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提出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主张。新中国成立后,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式载体、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等一系列重要论断。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为民族团结提供法治保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载体和方式,它发轫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工作实践,在新时期得到全面加强,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推进和规范民族团结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法治保障,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特征。 2009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出台,拉开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的序幕。此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10年6月出台,《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15年3月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于2015年12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也纷纷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2020年1月,《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出台。今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出台。今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出台。 十余年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在具体立法文本中对民族团结工作的指导思想、协同主体、工作机制、财政支持、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各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起到了有力的规范、指引、保障作用。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的主线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断,并推动其写入党章。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这些论断,深刻揭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民族工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意义。我们的民族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都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应明确立法指导思想,从具体文本、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载体等方面,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就立法目的和立法指导思想而言,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初期一般表述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等内容。 2019年1月通过的《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第四条规定,示范区建设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这是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首次提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之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的地位得到明确和强调。2020年1月通过的《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强调该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西藏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第六条指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中华文化始终是西藏各民族的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西藏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思想深深扎根在群众心中。可以说,该条例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的重大突破。 今年1月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五条规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增进共性、促进一体,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该条例还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文化、教育、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具体落实,作了深入细致的规定。今年2月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第一章“总则”也明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其立法目的。第六条明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该条例第四章“宣传教育”中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以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促进中华文化认同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文化认同是指共同体成员对其所属的共同体长期形成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念等的承认与接受。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因此,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提高传承中华文化的自觉,并将其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根基作用体现在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之中。 相关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责任。要通过保护文化遗产、提升文化产品质量、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创新民族团结载体形式、发展文化产业等途径,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同时,发挥地方立法的规范、引导与评价功能,巩固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等文化认知,树立中华文化是各族人民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的理念。强调保护、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既是中华文化绵延发展的语言文字载体,也是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要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规定,提升各族人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并通过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享有,提升各族人民的受教育权、就业和工作权、文化权利享有水平,巩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心理基础、文化根基。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
