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校门充分接触司法活动“原生态” 融入现实培育卓越法律职业人才 西法大创新法学教育为全国提供鲜活范本 本报讯 (记者 冀 平)法学博士审不了离婚案。六年前,在模拟法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中,一位法学博士当日充当法官。让大家非常意外的是,理论知识突出的博士愣是没把案子审下来。这件事对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触动很大。他说,近年来,我国法学院发展很快,目前全国有600多所大专院校开设了法律专业,在校法律专业学生30多万。但在这种“人才繁荣”表相的背后,是政法院校毕业生在法学理论和司法能力上的不对称。也由此萌生了高校法学人才必须充分接触司法活动——“原生态”的创意,开创了大学与法院合作的陕西起航。而那位审不了离婚案的法学博士,作为西北政法大学赴基层实践的首批法官助理,前往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成为中国“学院派”司法实践的力行者。 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西北政法大学用多年的实践和探索,走出了一条“理实并重”、“知行合一”的大学与法院合作的新路径,为全国高校法学教育改革创新提供了鲜活范本。 “送出去、请进来”,建设法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送出去”,提升专任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从2008年以来的六年间,该校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和兼职,其中在基层法院担任副院长和法官助理的共计6批32人次,在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检察长助理)的5批12人次,兼任科(局)长助理的共计2批5人次。教师通过1到2年的挂职兼职,接触到中国法治的“原生态”,发现“中国问题”,接地气,而更有底气,有效地提升了法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质量。“请进来”,优化法学教师队伍结构。在从其他高校聘请高水平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该校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实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型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目前,该校已经形成了由281名法学专任教师、56名实务部门兼职教授、20名学科理论客座教授构成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法学教师队伍。 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经过长期的探索,该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的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了以“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全国高校首创了诊所式法律教育,自发地建立了民事法、公益法、农村社区等7类法律诊所,形成了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西北模式”的成熟经验。截至2013年7月,法律诊所总计开办58期,结业学生总计1587人,案件法律咨询总计16948件,援助代理各类案件总计411件,已结案件337件,开办学生模拟审判23次。 搭建“校院合作”、“校检合作”法律职业教育平台。2008年以来,该校按照“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信息设施互通共用、教学科研互帮共进”的原则,先后与中央和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常态化、规范化的法律职业人才联合培养机制。中央政法委及西北地区政法委的领导亲自参与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高级法律人才项目申报和培养方案的制定,西安市中级法院、西安市检察院参与该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论证,学校专任教师与实务部门的人员组成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的联合教学组,为学生共同授课,共同开展课程建设,并与法律实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科研合作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
2013-10-28编者按:从2008年以来,我校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和兼职,旨在提升专任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其中在基层法院担任副院长和法官助理的共计6批32人次,在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检察长助理)的5批12人次,兼任科(局)长助理的共计2批5人次。同时,学校制定了《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办法》,在从其他高校聘请高水平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实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型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共同组成高水平法学教学团队,目前学校已经形成了由281名法学专任教师、56名实务部门兼职教授、20名学科理论客座教授构成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法学教师队伍。学校在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方面做出了探索。2013年10月26日星期六《检察日报》以“挂职学者带来“头脑风暴”为题,报道了我校挂职蓝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姚剑副教授、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宋志军副教授、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梁高峰副教授、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台治强教授、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京春副教授的挂职感悟及思考。 这种以实践促教学的创新性院校合作新模式,对人才培养,教学模式创新、教师知识结构改变、校园文化氛围改变作用重大,为青年教师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学习机会,拓展了教学研究视角,丰富了授课素材,使教学、法学研究更加贴近国情、民情,还为基层法院和政法院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经验。 串起一团火 点亮满天星 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 张民生 去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鼓励高校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 今年3月,西安市委组织部和西安市检察院为推动选派高校优秀教师到基层检察院挂职,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选派西安驻地政法院校优秀教师到基层人民检察院挂职的意见》,邀请西北政法学大学等院校的14名法律学者到西安市13个区县检察院及西安沙坡地区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和检察长助理,为期一年。