,生活上有困难随时给我说。”“快过年了,这是我给孩子买的新衣服。”“年前这段时间在家,把后院清理出来,年后咱把养鸡场办起来”……一次次的走访探望,一句句拉家常般朴实的话语,温暖了王少峰的心,也坚定了他脱贫的信心。 几年间,学校先后有5位校领导带领职能部门的同志20余次到王少峰家走访、调研、送温暖,学校和村上一起帮王少峰家加盖了二层房屋,居住安全有了保障,王少峰在外打工也更加安心,随着收入的增多,日子逐渐有了起色。 扶贫先扶智 教育脱贫拔穷根 驻村工作队的同志每次来到王少峰家,总是把几个孩子的学习当做最重要的事情,仔细了解孩子们的学习情况,帮助王少峰一家充分认识教育脱贫的重要意义,鼓励孩子刻苦学习,发奋成才。 2019年11月,学校新派驻铁王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陈同法、队长于文祥、队员朱向明入户走访时,王少峰谈到孩子上学的事情,“大女儿在镇上住校读初中,老二读四年级,小的明年要上幼儿园。家里的困难你们也看见了,大女儿怕只能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自己养活自己算了。”王少峰担心供3个孩子上学负担太重,便起了让大女儿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的心思。 驻村工作队员看出了王少峰的顾虑,于是他们多次走访,反复跟他讲解国家的义务教育政策和政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持措施。细致耐心的开导,让王少峰彻底放下了思想包袱,对孩子的未来有了新的憧憬,“一定要让孩子好好读书,让孩子们通过读书改变命运”。 王少峰家后院养的乌鸡。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小小养鸡场 生活新希望 根据王少峰家耕地少、缺劳力、无固定收入的实际情况,2019年底,学校驻村工作队为王少峰家制定了发展家庭乌鸡养殖的稳定脱贫方案。然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购买乌鸡增加了很多困难,王少峰在多次寻找乌鸡货源失败后开始打退堂鼓,他给驻村工作队说,想改养市场上能买到的白羽鸡。 “养殖乌鸡目标不能变,而且要采购刚开始产蛋的乌鸡,买回来后很快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买鸡的费用不用担心,学校全包了。”驻村工作队得知王少峰的想法后,与王少峰仔细分析市场行情,做通了他的思想工作。 为让王少峰安心,村上和驻村干部齐动员,不断扩大信息搜索范围,最终打听到在50公里外的蓝田县三里镇有乌鸡卖。此时王少峰在西安打工,由于工地疫情防控,无法去蓝田县考察购买乌鸡。驻村工作队几位同志毫不犹豫前去现场查看了乌鸡生长情况,问清乌鸡喂养、防疫等管理细节,预付了订金,签好合同,回到铁王村时天已大黑。 逮鸡的日子,王少峰要自己开摩托去。驻村工作队考虑到逮鸡运鸡时间须在夜晚,从铁王村到蓝田县三里镇都是山路,路陡沟深,开摩托走这么远夜路太危险,便说道:“我们开车,咱们一块儿去。” 乌鸡买回来了,学校党政办公室的党员们给王少峰家捐资1000元购买鸡饲料;后勤保障部门的同志说,卖不了的鸡蛋和更新换代的鸡,都送到我们那里来,王少峰的妻子高兴地说不出话来。 问及今后的打算,王少峰信心十足,“政府和你们这么帮我,我要争气。准备把养鸡规模扩大一些,日子定会越来越好。这里是为以后预留的小车停车位,现在还实现不了,相信以后一定会实现。”王少峰指着家门前一块空地说。 在政府和西北政法大学的帮助下,王少峰一家实现了从2014年全家总收入1.2万元,到2019年实现脱贫,再到今年总收入将达到6万元,如今,他们正用更加饱满激情的态度,在致富蓝图上勾画未来的幸福生活。(张佼)
2020-07-23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冯丽 通讯员 李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布后,西北政法大学充分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积极主动作为,为推动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做出贡献。 学习部署为前提,做宣传教育的先行者。邀请李康宁教授作题为《民法典基本问题阐释》的辅导报告,制定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在校内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热潮。 教学科研为关键,做学理精神的阐释者。贯彻落实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从专业课程、思政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统筹考虑、协同发力。组织教师对“民法总论”“民法分论”等教材进行修订和完善,创新运用多种教学方式和手段,将民法典的最新精神和要求融入法学专业课程,教育学生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组织专家学者开展“温故·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研讨会”,推出《民法典宣示民事权利的独立价值属性》《通过民法典夯实保障绿色发展的制度根基》等科研成果。 社会服务显担当,做社会普法的践行者。成立由校长担任团长的民法典宣讲团,形成数十个宣讲专题,面向社会系统化、常态化讲解民法典,先后为企事业单位讲座报告60余场,覆盖6000余人。组织遴选专家教授和优秀骨干教师录制《解读民法典系列讲座》,向社会各界推送,被“陕西司法”“平安汉中”等官方平台广泛转载。目前已上线2期12讲,学习浏览量4500余人次。在学生群体中组织“共同学习民法典”“我们生活中的民法典”等线上主题班会,开展学习讨论,推动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实行精准普法、菜单式普法和定制式普法等,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0-07-10