2021-02-23同民心而出治道(学术随笔) 汪世荣《 人民日报 》( 2021年02月03日 第 15 版) 德主刑辅、礼法并用是我国古代法制的一个鲜明特色。这种既重视道德又重视法律的观念,体现了源头治理、综合为治的治理智慧。源头治理注重预防和化解,通过温润人心的道德教化,提高人的精神境界,进而带动整个社会关系趋于和谐,这可以大大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能。综合为治则重视道德、法律等多种规范协同并举,发挥各种规范引导、激励、惩戒的功用,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实现治理手段多样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古代注重将道德观念融入家法族规、乡规民约、风俗习惯等,让这些规范在基层自治中发挥重要作用,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社会治理方式。 在传统社会治理中,法律和道德各自发挥作用,从不同角度规范人们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从历史上看,早在西周时期,就出现了明德慎罚的主张。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主张礼治,强调“为政以德”,反对“不教而诛”;以韩非等为代表的法家主张法治,认为严刑峻法对维护统治更为有效。汉朝吸取秦朝灭亡教训,逐渐形成儒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思想,在法典创制中“引礼入法”,在司法实践中实行“尚德缓刑”。唐朝奉行“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以道德加强内心引导,以法律进行行为约束,预防与惩治并举,激励与责罚并重,法律和道德共同为社会生活提供行为准则。法律主要依靠官府强制实施,道德主要通过社会教化、内心认同等发挥作用。道德为法律运行提供良好环境和条件,法律为道德实现提供坚强后盾。道德与法律有机结合,拓展了治理空间,促进了社会治理。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民间智慧得以充分发挥。在传统社会,家族、乡村、行会等组织形态产生了大量家法族规、乡规民约、行业惯例等,成为民间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据。乡村不仅制定民间社会规范,管理、约束内部成员,还监督乡规民约的实行,预防矛盾、调处纠纷。对于严重违反民间社会规范的行为,可以“禀官究治”,或者在一定范围内自行处罚。这些民间社会规范在民众中认可度高、约束力强,成为国家正式制度的重要补充。 古代社会乡规民约等民间社会规范、风俗习惯等也逐步与儒家道德观念相融合,发挥着细致入微的社会调节作用,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社会治理的道德根基。比如,宋朝出现的陕西蓝田县《吕氏乡约》,规定了“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等内容,体现了儒家的仁义思想。再如,“人命关天”“欠债还钱”“童叟无欺”等广为流传的道德信条体现了儒家爱人、诚信等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在社会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发挥作用,对于形成淳朴民风、规范社会秩序功不可没。 可以看出,古代社会的人们已经认识到,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多样化要求治理规范更为丰富、更具适应性。正如《礼记》所云:“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意思是礼仪、音乐、政令、刑罚等,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用来凝聚民心、实现国家安定。随着时代发展,法律制度、民间社会规范相互渗透,特别是在价值观上都坚持儒家道德观念,倡导仁、义、礼、智、信等,从不同方面引导人们自觉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在治理功能上更容易实现互补。通过社会教化,民众对儒家道德观念越来越认同,对于体现这些观念的各类社会规范也更易于接受,使得这些规范能够更好发挥凝聚人心、稳定社会、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功用。 我国古代社会德治法治共同发挥作用的传统,在今天得到创新发展。比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基层群众自治模式,体现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当前,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仍需重视发挥乡规民约、家风家教等作用,借鉴传统社会的治理智慧。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实践中,应继续引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行业组织、志愿者组织、家庭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让法治和德治深度融合,形成治理合力,激发社会活力,增强社会凝聚力。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2021-02-04【视频播放地址】http://www.humanrights.cn/html/rqbb/video/wsp/2021/0128/8525.html 2020年12月,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批准成立。新基地成员包括: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与人权研究中心。这是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相关内容的重要举措。 自2011年以来,我国已分三批在有关高校累计设立14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些基地的设立旨在推进并加强人权理论研究、教育培训、资政建言、交流合作、人才培养等工作,更好服务于中国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 一、基本情况 【同期】 杨宗科:朋友们、同志们,大家好!去年年底,中央有关部门在经过严格的评选程序,批准我校入选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是对我校人权理论学科建设成效的充分肯定。 我校长期重视人权教育培训与研究工作。早在1979年2月份,著名法学家、我校的严存生教授就在《解放日报》上发表了题为《从口号“争人权”想起的》文章,开始对于人权问题进行科学研究。1991年11月《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发表以后,我们学校在法学专业的许多课程,比如《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等课程当中丰富了关于人权问题的教学内容,开始了比较系统的人权教育培训工作。1993年,中国人权研究会成立,著名哲学家我校赵馥洁教授被推选为中国人权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的理事并且持续担任了第二届理事会的理事。我校的人权理论研究工作被纳入陕西省人文与社会科学的研究平台管理系列。2004年“人权”概念入宪以后,我校设立了人权法研究所,组织专业教师开展人权教学与研究。2007年,又增设了国际人权法研究所。2014年,我校参加了第二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和答辩工作。2016年,学校成立了专门从事人权教育和研究的校内实体机构人权研究院,作为人权教育培训的基地。先后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了《人权法》《国际人权法》《人权法研究专题》《警察执法与人权保护专题》等课程。2018年人权法硕士点获批招生。另外,我们还在学校“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法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中设有反恐与人权保障、民族宗教与人权问题等研究方向,在博士后流动站设有人权研究科研岗。 2019年12月,学校整合了校内“西北地区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民族宗教研究院”“人权研究院”等研究机构,组建了多学科性质的研究实体机构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下设了研究部、教育培训部、咨询实践部、国际交流部、办公室和信息资料室。中心主任由校长兼任,赵馥洁、严存生教授等著名学者担任中心学术顾问,现有专职研究人员8人,校内有35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研究人员。中心设有学术委员会,也建立了党组织。中心有专用办公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会议室、资料室等共计900多平方米。近三年,学校每年投入(经费)100万元以上。办有《人权论衡》学术辑刊,运行专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信平台。 我中心在重视人权基本理论研究的同时,重点在西北地区反恐与人权保障、民族宗教与人权问题等领域持续开展深入研究。近五年来,中心的研究人员先后主持了“遏制宗教极端主义法律机制研究”“新疆散居少数民族权利保护问题研究”“‘反恐’背景下网络民族宗教极端信息治理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其他的纵向课题达到51项,中国法学会、国家民委等有关部门委托的项目55项;先后在《光明日报》《民族研究》《人权》《法律科学》等报刊杂志发表了《幸福安康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最大人权》《民族区域自治与新中国对少数民族权利保护70年》,以及《人权保障的司法进路:陕甘宁边区‘学疗命案’的启迪》等100余篇关于人权研究的学术论文;出版了《伊斯兰传统下的人权》《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宪制变迁》,以及《当代恐怖主义与反恐怖策略》《弱势群体宪法权利研究》等20余部学术专著;也先后获得了国家民委“第四届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15项。 