在实践中,我们充分认识到学者挂职对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改善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加速检察人才培养和工作品牌提升都具有重要意义。 尊智才能借智,挂职学者到检察院后,我们努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条件和生活保障,更重要的是发挥挂职学者在法律专业知识方面的特长,研究、确定分管的具体工作,使挂职学者有职有权。挂职学者也以高昂的热情、严谨扎实的作风投入到基层检察院队伍、业务建设中,把挂职作为人生中的一个“加油站”,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在互动合作、教学相长中,一年来基层检察院领导和干警通过与挂职学者的朝夕相处,进一步提高了法学理论水平,加深了对先进执法理念的理解,为实际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挂职学者通过协助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指导业务工作,抓好干警教育培训,促进了检察业务领军型人才培养,促进了检察调研和重大、疑难案件的分析研讨等工作的开展。通过到基层接地气,挂职学者对检察实务有了深入了解,不仅促进了项目选题研究、提高了教学能力,也能更好地把握为基层司法机关输送人才的标准和方向。 双方都收获满满! 我们还将继续探索多样性的检校合作方式,推动西安市检察机关“抓规范、创品牌、争一流”活动深入进行,推动西安的检察工作科学规范创新发展。 姚剑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挂职职务:蓝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问法·白鹿原” 陈忠实笔下的白鹿原厚重而富有故事感,蓝田县就坐落在白鹿原上。 今年7月3日,由蓝田县检察院主办的“问法·白鹿原”之刑事程序法治与人权保障研讨会在该院举行,来自陕西省和西安市公检法业务部门的领导以及各路法学专家、学者齐聚一堂。该院检察官说:“我们一个县域检察院能请来这么多‘大腕’,真是有赖于挂职副检察长姚剑的号召力。” 研讨会论题正是理论与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两个热点问题——非法证据排除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法学专家与法律理论学者共同面对刑事诉讼规则改进下的新命题,有观点的对立交锋,也有真知灼见的集结汇聚,使该院干警享受了一次“法律营养大餐”。姚剑说:“实际上,最基层的检察院更需要这样的研讨会,开拓视野,启发工作思路,解决疑惑与问题。”由于反响强烈,姚剑眼下正在组织筹备“问法·白鹿原”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惩防研讨会。 姚剑在蓝田县检察院分管侦查监督工作。该院检察长李文凯对记者说:“我们一个县级院能来一位博士教授,用蓝田当地话来说叫‘稀罕’,当然要给他一个充分发挥的舞台。”作为一位专门从事刑事诉讼研究的学者,姚剑的研究课题已涉及刑事执法的许多领域。2011年,他主持的国家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刑事司法权的时间规限》高分通过,而来到蓝田县检察院恰好分管一线业务部门也让他的研究成果有了接地气的平台。 到任后不久,经院里批准,姚剑便在侦查监督部门出台了一个快速办理审查批捕案件的规定。明确规定对几类证据确凿的简单案件,主办检察官必须在一天内批捕,并由侦监科科长在分案时直接注明办案期限;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则提倡保留必要所需时间。“这样做是要避免缓急不分,从整体上提高办案速度,并能保证案件质量。制度实施以来,我们院的批捕案件均不逾期。”姚剑说。 在制度实行过程中姚剑又在思考:现在不少检察院的分案流程是轮流分案办案,而有些检察官当前确实不具备单挑疑难案件的能力,可否对检察官办案也实行权限管理,实现分工、合作科学分配?姚剑提出的主要以办案能力作为参数进行分案的想法,已得到李文凯鼓励。姚剑说:“工作中不断出现的实际问题,总在催生新的思考。”秋季正是白鹿原挂果的时节,姚剑和他的检察官同事们都在期待新的收获。 宋志军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挂职职务: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一份特殊的礼物 半年前,宋志军到未央区检察院挂职时带来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他所主持的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社会参与机制研究》,为此,他还带来了两名研究生助手。 针对修改后刑诉法对未成年犯罪人规定的“特别保护程序”,早在去年5月,未央区检察院就探索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新机制,研究建立6项工作制度(律师介入和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在场、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记录封存、刑事特困未成年人救助的具体运行保障制度)和1个体系(关护基地为核心的社会关护体系),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6十1”体制。 未央区检察院检察长李亚军介绍说:“在开始进行‘6十1’体制创建时,我院就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与矫治研究所’,聘请宋志军担任检察长助理,参与运行制度设计。今年3月,宋志军又挂职担任我院副检察长,成了这项工作的分管领导,使研究工作得以快速推进。” 到任后,宋志军带领检察官与关工委实现工作对接,并共同选择爱心社区和企业,建立了20余个未成年人关护教育基地、关护工作站,体现出了“6十1”体制“专业化指导、社会化参与、可持续性运行”的特色。 记者在该区一个关护基地见到了17岁的帮教考察对象小齐,小齐因盗窃同学家中价值2000余元的金项链被依法取保候审。在关护基地,社区主任组织“五老人员”(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军人、老工人)对其进行思想帮教,并让她到社区托老所参与关爱老人的公益活动,社区主任说,经过一系列帮教,小齐彻底变了个人。最终,检察机关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小齐也顺利找到了工作,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制度规定中,宋志军还建议为在企业接受帮教的未成人购买保险,增加安全防护措施,一位未成人家长说:“检察院比我们考虑的还周到。”同时,宋志军还建议将帮教单位、帮教人的鉴定吸收到非监禁化评估参考依据中,增加社会对检察机关不捕、不诉决定的认可度。 今年6月,未央区检察院“加强社会参与,完善未成人关护制度”的经验被高检院推介,而宋志军的课题在调研过程也已开花结果。“这就是双赢!”宋志军兴奋地说。 梁高峰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挂职职务: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老品牌打磨出新亮点 在长安区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梁高峰十分忙碌,该院办公室主任翟濯说:“梁检是个‘泡’在工作中的人。”梁高峰说:“能有到检察机关工作,机会特别难得,我要把这一年的时光变成我一生最难忘的日子。” 梁高峰主要分管该院案件管理工作,而案管工作正是长安区检察院的一面“旗”。 2011年,该院在西安市检察系统第一个报批成立了案件质量管理监督科,创建了案件管理、案件评查、业务跟踪考核三位一体的案管规范机制,其工作经验曾向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交流介绍。