【陕西发布】浏览网址:https://weibo.com/tv/show/1034:4521465748324375
2020-06-30
王建烈士为疏散群众,将自己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4岁。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中国青年网西安6月30日电6月12日17时许,北京市大兴区百联清城商务楼B座19层发生火灾,大兴区黄村消防救援站王建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中负伤,经医院全力救治无效,将自己年仅34岁的宝贵生命,定格在了抢险救援最前线。6月23日,王建被应急管理部批准为烈士,追记个人一等功。 王建是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治安学专业2006级校友,噩耗传回母校,熟悉他的母校师生校友深感悲痛,其先进事迹传开,更让母校师生校友深受感动。英雄留给后人的不仅仅是深切悲伤和永久思念,更是弥足珍贵的精神。王建校友牺牲后,西北政法大学师生校友纷纷痛惜失去了一位优秀的同学、校友、学长,并通过不同方式进行悼念。 王建烈士为疏散群众,将自己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4岁。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针对王建的英雄事迹,西北政法大学向全校发出学习号召:王建校友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用自己闪亮的生命之光诠释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职业风范,以实际行动谱写了最美“逆行者”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一曲赞歌。他是消防救援战士舍己为人的又一光荣典范,也是西北政法大学20万校友的优秀代表。我们号召全体师生校友向王建校友学习,学习他履行责任、践行使命的崇高行为;学习他牢记宗旨,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敢为人先、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张佼)
2020-06-30原文网址: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rdjj/202006/25/103788.html
2020-06-27
陕西禁毒故事《育人授业 携梦前行》2020年6月18日陕西电视台都市青春频道17:50首播
2020-06-19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李瑰华通过腾讯会议作“法治山阳”大讲堂线上专题辅导报告。她以《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题,梳理了法治政府的概念,系统地讲解了开展示范创建的背景、工作安排、标准及建议,结合实例对山阳县法治政府创建提出建议。 听完报告后,山阳县司法局法制宣传股股长张伟表示,“李瑰华教授的辅导报告让我明确了各级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要不折不扣地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各项权力都必须在法治框架内和法治轨道上运行。”山阳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干部吴国昕表示,“此次线上聆听高校智库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资政建言,为山阳法治政府创建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南。”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该校主动与山阳县司法局对接,制定“法治山阳”建设实施方案,以“法治山阳大讲堂”为平台,深入拓展教育扶贫工作新方式。通过推送“解读《民法典》”系列讲座课件4期24讲、开展系列法律知识讲座等线上教育培训,组织山阳县干部群众在线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理念。2020年上半年已举办2期研修班,无偿为山阳培训干部19人。 自承担教育扶贫“双百工程”工作任务以来,该校积极发挥学科优势,依托“法治山阳”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采取“送上门、请进来”的方式,为山阳县干部群众提供教育培训、专题讲座、法律咨询宣讲等服务,增强其法治意识和遵法守法观念,帮助山阳县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
2020-06-16