我们学校在重视校内人权教学活动的同时,广泛开展关于人权问题的社会培训。近五年来,先后举办了有关人权与法治保障等内容的培训班超过了100多个班次。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培训了西部高校人权法教师50人次;为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基地举办法治与人权培训班2期56人次。我们学校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合作创立了全国首个律师刑辩培训中心,先后对西北五省区500多位刑事辩护律师进行了被告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执业能力培训。我们学校历来重视人权教育与弱势群体人权保障的实践有机结合,支持学生“以我所学,服务社会”。成立于1984年的大学生法律服务中心,37年来共接待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人员达15万人次,解答回复的群众来信有3万余封,代写法律文书万余份,代理法律援助案件4300多件,先后被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评为“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全国百佳学生社团”。 我们中心还积极地开展人权问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从2017年开始,每年都派出专家学者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会议。2019年12月,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所谓“2019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以后,我中心的舒洪水教授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的专访,对美国企图通过涉疆人权法案干涉中国内政进行了有力地回击。 二、发展规划 【同期】 杨宗科:面向未来,我校的人权研究中心将紧紧围绕服务国家人权事业的战略需求,立足服务西北地区人权法治保障工作实践,我们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成为国内一流、有重要国际影响的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学校的党政领导将积极地承担和履行好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我们会切实把好人权研究当中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的关口,加大力度全方位督促中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我们会大力支持人权研究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人权培训师资梯队的建设。我们将形成一支包括有15名左右专职研究人员、50名左右兼职人员的人权研究和教育培训的队伍。 我们将继续开展校内外的人权教育教学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具有重大学术影响的人权研究系列活动,出版人权研究的高质量的、系列的研究成果;建设西北地区人权事业发展的数据中心;撰写和发布西北地区人权事业发展报告;编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恐与人权保障、去极端化与人权保障,以及民族宗教与人权问题等特色人权培训教材;我们要不断地扩大人权培训的范围;积极参与人权外宣、国际人权斗争和国际人权交流。为中国人权事业和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三、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对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意义 【同期】 杨宗科:设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我国向国际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也是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2009年4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我国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明确提出要“选取若干开展人权教育较早的高等院校作为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分三批批准成立了14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设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国家行为,它表明了中国政府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的鲜明的态度和实际的行动,它也是我们促进人权教育、培训和知识普及的一种有益的尝试,对其他国家如何促进人权保障工作也具有启示作用,必将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大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对公务人员开展人权培训,对公民进行人权知识的普及,这是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它促进了公民树立尊重和维护人权的意识,帮助国家公职人员确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正确态度和行为方式,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的文化氛围。 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人权领域研究和培训的“国家队”,肩负着开展人权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重任。它既要进行人权理论研究,也要开展人权教育;既要在大学开展人权教育的课程,也要尝试在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的有效方式;既要对学生开展人权教育,也要对公职人员进行人权知识培训;既要在国内开展人权知识普及工作,还要在国际社会开展广泛的人权交流。 西北政法大学是国家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我们有80多年的办学历史、60多年法学本科教育的历史和40多年法学研究生教育的历史,我校的法学专业是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法学学科体系齐全、实力雄厚,同时又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的支撑,为高水平地开展中国特色的人权教育与培训以及人权法治保障提供了良好的学科基础。 我们学校地处西北,长期扎根祖国的西北地区,与西北地区党政机关和高等院校长期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其中在新疆就有我们4万余名校友在工作和生活。我校的反恐怖主义法学院、民族宗教研究院等教学科研实体与反恐实务部门也有着广泛深入的联系,具有深度研究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推进反恐怖主义与人权保障的独特地缘优势。 我坚信,在兄弟院校基地的支持和帮助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西北政法大学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一定能够办好,一定能够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做出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贡献!
2021-01-31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剑峰 孙立昊洋 近日,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马锡五司法精神专业委员会、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主办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成立大会暨“人民司法的一面旗帜: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时代价值”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会上,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正式揭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徐显明,中央政法委法治局二级巡视员林子坚,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陕西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丁恒,马锡五之子马秦宁,马锡五司法精神基金会负责人、陕西省政协委员江榕,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孙国华、校长杨宗科等出席成立大会。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司法实践相结合的一项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司法审判理念、方法和经验的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面光辉旗帜,是贯彻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被誉为“东方审判经验”。