“梁检学者式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我们打造案管品牌帮助很大。”该院案管科科长赵阿罗说。梁高峰说:“案管是总阀、是枢纽,是入口和出口,管人也管案,案管制度不精细,扰乱的是整盘棋。” 在制定《检察官素能评价办法》时,梁高峰召集几个业务科和政工科的同事进行意见征求。首先,他明确设定了各执法岗位的任职条件,进行入岗考评和把关;规范素能评价参数,既考评共性能力也考评各自在岗工作能力;对每个干警的述职内容等也进行了可操作性研讨,建立了既能反映干警基本素能,又能体现岗位要求的《能力评价档案》制度,强化了干警能力建设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收到良好成效。同时,梁高峰帮助该院检察官夯实“1351”案件管理体系,即围绕提高办案质量“1”条主线,建立素能评价、风险防控、奖励惩戒“3”大机制,保障案管部门“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考核”5项职责的有效发挥,最终实现检察执法公信力的提升。 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刑事案件700件,没有发生一起质量事故、出现一起涉检信访,此项新颖的案管机制建设也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该院检察长张继锋说:“案管是一个精致化管理的过程,也是一个动态化建设的过程,老品牌能打磨出新亮点,是挂职学者和检察官共同努力的结晶。” 台治强 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挂职职务: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教授掀起调研风 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教授台治强的到来,让莲湖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洪非常高兴:“他主要分管调研工作。调研工作一直是我院的弱项,我们希望逮住良师,来一次跨越发展。” 该院干警比喻说:“台检一上手冲劲真不小,像是股登陆的台风,在院里掀起调研之风。” 台治强到任后,推出“介、讲、评”三套策略。介,即收集整理与检察业务相关的报刊,并按照其约稿要求制作《投稿指南》下发各科室,便于干警有针对性投稿;讲,邀请法学专家到院开坛授课;评,进行调研论文评奖活动。他还撰写发表了《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激发大家的调研热情,并以《检察机关开展讯问同步录音录像问题研究》和《电子数据证据问题研究》等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在调研工作中台志强提出了“六个注重”,即:注重组织引导,确保调研工作的有序开展;注重整合资源,提高调研工作的整体效能;注重与时俱进,深化调研工作的服务理念;注重激励奖励,推进调研工作的持续发展;注重保障机制,夯实调研工作的硬件基础;注重成果转化,实现调研工作的价值功能。 台治强强调开展大调研和专题调研,以点面结合的方式,提升调研的质效。 他组织以该院课题组,先后启动了《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研究》、《2008年—2012年办理的行贿犯罪案情分析及预防对策》、《2010—2012年办理的寻衅滋事案件情况分折》等重点课题研究,又指导业务科室干警撰写《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疑难问题探析》、《酌定量刑情节的认定与适用》等调研论文,总结办案工作。 仅今年1月至9月,该院干警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调研论文50余篇,形成了一支想写、爱写、能写的优秀调研团队。“调研工作为我院进一步发展装上了引擎、插上了翅膀!”该院检察长王洪满意地说。 陈京春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博士 挂职职务: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培养领军人才 “能请到陈京春这样理论和实践经验都很丰富的学者是我们的幸运。”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检察长同振魁对记者说。 雁塔区是全国著名的教育区,借助区位优势,雁塔区检察院在该市区县级基层检察院中,第一个成立了主要由高校法律学者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个成立了与西北政法大学共建的研究生实践及检察实务研究基地。几年来,先后有3位西北政法大学的教授在该院担任挂职副检察长,借智助力、人才强检已成为该院的品牌工程。 40岁不到的陈京春,年富力强,已参与撰写了多部刑法学专著,承担过多项国家级课题研究,此外,他还全程参与了西北政法大学与浙江省诸暨市政法委的横向合作项目《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的调研和成果总结工作。到雁塔区检察院后,他分管西安高新经济开发区的案件批捕、全院业务领军人物培养等工作。 “我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刑事一体化,能到基层检察院负责具体案件审查工作非常难得,我也很关注修改后刑诉法视野下的基层执法机关诉讼活动。到雁塔区检察院后我发现了这样一个突出现象——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后,特别是中政委加强防范错案冤案意见出台后,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报捕案件的不捕率及退查率迅速上升,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个别一线公安干警侦查取证能力不足以及取证方法不当,形成了案件的成案障碍和办案瑕疵。”陈京春说。 陈京春向记者举了一个实例。一起共同盗窃电动车的案件,公安干警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因为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没有到案,便没有固定指认犯罪现场等证据。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供述了多起电动车盗窃案,赃物均因已销赃而消失,然而两名犯罪嫌疑人所供述的盗窃地点均有不同,且被盗物品发票是后补的,赃物价值难以确定,最终,这起案件因证据问题无法进入诉讼阶段。 如果在最初取证过程中,再细致、全面一些,便会减少此类情况的出现。陈京春说:“在我们现行的法学教学中,说理论的多,犯罪取证的要求等谈得少,导致学生在实践中容易陷入困境。我正在组织编写一部检察学的讲义,为自己做总结,也想为学生多输送些‘养料’。” 采访接近尾声,陈京春对记者说:“在我之前的3位挂职副检察长,有的是我现在在校的领导,有的是我曾经的老师,我要接好他们传给我的这一棒。” (记者 岳红革)
2013-10-26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为推动落实《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西北政法大学交流总结实施“双千计划”的经验,重点解决各地各部门开展“双千计划”不平衡的问题,推进“双千计划”扎实有效开展,促进法学教育、研究与法律实务紧密结合,牢牢把握法学教育、研究的正确方向,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优秀接班人、后备军。 秉承“立身为公,学以致用”的办学思路和优良传统,西北政法大学一直以来重视实践与教学的紧密联系。新的历史条件下,学校作出了全国罕有的创新尝试,积极与司法实务部门全力合作,在全国率先选派法学青年教师到雁塔区法院担任法官助理,让他们在法律职业岗位接受轮训。五年以来,这种以实践促教学的创新性院校合作新模式,对人才培养,教学模式创新、教师知识结构改变、校园文化氛围改变作用重大,为青年教师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学习机会,拓展了教学研究视角,丰富了授课素材,使教学、法学研究更加贴近国情、民情,还为基层法院和政法院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实践经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表示,大学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这是育人的根本问题。