民法典,一部镌刻和保护人民权利的法典 6月3日,我省法学会组织召开的陕西省法学法律界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座谈会在西安举行,省法学会主要负责人出席并讲话。来自我省法学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共同解读、学习民法典颁布和实施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带头宣传推进民法典实施,建设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亿万人民砥砺奋进,开辟新的航程。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民法典的出台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的法学会要学习宣传好这部法典。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为国家繁荣富强、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幸福生活作出法律人应有的贡献。 杨宗科 杨宗科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省法学会副会长 民法典的编纂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里程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编纂民法典”的任务,经过五年的准备,第五次编纂工作顺利完成,新中国第一部作为“社会生活法律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正式颁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跨入“民法典时代”。与单行法不同,民法典是立法体系中内容全面、结构完整、逻辑严密的标志性法律,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具有基本法律地位、具有基本法性质、唯一具有“法典”名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和决定作用。民法典的内容构成了其他法律部门的制度基础,其他部门法可以说都是从不同侧面对民事法律关系和基本原则的保护、充实和发展,或者为它们的完满实现创造必要的法制条件和环境。 民法典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成果。法治的真谛是人权,“法典”是保障人权的“法治经典”。民法典规定了对人从胎儿到摇篮到墓地的私人权利的全面关怀和完整保护,它所规定的人身权、人格权和财产权是人的最基本权利,是法律权利制度之根。因此,民法典是“私权利”的“宣言书”,是“公权力”的防火墙,是行政权的边界。民法典实施后,各种法律制度特别是行政法律制度应当根据民法典进行法规清理,行政执法的理念、体制、方式应当进行“适应性”变革。检察机关应当更加重视民事检察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应当重点关注行使公权力的主体对于民法典实施的侵害。通过民法典的成功编纂和有效实施,为“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的实现提供法治体系性保障。 民法典是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文明最新成果。民法典的编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回应工业文明向信息文明发展过程中的民事法律问题,全面落实绿色发展、创新发展、保护环境发展理念,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显著优势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推动良法善治,反映中华法治文明最新成果的好民法典。 汪世荣 汪世荣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教授 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中华法系的特点是重视制定成文法典。从春秋战国开始公布成文法,历代都有编订和颁布法典的活动。今天编辑出版的“中华传世法典”就包括了《唐律疏议》《宋刑统》《大元通制条格》《大明律》《大清律例》等等。编纂民法典体现了中华法系的历史传统。但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核心内容是刑法和行政法,律典和令、例等法律渊源只规定民事活动的原则和基本规范,大量的行为准则散见于乡规民约、家法族规、习俗惯例之中。而且,刑事审判中关于民事权利的保护也有特点,例如,《唐律疏议》规定:赃物“官物还官,私物还主”,并不能因为对行为人判处了刑罚就不再要求其履行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义务。将民事权利的保护融入刑事审判,这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清末变法修律,清朝政府编撰了《大清民律草案》。1929年至1930年之间,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民法》,包括总则、物权、债、亲属、继承五编,共计1225条,这部民法典至今在台湾适用。虽然伴随着民法典的编撰,清朝政府和民国政府都曾进行了大规模的民事习惯调查,《中华民国民法》也规定了佃权、永典权、家族会议等内容,但中国民事立法近代转型过程中,社会建设没有与制度建设保持同步。中国传统社会中通过科举制度、致仕制度,保证人才流动,官员“告老还乡”,城市反哺乡村。近代以来,乡村文化、社会建设滞后,民法的观念淡薄。 民法典的实施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民事权利保护问题。个人信息的保护、营商环境的优化、社会组织的发展、中国特色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完善,如此等等,都需要结合民法典的实施全面改善和加强。