西北政法大学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系全国首家以党史人物民主法治思想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将有助于研究、传承、传播红色法治文化,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2021-01-29□ 杨宗科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12月出版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收入重要文稿54篇。习近平总书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基本方法、基本观点,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具有原创性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构建具有突出的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引领中国法学研究从法律主题向法治主题转换,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开辟了法治学研究新领域。 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良法善治新理念。法理学关于法治概念的定义有许多种类,这是因为不同国家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法治理论和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借鉴了古今中外有益的法治理论成果,结合时代要求,把法治与国家治理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良法善治是新时代法治的科学理念,是我们关于法治概念的新的历史视角和价值追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法治基本原理新观点。关于法治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关于法治的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法治是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重要需求,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他反复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公平正义是我们党在国家治理中积极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是法治价值的主体、公平是法治的生命,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价值理论的重大创新。法治体系概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是中国法学对于法治理论的重要贡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些都是关于法治基本原理的新观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创建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丰富、逻辑严密。作为体现思想主要内容的“十一个坚持”之中,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形成了“法治战略地位理论”;关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问题的重要论述,形成了“法治政治方向理论”;关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问题的重要论述,形成了“法治工作布局理论”;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问题的重要论述,形成了“法治重点任务理论”;关于正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中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关系的重要论述,形成了“法治辩证关系理论”;关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等问题的重要论述,形成了“法治重要保障理论”。法治政治方向理论、法治工作布局理论、法治重点任务理论、法治辩证关系理论、法治重要保障理论全面回答了新时代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共同了构成系统完备、逻辑严密的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新战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号召全党全国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战略包括: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筑牢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实后盾;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紧紧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加强法治理论研究新要求。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就全面做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充分肯定我国法学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显著的同时,明确指出了当下我国法学研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法学学科体系、课程体系不尽完善;社会急需的新兴学科开设不足,法学学科同其他学科交叉融合还不够,知识容量需要扩充;有的学科理论建设滞后于实践,不能回答和解释现实问题;有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实施偏重于西方法学理论,缺乏鉴别批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不够深入。”这些问题和不足,说明我们的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落后于法治实践发展,学科结构和学科体系没有全面反映法治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最新成果,学科理论不能科学合理地解释和说明法治发展道路和规律。比如,目前我国法学学科体系存在的一个明显的缺限和不足就是关于法律体系的知识比较丰富,法律理论体系比较完备,但是缺少关于法治体系的知识,关于法治与国家治理的理论体系很不完善。这种发展状况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需求很不适应。众所周知,法律不同于法治,有法律未必有法治,有法治未必是良法善治。现有的法律学理论体系,特别是法律解释学理论和方法,如何为实现良法善治提供学术理论参考,如何为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科学理性的建议,如何为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提供学理方案,如此等等的现实问题,依托现有的法律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恐怕难以满足资政和指导实践的需求。 解决我国法学学科结构不尽合理、学科体系不够完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不够深入等问题,正确方向就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和科学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推进法治理论和实践知识系统化、集成化、体系化,创建法治学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良法善治的新理念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是指导我们创建法治学理论学科的思想理论依据;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战略,是指导我们创建国家治理法治学、立法学,法治实施学、法治监督学、法治保障学、党内法规学,社会治理法学等法治学应用学科的思想理论依据。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发展新文科、建设新法学提供了强大思想动力和宝贵精神财富,新时代的法学研究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形成科学完备的法治学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推动法学学科结构更加合理、法学学科体系更加优化,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的新法学体系。