作为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高等政法院校,在不同的办学时期,西北政法大学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工作与满足国家重大特殊需求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承担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的办学方向。 西北政法大学围绕法律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性质定位和培养思路,在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方面,主要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探索。 第一方面,以全覆盖的法治理念教育培育学生的法律职业信仰。学校在70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办学传统,培养学生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法治信仰,是我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具体体现。 第二方面,“送出去、请进来”,建设法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送出去”,旨在提升专任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从2008年以来的六年间,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和兼职,其中在基层法院担任副院长和法官助理的共计6批32人次,在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检察长助理)的5批12人次,兼任科(局)长助理的共计2批5人次。 “请进来”, 旨在优化法学教师队伍结构。学校在2008年制定了《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办法》,在从其他高校聘请高水平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政法实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型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共同组成高水平法学教学团队,目前西北政法大学已经形成了由281名法学专任教师、56名实务部门兼职教授、20名学科理论客座教授构成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法学教师队伍。 第三方面,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经过长期的探索,我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三个覆盖的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了以“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西北政法大学在法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学生必须在法律实务部门从事不少于六个月的见习法官助理、见习检察官助理等实践工作;在法学博士人才培养方案中也规定,在培养期间至少要到实务部门从事不少于十个月的调研。 第四方面,搭建“校院合作”、“ 校检合作”法律职业教育平台。2008年以来,按照“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信息设施互通共用、教学科研互帮共进”的原则,先后与中央和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形成了的常态化、规范化的法律职业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贾宇称,在近年来的工作中,法学教育改革必须准确把握和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法学教育应当遵循高等教育普遍规律和法律人才培养特殊规律两大基本规律。第二,法学教育应当结合学校特点,适应党和国家政法工作的重大和特殊需求,突出自己的特色。第三,应当坚持法律人才“理实并重”、“知行合一”的人才标准。法学教育要实实在在地全面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知识传授与人格养成相统一的育人理念。
2013-10-25来源:《雁塔预防》月报 不穿检察服的“检察人” 编者按:2008年以来,雁塔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的合作进入到了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由于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和人才洼地的现实处境,借助高校资源的现实需求更为迫切。在全省基层院首创学者挂职担任副检察长制度,合作成立“检察实务理论研究中心”和“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借助高校资源优势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高校教师挂职担任科(局)长助理,开展“一对一”课题研究,“请进来”定期举办名家讲座,“走出去”举办检察实务讲堂等,他们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探索和创造,形成了雁塔检校合作生动活泼、生机勃勃的景象,成为一道颇为特殊的风景。 “检校合作”落到实处就是检察官与学者的合作。雁塔“检校合作”风生水起蔚然成风,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一批有思想有激情有个性的检察官和学者。今天我们走进两位年轻的挂职学者,看他们从学者到检察官的转身,感受“检校合作”中人的魅力。 郭永亮:“我在理论与实践融合的路上奔跑着、收获着” 郭永亮,1971年生,西北政法大学讲师,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侦查学教研室支部书记,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主要从事侦查学专业课程教学工作,承担了《侦查讯问》、《职务犯罪侦查》、《现场勘查》、《刑事侦查学》、《司法鉴定学》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参与西安市公安局等课题多项,先后在核心期刊发表了《论我国技术侦查的法律规制》、《试论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权的赋予》等论文。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是西北政法大学教学主楼墙壁上的法偐。正是缘于这样的思考,2012年7月到2013年7月,我这个整日在大学讲台上给学生们讲侦查的先生走进了雁塔区检察院反贪局挂职反贪局长助理,变成了一个真正学习侦查的学生。一年略多的时间,我亲身参与到这个全国优秀检察院的办案研究工作,这种由先生到学生的变化,于我来说,绝不仅仅是一种身份的改变,而已成为一种心灵的蜕变和升华。现在我又回到了讲台上,当我再给学生讲起侦查时,我对侦查工作的感悟更多了,我的理论研究更有针对性了。一年的时间感触很多,除过专业上的提升,我对检察事业也萌生出不少的感情,特别是了解和认识了一群在反贪战线上工作的检察干警,他们的付出和精神让我终身受益。 刚接触反贪工作,最大的感受就是雁塔区的反贪举报工作毫无例外的受反腐宏观局势的影响,举报线索多呈现出被举报事情发生时间长、举报知情范围广、被举报人难找到、举报人不愿露面的特点。看似一条好线索,其实很难深入调查。有的线索刚拿到手,就有人来询问办案进程了。这些办案的基本问题成为每个反贪干警需要面对的难题。