只有将制度优势转化成为治理效能,才能凸显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 韩松 韩松 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民商法学科首席专家、二级教授、《法律科学》主编 编纂民法典,就是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民法典是对现行的民法规范经过编纂而成的科学化和体系化的民法,是系统化的民法文件。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借鉴了世界上发达国家得民法典结构体系,同时我们又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和时代特点进行了创新,形成总则编和分则编的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的7编结构体系。总则编与分则各编内在规范的主线是民事权利,民法典总则编提纲挈领,抽取公因式,规定了民事领域的共通性问题,例如:民事权利的主体、民事权利的种类、民事权利取得的法律事实和民事权利行使的方式、保护和救济民事权利的民事责任,为分则各编的规定奠定了基础。民法典分则各编分别规定物权、合同债权、人格权、婚姻家庭中的权利、继承权等各项民事权利,分别形成了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并以侵权责任编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和救济作为民法典的结尾,确认和建立了总分结合、以总统分、内容全面、体系周延、规范合理的民事权利的主体、客体、变动、行使、保护和救济体系。我国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保护民事权利新时代的到来。认识民法典的科学体系的意义就在于学习民法,必须建立对民法典的体系化思维,系统全面掌握民法典内容,把处于不同编章的条款进行组合,把民法典与商事法、其他特别法的规定结合,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发挥民法典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作用。 董少谋 董少谋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陕西省法学会民诉法学研究会会长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民法典无疑将极大地推动对人民权益的保护,也将成为人民权益保障的宪章。这次编纂民法典无疑是一个伟大的立法工程。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产物,同时对市民社会中私权利的确定与保障,对市民社会的发展与成熟有促进作用。民法典第一编用24个法条对民事权利进行了细密的规定,以保障民事权利的实现。但我们也知道,由于权利的演变与发展,民法对现实权利的确立与保障往往无法对新生权利加以确立,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对权利的限制。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民法的局限性决定了应有权利和习惯权利不可能都转化为民法上的现实权利。当这些“权利”在法定化之前受到侵害,往往通过司法解释来适应社会和价值观的变化,对法定权利以外的利益得以承认。这次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六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权益显然包括法定化的现实权利和未法定化的应有权利、习惯权利,这样就为后者受到损害时寻求司法救济途径提供了实体法上的依据,对保障人民权益具有历史性意义。 法律的生命在于利用,纸上的权利终究要变为活的法律。随着《民法典》的实施,人民的民事权利司法救济渠道更加畅通,起诉到法院的民事案件类型也将会发生新的变化,产生更多的新问题,需要我们共同研究,以保障人民权益的实现。
2020-06-15
文/张 翔 民法典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宗旨,是民事权利保护法。民法典跻身于我国法律体系之中这一事实,就宣示着一个判断,即民事权利本身具有独立的价值属性。 长期以来,对于“法律为什么要保护民事权利”这个问题,存在着这样一种认识,即认为保护民事权利,是社会公共利益之实现的工具。例如,财产权为什么值得保护?是因为其有利于整个社会财富的增长;专利权为什么值得保护?是因为其有利于社会科技、文化的进步。这种认识的本质,是将民事权利保护视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附庸、工具。由此所导向的结果就是,一项民事权利,如果其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则具有保护的必要;反之,倘若一项民事权利对于社会公共利益之实现没有直接的益处,那么仍要谈民事权利的保护,就会使人“碍手碍脚、不得伸展”。 于是,我们看到,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罔顾民事权利的现象,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反复上演:为了城市市容的整洁、交通的顺畅,对小摊贩加以驱逐;为了增加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对“老赖”子女的入学加以限制、在逃毒贩的家门口喷涂“毒贩家属”的标记,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民法典的颁布,则标志着民事权利保护获得了一个新的理由——保护人本身之必要,即民法典之所以保护民事权利,原因仅仅在于,这是人获得自由、尊严、生存、发展所必须。 