2021-01-27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 1月24日,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马锡五司法精神专业委员会、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主办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成立大会暨“人民司法的一面旗帜: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时代价值”学术研讨会在西安举行。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挖掘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要旨、核心内涵,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传播红色法治文化,积极服务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和实践体系的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徐显明,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中央政法委法治局二级巡视员林子坚,陕西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丁恒,马锡五之子马秦宁,马锡五司法精神基金会负责人、陕西省政协委员江榕,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孙国华、校长杨宗科等出席,来自国内科研院校和实务部门的4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成立大会。 徐显明、张述元、孙国华、杨宗科共同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揭牌。 徐显明强调,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从倡议、筹备到成立,得到了西北政法大学的高度重视。研究院的成立是西北政法大学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学校传承红色基因的历史责任和担当,是学校坚持特色办学的正确选择。马锡五审判方式是践行群众路线,为民、利民、便民的审判方式,是红色基因的杰出代表,是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有益探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的自我创造。他希望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在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作出新的贡献,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积极影响。 张述元强调,西北政法大学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深化拓展中共党史法治人物研究的重大举措,是深入研究我国法制史的重大举措。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传承和发展。第六巡回法庭将与西北政法大学紧密合作,探索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现代版,推动教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有效结合。 林子坚指出,积极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对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优良司法传统、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丁恒指出,陕西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是中国法治文明重要发祥地,也是人民政法事业的重要发祥地之一。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延安时期法治探索的光辉典范,集中体现了陕甘宁边区的优秀司法传统,在今天仍然闪耀着历久弥新的时代光芒。西北政法大学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西北政法大学的责任担当。 马秦宁表示,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在上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正式成立,这是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事业中可喜可贺的大事。马锡五审判方式蕴含人民司法的优秀理念。希望研究院在法治实践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方面取得更大成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江榕表示,马锡五司法精神基金会将与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密切合作,共同致力于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教学研究迈上新的台阶。 孙国华表示,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是学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法制史学科传承积淀、蓄势振兴的重要抓手,是学校服务国家地区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他强调,研究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司法精神、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等领域的文献资料研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深入挖掘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本要旨、马锡五司法精神的核心内涵和陕甘宁边区法制的历史经验;要传承好马锡五审判方式,弘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传播红色法治文化,积极服务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要开展当代中国基层司法实地调研,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和实践体系发展。努力形成党史人物民主法治思想研究、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司法改革研究等特色研究领域,产出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打造国内知名的红色法治智库,持续巩固学校在革命法制史领域的研究特色和优势,持续提升学科影响力,为法治中国、法治陕西建设贡献力量。 成立大会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马锡五司法精神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名誉院长杨宗科教授主持。 成立大会上,专门设置了马锡五司法精神传承接力活动。徐显明、马秦宁、江榕将象征马锡五司法精神实质的珍贵历史照片转交给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党委书记张学龙、副院长陈玺、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马成。 杨宗科宣读了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贺信,并展示了马锡五同志秘书张慜同志为研究院的题词。 成立大会后,举行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顾问、学术委员会主任及委员、副院长、特约研究员的聘任仪式。孙国华、杨宗科为研究院顾问徐显明、马秦宁、乔晓陆、江榕,学术委员会主任汪世荣及委员潘怀平、张炜达、张小军、朱继萍、杨建军、陈玺,副院长王斌通,特约研究员刘卫中、刘宏伟、韩伟、王天丹、胡新文、杜银虎等颁发聘书。聘任仪式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张荣刚教授主持。 在学术研讨阶段,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西北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的代表分别发言。大家重点围绕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实践理性、马锡五审判方式生成及特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新时代传播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与青天文化、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源流关系、人民司法理论与新时代法治队伍建设等主题展开了多角度、卓有见地的分享与讨论。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主编、法治学院教授杨建军,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张小军分别作了点评发言,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法治学院教授汪世荣作研讨会的学术总结。研讨会由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马成教授主持。 与会代表表示,马锡五审判方式蕴含着中国司法的红色基因,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探索;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本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工作路径,马锡五审判方式注重巡回审判、调解审判结合、情理法结合;马锡五审判方式始终牢固树立着维护实质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一刻也不离开群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人民司法实践和理论的集中体现,研究、挖掘、转化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时代价值有着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与会嘉宾还集体观看了电影《马锡五断案》,并现场交流了观影感受。