但是,困难早已使雁塔检察院这支反贪队伍团结为一个坚强的整体,这是一支有魄力、有智谋而又坚韧的队伍。在这里,领导们身先士卒,同干警一起分析线索,查找、询问被举报人,干警们更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有大案的时候,连续一个月周末不休息,这让作为一名老师的我常常自愧不如。 “反贪局把每一个初查成案的案件看成跟自己的孩子一样。”这是刚挂职时一位院领导跟我说的。如何要求“自己的孩子”?雁塔检察院的做法是制定办案规范,严格办案要求。从接受线索、线索评估、线索清理到初查计划制定、安全预案制定、初查终结、提请立案,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制度,主管领导重视办案规范,侦查人员自觉履行规范。所以,在办案工作区,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法警在向侦查人员详细登记办案工作区使用信息,谈话对象在详细填写健康登记表,侦查人员在为被举报人接水、带饭。我多次听过办案人员对被举报人这样的建议,“你回去可以把我们给你说的话问一下律师”,严密细致的规范将自侦案件的风险降到最低。 “素能检察”是雁塔检察院定位的发展目标之一。“检校合作”则是雁塔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倾力打造的品牌。即便如此,雁塔检察院内部形成的浓厚的理论研究氛围还是超出了我的预想:院内设有图书资料室,为每个干警都订有业务报纸期刊,要求领导、干警都要撰写调研课题。2012年下半年,各种形式学习新刑诉法的活动组织得持续不停,更还有各种业务培训别有特色。这种上上下下对理论学习的“认真劲”深深触动了我。 虽然挂职一年的时间很短,但我想,自己会在理论与实践融合的路上继续奔跑着、收获着,并一直走下去…… 干警眼里的刘仁琦:既是好老师,也是大男孩 刘仁琦,1979年生,西北政法大学讲师,吉林大学法学博士,主讲刑诉法学、证据法学。主持或主研国家社科规划、陕西省、西安市法学会等课题6项,在《当代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文章近20篇,参编著作5部。2010年担任雁塔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自2011年成立“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工作部”以来,负责该工作部的日常运行,并多次为省内、省外援助律师进行培训。 2012年7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讲师、博士刘仁琦来到了公诉科,正式开始挂职科长助理。“这个老师很爱笑”是公诉干警们对刘仁琦的第一印象。也难怪,79年出生的刘仁琦看着还有点青涩,但他每每笑着出现在干警面前,笑纹掠过嘴角,毫不掩饰地牵起两排兴奋的牙齿,再加上一口极具有辨识性的东北话,就会让人感受到他的亲和。每个工作日的早晨,刘仁琦都会在8:30之前赶到雁塔区检察院开始自己忙碌的一天。干警们很快就喜欢上了这位法学理论知识深厚,分析案件头头是道,生活中又幽默风趣的东北老师。遇到疑难案件时,大家总是第一时间来到他的办公室,听听他的见解,每周一次的科务会案例讨论,也都可以听到他对案件的深入分析。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在一次次的争论中迎刃而解,公诉理论调研工作也在他的指导下不断向前深入。 2012年底到2013年初,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先后举办了“十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雁塔检察院公诉科共选派了四名干警参加比赛,刘仁琦责无旁贷的担起了“培训老师”这一重任,从深化公诉人的法学理论功底到增强公诉人的实战能力,从指导审查报告的写作到论辩技巧的训练,刘仁琦从每个公诉人的特点出发,制定出了不同的培训方案,带领着选手们全力以赴的备战比赛,他开创的“一对一”个性化论辩技巧培训更是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最终,公诉科选派的三名干警荣获了“全市十佳公诉人”称号、两名干警荣获了“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成为唯一有两名干警同时被授予“全省十佳公诉人”的基层检察院。 工作中,刘仁琦是一个兢兢业业、严谨认真的人,但生活中的他又是一个充满温情与幽默的大男孩,对于公诉科的每一位干警来说,他不仅是“良师”更是“挚友”。去年三季度,公诉科开展结案大会战,每位干警都要面对繁重的工作压力,为了缓解干警压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刘仁琦联系了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在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为公诉科干警进行心理疏导,通过这种方式,干警们不仅释放了长期以来的办案压力,而且对自身和同事的个性特征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冬末春初,雾霾天气时不时造访西安,刘仁琦贴心的为公诉科全科干警购买了专业的防护口罩,提醒大家在上下班和外出时要戴上口罩保护自己的身体,他的细心与温情犹如一缕春风,温暖了每一个人的心。公诉科里总被大家津津乐道的还有他与快递公司的维权故事,对于一般人来说,快递公司的延迟送货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较真”的刘仁琦却认为维权要从小事做起,当延迟送货事件发生在他的身上时,他据理力争,最终快递公司向他道歉承认工作失误,刘仁琦说:作为一个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我们更应该及时的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起他在检察院挂职一年最大的感受是什么?他说:一名公诉人不仅要精通业务、秉公执法,更要有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要尽最大能力为社会做点事。
2013-09-022012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正式启动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层面对法学教育进行的一次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是为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这项计划既是对全国高校法学教育水平和质量的一次重要评价,也代表了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对于全国设置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首批人选的高校,不但肩负着为国家培养一大批法治建设急需的卓越法律人才的使命,同时也承担起了探索构建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的责任。因此,对于首批人选的高校而言,不仅是迎来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更是向国家申请了一项光荣的任务。 一、突出实践价值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导向 “计划”旨在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执法和司法人才。“计划”突出实践价值,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 法律的本真要求突出实践价值。美国霍姆斯大法官有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主要不是人们通过理性逻辑创造出来的,而是在社会实践中生成的。法学教育特别要处理好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当然要建立在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知识上,所以传统的课堂讲授和书本阅读也很重要;但是法律作为一门实践理性的技艺,要真正扎实地掌握法学知识、养成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习得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都必须通过实践才能够真正实现。