这意味着,民法典视野中的民事权利,并非是依附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工具,而是具有了独立的价值属性。 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具有独立的价值属性,其社会意义在于,一项事关私人利益的决策,需要决策者培养起一种“双重评估”的思维方式:一方面,其决策是否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另一方面,其决策是否会损害民事权利。由此出发,如果一项决策会侵害民事权利,那么该项决策的合法性依据,就必须是民法典所要求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础,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并对受到损害的民事权利进行充分的补偿。反之,该项决策即为非法。我们希望,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民事权利所具有的独立价值属性,能够在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中得到广泛认同,进而使我国的社会治理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张翔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2020年6月号上)
2020-06-15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日前,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全国年会在陕西西安举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赵昌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雷建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主持开幕式。 赵昌华指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理论创新、实践赋能、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他强调,中国刑法学研究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研究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中国法学会“九代会”精神落到实处,确保研究会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刑法学领域的研究阐释,聚焦刑法领域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研究,立足中国国情,总结提炼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成功经验,构建中国特色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针对新时期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刑事对策建议,积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依规办会上发挥表率作用。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致开幕词。“人民教育家”、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在开幕式上作书面讲话。 本次年会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刑法保障”为主题,设置有主旨报告、多个平行论坛及研究生论坛。年会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来自中国法学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陕西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全国各地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法治日报】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全国年会举办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251203/Articel09005GN.htm?spm=zm1012-001.0.0.4.VdjvVb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从黄土高原上“双膝为桌”的求学少年,到培育出大批法治人才的“功勋教授”,一位百岁学者的世纪守望,见证了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的发展之路。他,就是学校法学理论学科奠基人之一——马朱炎教授。他以坚定的理想与不懈的坚守,将自己的生命轨迹深深嵌入西法大的发展年轮,用70余载教坛坚守,书写了一段与中国法学教育同频共振的世纪篇章。 与马朱炎老师的相识,始于一场饶有意味的对话。“你来认认,这个字是什么?”他提笔在纸上一挥而就,一个结构繁复的“灋”字跃然纸上。我尚在沉吟之间,马老师已娓娓道出其深意:“这是‘法’字的古体。