2021-01-27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在西北政法大学成立 发布时间:2021-01-25作者:冯丽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冯丽)1月24日,全国首家以党史人物民主法治思想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实体性研究机构——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正式揭牌,“人民司法的一面旗帜: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时代价值”学术研讨会同时举行,该活动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马锡五司法精神专业委员会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主办。 据悉,“马锡五审判方式”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司法实践相结合的一项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司法审判理念、方法和经验的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面光辉旗帜,是贯彻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被誉为“东方审判经验”。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系全国首家以党史人物民主法治思想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它的成立将有助于研究、传承和传播红色法治文化。
2021-01-25陕西日报记者 吕扬 “成为研究生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够站在大家面前宣讲,更不会想到能够参加大学生宣讲团,讲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西北政法大学付晶同学感慨地说,自己的成长得益于学校研究生思政教育的丰富多彩。 多年来,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着力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知识、传播思想、塑造灵魂、塑造新人的时代作用,以时代精神和红色基因回答立德树人、铸魂育人的时代命题,打造思政育人新高地,构建了以课程建设为主体,文体发展为“两翼”,软硬件环境为支撑的“大思政”格局。 西北政法大学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悠久的办学历史和红色基因成为几十年来学校育人过程中的不竭动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更是学校研究生教育不变的宗旨。 2020年12月13日晚,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606教室里灯光明亮,第五期“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先锋”思政教育活动如火如荼进行着。全体研究生会成员聚精会神,交流学习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作为新时代青年,更应该坚定理想信念,从实际出发,将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同追求奉献的社会价值紧密结合起来,将个人的理想抱负融入国家的宏图伟业中。”活动中,大家分享在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后的所感所想,结合个人工作和思想实际,就如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交流。 “青年时期是学习的黄金期,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不仅要学书本上的知识,更要学实践中的知识,做感悟新时代、紧跟新时代、引领新时代的有为青年。”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努力在新时代改革开放事业的奋斗中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材。” “作为法学专业的研究生,我要更加努力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自身的言行品格,自觉按照党和人民要求不断锤炼自己、完善自己。” 西北政法大学研工部副部长赵彩如表示,把握人文维度,以战“疫”思政课鼓舞人;把握学术维度,以专项思政课教育人;把握时效维度,以特色思政课感染人;把握价值维度,以多元思政课塑造人。这是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思政教育中的特色。 在特殊的2020年,学校首次举办了导师思政大讲堂。大讲堂邀请学者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入学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导师思政指导引领作用。同时,学校还开展了五期“传承红色基因 争做时代先锋”思政教育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思政引领成效,先后开展了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进校园活动、第三期研究生骨干培训班、第五届研究生辩论赛等一系列活动,自觉传承红色基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领。 “一年多的专业学习,让我收获良多,特别是学校的思政教育,提升了我的政治素养,也为今后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级在读硕士生张婕妮说,疫情期间,学校研究生会举办了“线上朗诵会”,同学们用声音向在抗疫一线坚守的工作人员传递当代大学生的信念和力量。返校后,学校研究生院举办了“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先锋”思政育人系列活动,以“思政+艺术”的模式让大家积极参与进来,有效增强了思政育人的说服力、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学院2018级研究生付阳最难忘的是学校组织采访老前辈、老教授的经历。“得知有这个机会,我第一时间报了名。”付阳说,“尽管这次采访已经过去一年了,但老教授马朱炎老人的一席话让我难忘。” “‘中国的前途在中国共产党。’马老师的这句话一直刻在我心中,与其说我们去采访马老师,不如说马老师为我们上了一堂怎样爱国、学习、做人的大课。”付阳说,“马老师这句话让我深刻意识到作为青年学生、党员,应当把个人命运同党和国家、民族命运结合到一起,学好专业知识,不忘初心,用所学知识服务社会。”
2021-01-132021-01-06
党建引领聚合力,凝心聚力助和谐。为切实加强党组织间的交流合作,提高居民群众金融诈骗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9月5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党支部与西安银行雁塔党支部举办党建共建签约活动,联合明德门派出所举办金融防范与反诈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双方对各自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业务基本情况进行介绍,交流双方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并就下一步如何建立良好的联建长效机制展开深入探讨,双方签订党建联建协议书。紧接着,银行工作人员向居民讲解了金融基础知识和投资风险防范等内容,剖析了非法吸存揽储、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代理维权等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常见行为。随后,民警以案说法,提醒居民一定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而“因小失大”,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通过此次活动,三方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广泛凝聚共识,深化为民服务,增强了辖区居民的金融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接下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将继续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赵彬 【华商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开展“党建共建”签约和金融反诈宣传活动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11458716450554405/?app=news_article×tamp=1725614794&use_new_style=1&req_id=2024090617263361EF30796D6930A6E449&group_id=7411458716450554405&share_token=FF929B9E-6B8E-4EF2-8A11-72D0DCA4AF6A&tt_from=weixin&utm_source=weixin&utm_medium=toutiao_ios&utm_campaign=client_share&wxshare_count=2&source=m_redirect&wid=1726651663027