高校应当充分认识到实践教学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价值,让学生在与法律的亲密接触中触摸法律的“纹理”、解构法律的“材质”、探寻法律的“密码”、感悟法律的真谛。 中国法治进程要求突出实践价值。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步伐加快,国家对法学教育改革的期望越来越高,要求法学教育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培养出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为:法律职业的类型和法律职业分工向精细化发展,学生能力素质结构与司法实践需求不相匹配;高校教育理念提升、教学内容更新、教法革新滞后于司法实践;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单一,知识的传承局限于封闭的自循环体中,没有建立起教育资源有效整合的体制机制。与此同时,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建成之后,法学研究由立法法学开始向司法法学转型。与侧重于立法技术和条文解释的立法法学不同,司法法学更关注具体的法律问题,更关注如何运用法律条文来解决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更关注法律人才法律思维、法律技术和法律方法的培养和训练。而法学教育的内容还不能完全适应法学研究的这种转型。因此,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和法学研究的转型,都要求法学教育树立正确的实践观,突出实践价值。 二、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基础 “计划”的主要措施是构建教育与法律实务部门协同合作、国内高校与境外高校联合培养的机制,打破高校封闭式教育,整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从而为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奠定基础。做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教育资源的“跨界整合”。积极推动学校与实务部门建立合作育人的“五同”机制——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在人才培养上构建起高校与行业之间互动共赢的模式。 教育资源的“跨境整合”。探索建立“国内一海外合作培养”机制,在国内法学院校与海外高水平法学院校之间实现“四互”——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积极利用海外优质法学教育资源,探索形成灵活多样、优势互补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教育资源的“跨时整合”。人才培养是人类长河中极具生命力、影响力的活动。不同历史阶段,在遵循人才培养规律、适应各自时代要求方面,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孔子的“因材施教”对现在的高等教育仍具有借鉴意义。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创办的高等教育,虽然教学设施简陋、教学内容不够系统,但是培养出了一大批具有政治远见、奉献精神,为民族解放和新中国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其中的培养经验值得我们好好总结学习。今天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就应借鉴历史上的成功经验,努力构建起体现中国国情、时代特点、学校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实现特色培养是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重点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应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高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地缘环境、学科优势、文化传统有诸多差异,而且承担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类型也不同(5所政法大学获得全部“三个类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资格),因此,高校应因校制宜,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方面的创新。现代大学最有价值的办学经验,应是在人才培养上形成了自身特色,形成了好的传统、机制、条件和文化氛围。据笔者考察,美国斯泰森大学法学院在美国是一个规模较小的法学院,但它非常注重学生司法审判实务方面的训练,屡次赢得全美法庭论辩比赛大奖,也正因为这方面的特色,该校得到美国司法界的好评和学生的认可。 西北政法大学苦练内功,踏踏实实搞自己的特色,在法律人才培养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中国法学教育悄然发生变革时,即先后推行了法科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的实训、青年教师制度化的分批到基层政法实务部门进行为期12个月的挂职锻炼、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和本科生导师制等制度创新,在所有学生中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课程等。这些重要举措,在实践中都取得了良好效果。2008年,学校结合自身在推动法学教育改革所取得的经验,向中央报送了《法律教育体制改革意见》,并经中央领导做出重要批示,所提多处建议被中央司法改革方案采纳。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所作的努力,为学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特色的形成奠定了扎实基础。 按照分类培养的思路,学校积极推进“三个类型”卓越法律人才形成各自培养特色。“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着力强调科学教育与实践训练并重、专业能力与人文素质培养并重,充分利用地域文化资源,培养出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类型要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涉外法律人才”既要符合适应国家对外开放需要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的一般标准,同时要研究和了解中亚、西亚和俄罗斯、原苏联的法律问题,培养出满足西部大开发所需的涉外法律人才。“西部基层法律人才”的培养,要充分考虑到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基层的实际需求,培养出了解西部地区复杂区情,专业基础扎实、具备一定社会工作能力,能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 四、学生人格的提升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根本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这个人才培养规格涵盖了心理性、伦理性、知识性和职业性的要求。在这个综合体系中,信仰法治、追求卓越体现的是学生主体人格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确证。在成为卓越法律人才的各种要素中,再没有比这更重要的。 