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是个会意字。”就这样,围绕一个“灋”字,马朱炎将他与西法大绵长而深切的故事从容展开。 从延安走来:黄土坡上播下法治信仰的种子 时间回溯到1949年1月,寒风裹着黄土掠过陕西蒲城的田野。23岁的马朱炎怀揣着“追求真理、渴望光明”的理想,在中共地下党的指引下,悄悄避开封锁线,徒步三天三夜奔向延安大学韩城分校。彼时的课堂,没有窗明几净的教室——打麦场当操场,空地作课堂,膝盖垫着书本就是“课桌”,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便是“板书”。 “延大的日子苦,但心里亮堂!”晚年回忆起这段岁月,马朱炎总说那是“终身受益的一课”。他不仅将“为人民服务”的红色基因深深融入教育事业,转化为扎根中国大地的法学教育方法论,更在艰苦环境中磨砺出“求真务实”的学术品格。“那时候就想着,将来要做些实在事,让更多人懂法、守法,让法治的种子在这片土地上发芽。” 重建学科:在“百废待兴”中搭起法学教育骨架 1949年6月,刚走出延大校门的马朱炎,转身站上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的讲台,完成了从“求知者”到“育人者”的蜕变。此后数十年,他的命运始终与西北法学教育的起伏紧密相连。 1979 年,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恢复招生,法学教育迎来“破冰”时刻,却也面临“无教材、无师资、无体系”的困境。时任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负责人的马朱炎,主动扛起重建学科的重担。白天,他带着年轻教师跑图书馆、查资料,在堆满旧书的办公室里梳理学科框架;夜晚,台灯下的他一笔一画撰写讲义,常常忙到后半夜。 马朱炎不负众望,主持重建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编著了《法学基础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述要》等多部教材、讲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科体系、教材体系的构建和发展起到了奠基作用。 1984年,一则喜讯传遍校园:西北政法学院获批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成为全国较早培养法理学高层次人才的院校之一。这一里程碑式的突破,与马朱炎及所有老教师的共同努力密不可分。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点的成功申报,标志着学校的学科建设实现了从“积蓄力量”到“获得认可”,再到“自主赋能”的历史性跨越,为西北政法大学实现可持续的“学术造血”奠定了坚实基础。自此,一支扎根西部的学术生力军开始集结,学术薪火自此燎原。 桃李满天下:把“法治火种”传给一代代年轻人 作为学校首批硕士生导师,马朱炎认为法学教育不是空中楼阁,必须扎根中国大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做学问不能‘照着讲’,而要‘接着讲’。”马朱炎常说,“要鼓励学生突破既定理论框架,从中国法治实践中提炼新观点、新概括,推动法学教育的创新与传承。” 时至今日,他依旧可以清楚地回忆起课堂上发生的趣事,甚至不需反应地叫出许多学生的名字。哪个学生上课时因为不同的观点和自己争论、哪个学生为了省钱买书四天都没有吃饭、哪个学生毕业后又到了哪个单位工作……多年前的件件往事都记在心里。 在马朱炎的悉心培养下,贺小荣、刘作翔、葛洪义、陈金钊、贺海仁、德全英、朱继萍等一批法学理论素养高、法律实践能力强的法学人才脱颖而出,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了西北力量。 经过多年深耕,6名“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百位法学家”、3名“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24名“全国模范法官”从西法大校园走出。对此马朱炎很是欣慰,他说:“看到同学们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各自岗位上做出卓越贡献,我感到无比骄傲。希望后辈永远保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多到基层去、到司法一线去,了解中国的国情、社情、民情,参与地方法治建设实践,将学术研究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 作为马朱炎的弟子及后来的同事,朱继萍教授像马老师一样,注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实践精神。她鼓励同学们走出教室,深入基层、投身一线,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马老师常说,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法治信仰和社会责任感。这一理念一直指导着我的教学实践。”朱继萍在访谈中表示。在她眼中,马朱炎老师不仅是自己学术上的引路人,更是人生道路上的灯塔,“他严谨的治学态度、深厚的学术造诣,还有对法学教育始终如一的热忱,值得我终身学习。” 世纪守望:百岁初心照亮法治教育前路 2018年,西北政法大学喜迎本科教育60周年,庆典现场掌声如潮。马朱炎与其他六位教授缓步登台,接过“功勋教授” 荣誉证书。这沉甸甸的证书,是对他们深耕学术、伏案著述的肯定,更是对他们甘当人梯、培育法治人才的礼赞,为后辈学人树起了鲜活的榜样。 如今,马朱炎的书架上井然有序地摆放着他当年主持编纂的教材、悉心批改过的学生论文,以及弟子们陆续寄来的最新著作。