商洛台讯:今天上午,市直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在商州举行。 会议邀请省专家宣讲团成员、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三级教授魏奇作宣讲报告。魏奇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会议概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全会《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等四个方面,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了系统宣讲和深入阐释。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宣讲内容丰富,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解读,也有联系实际的体会思考,对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商洛市妇联四级调研员党务干部 刘丹: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妇联党务干部,我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贯穿于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家庭的各个方面,积极引导妇女群众与党同行、跟党奋进,努力成为心中有梦、眼中有光、肩上有责任的新时代女性,在奋进新征程中彰显巾帼担当作为。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肖文明:要把全会精神学习宣讲好,贯彻落实好,把落实全会精神同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结合起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持续优化要素配置,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商洛台袁梦)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周边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于8月10日至8月25日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及周边地区开展为期15天的访谈、参观等活动。 走进老兵之家:传承红色基因,铸牢民族团结 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周边暑期实践团队走进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老兵之家”,开展调研访谈活动。实践团队在讲解员兼秘书长俄丽杰带领下参观老兵之家,讲解员向团队成员们生动地讲述了每一个历史文物后的故事以及老兵们的英勇事迹,在俄老师的带领下回顾那一段历史。随后与党支部书记、理事长徐淑子深入交流,学习其奉献精神与求实精神。 “国安,才能家安”。实践团队成员与老兵们进行深入交流访谈,老兵们大多是抗美援朝的志愿军。实践团队指导老师潘璇与老兵们进行深入交流,通过采访了解老兵的亲身经历。老兵们向实践团队成员们讲述着抗美援朝战争最真实的岁月,叙述着自己的故事,展示了志愿军的风姿。 此次调研访谈活动,不仅是对红色基因的传承,更是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团队成员将以自己的行动传承红色基因,积极促进民族团结,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贡献自己的力量。 延吉社保局实践活动:重温红色精神,铭记历史使命 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赴延吉暑期社会实践队前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参加了“红色之‘吉’,代‘延’有我”主题活动。活动由观看延吉市社保局自制宣传片“红色之‘吉’,代延有我”拉开序幕,团队成员感受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特色的民俗文化,了解到当地民族工作开展的现实情况。在老兵风采展示环节,抗战英雄们嘹亮的军歌响彻整个会场,他们坚毅的精神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老兵同志们与社保局党员同过政治生日,同唱《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共同追忆往昔岁月。 通过本次活动,实践队的同学们纷纷表示,将时刻铭记历史,积极传承和发扬老兵不“老”的精神,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拓展用红色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参观延吉民俗园:体验朝鲜族文化,感受民族融合 走进延吉民俗园,实践团队踏入了一幅生动的朝鲜族风情画卷。一踏入园区,映入眼帘的是那些色彩斑斓、样式独特的传统建筑,每一座建筑仿佛都在诉说着朝鲜族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参观过程中,团队成员们参与了一些传统的民俗活动,欣赏了朝鲜族的传统歌舞表演,感受到了朝鲜族人民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憧憬。 通过这次参观延吉民俗园,实践团队深刻感受到了朝鲜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这里展现了各民族在文化上的兼收并蓄,朝鲜族人民的建筑、服装、饮食等等,不仅有自己的民族特色,还有中华民族的共性。 探访延边大学:感受民族团结教育,领略延大风采 赴延吉社会实践队在参观延边大学的过程中,深刻感受到了这所学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所做出的积极贡献与独特魅力。这是一次对民族地区高校的探访,更是一次心灵深处的文化共鸣。 延边大学作为一所位于多民族聚居地区的综合性大学,其办学理念和校园文化都深刻体现了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尊重与融合。延边大学格外注重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同时,学校还积极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增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通过此次参观延边大学的活动,团队成员们深刻认识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每个人都应该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应该尊重和理解其他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参观延吉恐龙博物馆:探索远古世界,学习科学知识 赴延吉社会实践队参观延吉恐龙博物馆,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参观,更是一场穿越时空、探索远古世界的科研之旅。 在参观过程中,讲解员带领实践团队了解了恐龙的种类、习性、生态环境以及它们最终的灭绝之谜。展馆详细地展示了延吉龙山恐龙化石的发现和研究历程,以及延吉地区恐龙动物群的种类特征和一系列珍贵的化石标本和科学复原图。同时,博物馆还展示了大量的古生物化石和相关的科普知识,通过生动的展示方式和丰富的互动体验,让游客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科学知识。 这次参观延吉恐龙博物馆,团队成员们了解了恐龙等古生物的历史和特征,体会到了考古工作的深远意义,深刻感受到了科研工作的艰辛和伟大。 石榴花开别样红,籽籽同心一家亲。在实践过程中,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实践团队的成员将延吉这片土地作为课堂,用实践的笔触写答卷,无数个与延吉相遇的瞬间构成了本次社会实践的珍贵记忆,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 【西部网】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社会实践队开展调查研究https://digi.china.com/digi/20240827/202408271566676.html