西北政法大学的育人理念是“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法治信仰”,就是把法治的精神实质内化和升华为学生毕生的信念与追求,就是坚信,要解决中国目前凸显的各种矛盾和存在的诸多问题,保证国家的稳定发展和持续繁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除了法治别无他途。为此,自2009年起,学校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定为专业必修课,安排了34学时2学分,选聘高水平师资,专题精讲,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法律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国立场”,就是要求年轻人要有国家主人翁和建设者的立场,不要站在一个消极的评论者立场对国家、政府和社会指手划脚。“国际视野”,就是要有国际和历史的眼光,做到博览古今中外,吸取各方之长,结合中国国情对之改造利用。“平民情怀”,就是永远和人民保持一致立场,把自身价值建立在心系底层、面向实际、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基础之上。学校人才培养当然应该追求精英、一流、卓越、尖端,但这不应该意味着要养成虚幻的贵族气和自以为是的傲气,不能忽视平民情怀和敬畏生命的教育。不少师生认为,这一“十六字”育人理念在中国道路、传统文化和法治化、全球化等话语体系中达到了一种平衡和交融,有利于学生现代性人格的培育。目前,这一理念在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中得到广泛认同,成为学校大学精神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需求导向、联合培养、强化实践、追求卓越”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遵循的路径 建立在以上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思考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以往法学教育改革的经验,依据“计划”实施意见,西北政法大学形成了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整体思路,就是以“需求导向、联合培养、强化实践、追求卓越”为基点,逢山开路,逢水搭桥,开辟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无障碍通道。 1.需求导向 从大的层次讲,把需求导向作为学校顶层设计的原点,将“面向西北,面向基层,面向实践,面向国家和社会的现实需求”作为学校的战略定位,贯通到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上,围绕社会需求培养人才,面向司法实践、围绕社会现实问题开展科研创新,以特色服务社会,以服务谋求发展,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从小的层次讲,将需求导向贯通到教育教学过程中,从教学计划做起,明确国家和社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然后根据这个培养目标进行反向设计,设计出卓越法律人才应具备的实践能力体系,这些能力要素按照递进关系包括“专业基础能力”、“专业提高能力”、“专业创新能力”三类,具体包括运用技术手段和方法去发现、固化、提取证据,探究法律事实的能力;社会调查与数据分析、信息检索能力;运用法律思维模式分析问题的能力;融会贯通地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的能力;法律辩论技巧和语言表达能力;与当事人沟通能力;协调当事人、法庭、政府机构等之间关系的能力;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合理使用非诉讼的方法解决争端的能力;创造性地使用法学内外的知识来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等10种能力。并以此构建起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每个能力的培养设计一两个能力模块支撑,每个能力模块设计若干课程或教学环节组成,按照实践需求导向和能力素质主线重新整合设计课程体系。 2.联合培养 按照“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信息设施互通共用、教学科研互帮共进”的原则,学校加强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在注重合作广度与深度、合作实效与质量基础上,初步建立起“学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 与司法实务部门建立起合作育人机制。邀请司法实务部门的领导专家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材编写、实践课程设计和专业教学活动,通过实务讲座、案例教学、讲授实务课程、指导模拟审判、主持法庭辩论、指导学生专业见习和毕业实习等方式参与实践教学。定期邀请法院、仲裁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来学校开庭审理各类诉讼和非诉案件。 与司法实务部门合作加强“双师型”队伍培养。学校从2008年起每年选派一批青年教师到司法机关法律职业岗位兼职,每批为期1年。截至目前,共选派了44人次到司法实务部门锻炼,这项制度从规模和机制以及取得的实效看,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教师的实践锻炼,既保证了司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又对教师有很大帮助,使这些从名校出来的博士在上讲台前先沉到司法一线,带着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接通“地气”再上讲台,实现了学校人才培养水平与司法实务部门司法水平的共同提升。学校还从实务部门聘请了50余名实务经验丰富、理论素养高、热心法学教育事业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担任兼职教师,共同组成法律实践教学的高水平教学团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与待遇规定,将他们的职责落到实处。 与司法实务部门共同建设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学校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和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系统)共建有大型综合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开展以实践教学为核心的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合作教学活动。同时,学校还在陕西、甘肃、宁夏、河南、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海南等地的公检法机关建有58个专业实习基地(实习点),每年可以满足1500人进行专业实习。 3.强化实践 为了克服传统法学实践教学的不足,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卓越人才,西北政法大学一直致力于改革和创新法学实践教学,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三个覆盖的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体系,具体包括:课内实践、课外实践,校外实践、论文写作和专业实习5个环节;实验课、实务课、实训课、课外实践、校外专业实践、校外社会实践、论文写作、专业实习8个模块。其中: 课内实践由实验课、实务课、实训课组成。经过多年努力,建有3个课程群31门课程组成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形成了以100余场现场开庭录像、4000余件典型司法案例,以及实践课程的教学大纲、实训课教学指导用书等组成的内容丰富的实践教学资源。