尽管年事已高,他依然坚持每日两小时的专注阅读,无论是《环球时报》上的时政要闻,还是学术期刊中的理论新探,这数十年如一日的“功课”,早已内化为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西法大校长范九利高度赞誉马朱炎教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深厚的育人情怀,“希望全体教育工作者以马老为楷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守立德树人初心,深化法学教育创新,推动学科融合发展,努力培养更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在马朱炎百岁寿辰之际,亲友与弟子从四面八方赶来,为这位世纪老人送上真挚祝福。这不仅是对他百年人生的礼赞,更是对其教育生涯的崇高致敬。正如学校党委书记赵万东所言:作为学校第一位百岁学者,马老就是西法大的“活校史”,更是我们的精神灯塔。马朱炎身上“听党指挥、忠诚不渝”的政治品格,“潜心学术、甘为人梯”的师者风范,“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的学术担当,正是老一辈教育工作者留给后辈最宝贵的财富。 栀子花年复一年地开满校园,芬芳如初。马朱炎教授的身影与教诲,已深深刻入校园的年轮。书桌前的那盏灯,虽静默无言,却是无数教育者信仰的缩影——以生命之火,点燃法治中国建设的璀璨星河。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张佼) 【中国日报网】西法大百岁学者马朱炎:七秩教坛守初心,一生点亮法治星 https://shx.chinadaily.com.cn/a/202510/16/WS68f0d53aa310c4deea5ecb6d.html
2025年,在共青团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的指导与支持下,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援助部的援助员们,用专业知识与真挚情怀,书写了一份又一份有温度的“法治答卷”。 帮的都是实在事:从工资到押金,从欠款到赔偿 援助员们处理的案件,大多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有购买瓷器却迟迟未收到货的当事人,有面对租房纠纷却被中介以合同不可改为由强签一年并拒退押金的租客,还有房屋所有权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消费权益受损的服务合同纠纷等等。面对这些让人糟心的事,援助员们不仅认真梳理案情、指导当事人诉讼,代写法律文书、帮助申请劳动仲裁等,还给予耐心的情感疏导。“当事人那句‘谢谢你啊小姑娘’,让我心头一暖。法律不是枯燥的条文,而是可以握在普通人手中的温暖力量。”援助员韩雯杰说。 除了普通人遇到的各种生活困境,劳务纠纷是援助员们日常中接触最多的案件类型。迟迟未收到电子零配件加工款的当事人,未签劳动合同却被扣工资的劳动者,还有在三个工地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看到当事人拿到起诉状时眼里的希望,我更加坚信,每一个微小的正义都值得守护。”援助员李丹碧在帮助当事人连续撰写三份起诉状后感慨道;“多亏你们,让我觉得这么远的事,也有人认真放在心上。”当赵雨薇听到当事人这样说“那一刻我明白了:距离从未阻隔正义,因为信任本身,就是最坚固的桥梁”;“用专业与耐心,为身处困境的人指引方向,这也是‘援助’二字最珍贵的含义。”李成娟说。 援助员蒋尚勇曾帮助一家因合同纠纷陷入困境的企业。他在酷暑中认真梳理案情、代写诉状并指导维权,最终有效遏制了当事人资产损失扩大。“连一份解暑的西瓜饮料钱都不收,这份专业与品格让我由衷钦佩。”当事人在感谢信中写道。蒋尚勇表示,初次见到学长学姐收到锦旗时,心里便暗暗向往;而当自己真正通过专业援助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感谢时,才深深体会到法律工作的温度与意义。“锦旗让我觉得,我们真能守护普通人心里的那份公平,更让我愈发坚信法律的价值。”王新阳感慨道。 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是一个普通人维权成功的故事,也是援助员们不懈努力的成果。 以青春践法治,用初心暖民心 “法律不是书本上的字,是能用的工具。”这句话正被无数学生援助员亲身体验和验证。“一边学知识,一边办实事”,在“学中做、做中学”,这既为学生未来从事法律相关职业打下坚实基础,更培养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一面锦旗,十分责任。”韦书宝的话语道出了大家共同的心声。荣誉属于过去,而持续精进专业、帮助更多人,才是对这份认可最好的回应。正如李佳睿所说:“我们会继续用行动,去传递法治应有的温度。” 据悉,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在2025年累计接待来访群众约4300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9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1100余份,并成功代理案件40起,未来,西北政法大学法服的学子们将秉持“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初心,用奋斗的青春继续书写有温度的法治故事。 【陕西共青团】一面锦旗,十分责任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服务中心用青春书写有温度的法治故事 https://www.sxgqt.org.cn/home/news/info.html?id=356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