当地时间9月10日,首届中拉人权圆桌会将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来自中国和16个拉美国家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将以“文明多样性与人权实现路径的选择”为主题展开研讨。 “中国和拉美进行人权对话,正逢其时、恰逢其势。”受邀参会的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朝琦日前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时表示,中国与拉美远隔万里,在人权实现路径选择上有相似、共通之处也存在诸多差异。中国与拉美国家围绕人权议题进行对话,既是中华文明“和而不同”理念的当代呈现,更体现出双方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推动文明互鉴的重要意义。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中国和拉美相距万里,为何能实现人权对话? 马朝琦:一方面,中拉人权对话正逢其时。今年是构建中拉命运共同体理念提出十周年。十年来,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拉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中拉关系进入平等、互利、创新、开放、惠民的新时代。在此基础上,中拉之间加深各领域各层级的对话,都顺理成章。 当今世界正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西方国家与非西方国家的力量对比正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按购买力平价计算,2023年金砖国家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三分之一,创下新纪录,而七国集团经济体的比重降至29%。发展中国家已成为世界经济重要的稳定器。世界秩序的重组不再单方面取决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中国和拉美作为全球新兴市场的重要代表,有需要也有必要开展更深入的对话交流。 另一方面,中拉人权对话恰逢其势。人类文明是由不同地区的不同种族、不同民族共同创造的,在数千年的人类历史长河中,不同国家和地区基于各自独特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土壤,形成了各自的文明形态。当今世界上有2500多个民族,分布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有着各自的发展进程,不同程度上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同方面作出了贡献,各文明形态并无优劣之分,只有特色之别。一些国家将所谓文化差异描绘为“文明冲突”的观点,其底色是传统的“西方文化优越论”;个别国家习惯以“人权教师爷”自居,对包括中国和拉美一些国家的人权状况指指点点,其实质仍是意识形态偏见。 然而文明多样性是无法消解的,国际格局正朝着完善全球治理、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方向前进。中国与拉美国家围绕人权议题进行对话,既是中华文明“和而不同”理念的当代呈现,更体现出双方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推动文明互鉴的重要意义。 中新社记者:您提到儒家传统的“和而不同”理念,其对当今国际交往、人文交流有何借鉴意义? 马朝琦:“和”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中国人一直所追求的“和”并不是随波逐流、相互依附之“和”,而是在尊重差异基础上的多样性之“和”,这也就强调了“和而不同”理念在传统文化中的核心地位。中国传统“和而不同”理念,萌生于距今2800多年前的“和”“同”之辩,主要代表人物是史伯和晏婴,在此基础上由孔子正式提出了“和而不同”概念。 《国语》记载,西周末期思想家史伯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左传》记载,晏婴曾以和羹为喻劝谏齐景公,提倡君臣之间应该存在不同的见解和主张,只有互相启发、协调和接纳,国家才能政通人和、兴旺发达。孔子则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成为儒家的核心主张之一。及至后世,“和而不同”理念更是被广泛运用于治国理政实践和处理外交关系的活动之中,其内涵也在随着社会客观环境和主观需要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 从国际交流的角度审视“和而不同”理念,可将其基本内涵概括为:尚和精神、矛盾思维、包容态度和重义轻利四个方面。 首先是尚和精神。“和而不同”理念的价值取向是“和”,实现“和”这一目标的路径在于“不同”。尚“和”精神不止于春秋、不止于儒家,而是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扮演了串联始终、总揽各方的重要作用。墨子之“兼爱”、老子之“无争”、庄子之“天人合一”,最终都是将“和”的状态作为追求目标。此后的历史进程中,“和”逐渐拓新出中和、和平、和谐等等内容和含义,成为中国参与国际交往的重要标识。 其次是矛盾思维。从史伯开始,“和而不同”就逐步体现出一种对立统一的哲学理念和思维方式。一是承认“和”且认同多元状态,甚至将“不同”看作“和”的必要前提;二是认同多元并非是各自对立、隔绝或完全同质的多元,而是在多元互动中提倡相互交流、促进与转化;三是在实践目标上追求稳定与发展,即在“不同”的客观条件下争取达到“和”的目的与指向。 再次是包容态度。孔子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强调要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而不能忽略他人感受,将自己的想法和认识强行推广。对他人感受和行为的尊重,既是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对个体自主选择权利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更获得包括广大拉美人民在内的不同种族、不同肤色、不同国籍、不同出身的人类共识,成为写入《世界人权宣言》的“金律”。这种包容态度在外交实践中也有深刻体现,一方面体现在中国坚持自身特色的同时,积极汲取着其他国家与文明的优长,另一方面体现在中国对不同国家与文明差异性的尊重和接受,促进世界多样文明之间的和谐共处。 最后是重义轻利。从“和”“同”之辩到“和而不同”理念的提出和发展,是一个不断人格化、实践化的过程。其中,道德品格的实质就是重义轻利的正确义利观。正确对待和处理“义”与“利”的关系,重视道义、秩序与责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外交的一个鲜明特色。君子人格同样是一个政党、社会、国家所追求的高尚品质,中国提出并倡导的正确义利观获得广泛国际认同,证明其符合时代潮流。 中新社记者:中国与拉美,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维护文明多样性,选择适合自身的人权实现路径? 马朝琦:一是在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基础上促进文明互鉴,推动各文明间交流合作,让多样性成为人类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的源泉。任何一个文明都不是孤立发展的,回顾历史,中华文明先后借鉴吸收了南亚文明、中亚西亚文明和欧洲文明的有益成分,并进行本土化改造,形成新的文明构成要素。 今天,以中国和部分拉美国家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崛起和国际格局变化,证明了现代化道路是一个开放的过程:不只是西方的,也是非西方的;不仅有亚洲的,也有非洲的、拉美的,同时还有中东的。开放过程中的各国各地区对现代化道路的探索和实践证明,必须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尊重各国各民族文明。 以民主与人权保障制度为例,各国的民主和人权实现路径和制度设计,成长于各国人民的实践探索和智慧创造,都是民主和人权的不同体现。世界各国需要在承认民主和人权作为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同时,承认民主和人权形态多样性与差异性,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交流互鉴。此为一。 二是通过文明互鉴,推动各文明形态的汇聚和融通,在更高层次上升华为新的多样性,以此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实现文明互鉴,首要的是改变西方中心主义把控话语权的现状,让世界上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明都有平等的话语权。回顾历史,中华文明对欧洲的启蒙运动曾产生重要影响,莱布尼茨、伏尔泰、卢梭等启蒙思想家都曾从中华文明中汲取思想智慧;中华文明则与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多种文明形态长期和谐相处,从中汲取养分。这既符合人类文明多样性和现代化道路多样性的客观实际,也有利于全球意识下世界文明的发展与繁荣。因此,应当尊重世界文明形态和文明体系的多样性,倡导开展不同文明间的对话,保护各民族文化个性,维护文化主权。 最后,在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纯粹独立的文明形态已不再可能,而是在相互影响下形成文明的多元共存。中华文明是推动世界和平发展、维护人类文明多样性的文明形态。中国在国际上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始终认为各国有权选择自己的民主与人权发展道路,愿同世界各国、各文明形态加强交流合作、互学互鉴,共同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受访者简介:马朝琦,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兼任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陕西省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理事长、陕西省中共党史学会副会长、陕西省廉政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与党的建设等。主编或副主编学术著作4部,参编学术著作3部。 【中国新闻网】我校副校长、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马朝琦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https://mp.weixin.qq.com/s/KHE9xiLBDg3Z2LekqvFg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