附属于专业课的课内实践教学环节的学时数达到各门课程总课时数的18%以上,实现了对学生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提高能力的全面培养。 课外实践指在校内课外进行的学生能力训练活动。包括校内开庭、模拟法庭比赛、法庭论辩等专业竞赛。校外实践包括校外专业实践活动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两个模块。学生通过学生课外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了解法律实务工作程序、关注社会热点法治话题、体会法律职业思维特点。 4.追求卓越 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既要依靠精巧严密的培养机制、系统优化的培养环节,更要重视大学精神的涵养、学生道德规范的提升和人文素质的培养。 涵养大学精神。学校的前身是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和延安大学,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西北政法大学始终弘扬“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老延大精神,秉承“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进入新时期,学校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对大学精神进行丰富和完善,赋予大学精神新的内涵,形成了“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的育人理念。这些大学精神在育人过程中的自觉实践,对于形成西北政法大学历届学子“扎实、踏实、朴实”的学风和作风,发挥了潜移默化的显著作用。 重视学生道德素质的提升和人文素质的培养。全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为每一名本科生配备导师,要求导师每个月至少与学生约谈一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养成科学的学习习惯,克服青春的成长烦恼,与学生结下终生的师生情谊。重视哲学、文学和艺术类课程的建设。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在学生中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学生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学风优化。学风问题在高校是一个十分庄重的话题。之所以庄重,是因为它不仅是个人治学问题,而且是与国运、民命相连,与社会风气、民族精神相通,一个学校的学风好坏对于人才的培养有直接影响。加强学生诚信体系建设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尤为重要。法学学生倘若缺乏诚信意识、不讲学术道德,即使专业学得再好、技能培养再全面,也不会成为一名好法官、好检察官,也不会成为国家法治建设所需的卓越法律人才。
2013-08-24我校87级校友、河南省新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张元明
2013-05-18来源: 西北政法大学招生就业处楼前,挂着一张巨大的微信二维码招贴画。学生们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关注学校就业办主办的微信服务平台。正是这张二维码招贴画,让该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013年毕业生马志刚及时获取了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来学校招聘的信息,在被称为“最难就业季”的时间段里,得到了一份工作。 现在,越来越多的高校就业处开通了微博、微信、人人网公共主页、QQ在线咨询、远程视频面试室,通过各种各样的数字化手段,将最新的就业信息第一时间发送至毕业生手上。记者注意到,教育部办公厅4月28日下发的《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高校充分发挥网络招聘服务及时、高效、便捷的优势,充分运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及就业网、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型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招聘信息,进一步完善岗位信息收集、发布、查询和更新功能,开展远程视频面试、就业创业模拟实训、网上测评、在线政策咨询、求职帮扶、在线招聘预约等服务,切实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 摇朋友还是摇出未来 “你们都在通过微信摇朋友,这摇不出未来,不如关注校就业办的平台,有可能摇出工作,就看到了未来。”在西北政法大学就业办的一次针对毕业生的求职培训上,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副主任李君向毕业生介绍刚刚开通的微信平台。当时,坐在台下的马志刚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关注了一下学校的这个就业求职新平台。 今年3月底的一天,正在外地面试的马志刚因为求职过程不太顺利而心情沮丧。突然微信推送信息提醒他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将于第二天到学校招聘,他发现招聘条件自己都符合,于是他立刻打电话给学校招生就业办了解具体信息。当夜他买到车票赶回学校,第二天参加了招聘面试,最终如愿以偿,成为西藏自治区办公厅的一员。 西北政法大学就业办副主任李君告诉记者,现在的大学生基本都在用微信,他所从事的工作主要就是信息服务,利用微信这个新平台,能够把就业信息第一时间送到毕业生的手上。 据了解,西北政法大学2012年10月开通微信就业信息平台,基本上每天都会发送就业信息、就业政策、专场招聘会等内容,至今已有3000余人关注,占到所有毕业生的三分之二。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于今年4月正式开通官方微信和微博公众平台。两年前,学校还设立了远程视频面试室,试图方便企业和学生降低招聘与求职成本。该校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倪伟告诉记者,现在的就业市场情况变化很快,以前每次收到消息,要通过给各学院书记打电话,再通知辅导员给学生发短信,时间慢不说,信息错误率也高。有了新平台之后,“即便学生不在电脑前,也能及时得到最新的就业信息”。 从邮件、短信到微信“一对一” 对于兰州大学的毕业生来说,关注学校就业办的新浪微博和人人网官方主页是成为毕业“必修课”之一,在这里不仅能得到最及时的就业信息,还能看到关于书写简历、面试技巧等内容。为了让更多的兰大学生看到,很多微博和人人网状态都@了其他兰大组织。 据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指导教师李志龙介绍,负责发布这些信息的“幕后人员”是就业网和兰大就业办公室事务团队的学生,只要是与就业相关的真实信息他们都会酌情发布,有些求职技巧还经过了负责学生的“本土化”加工。 李志龙觉得,数字化只是手段,拓宽了就业信息的传播渠道,与网站相比,微博、人人主页可以增强学校的主动性,学校正在考虑增加短信定制就业信息的功能。 已经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岗位上工作9年的倪伟回顾了就业信息发布手段的变化:2004年他刚毕业时,一些毕业信息通过邮件、短信传到辅导员那里,辅导员再联系班里的同学挨个告知,有时收到通知时,招聘已经结束;2007年,手机上网逐渐普及,学校通过网站及时公布就业信息,但是学生有时疏于上网查看,就业办发短信通知又成本过高;如今,使用智能手机的学生增多,由学校老师和学生研发的“西电手机就业网”客户端也上了线;此外,学生也可以通过上网查看微博、微信及时了解信息。 倪伟特别谈到,他的工作中有一项是针对每年毕业生中占5%~10%的就业困难学生进行帮扶工作。这些学生心理脆弱,不愿公开向老师、同学寻求帮助,除去常规的帮扶工作外,微信具有的“一对一”的特性,能很好地照顾这类学生的隐私,又能及时使他们的就业问题得到解答。 多一个信息就多一份就业机会 较早在高校推进微信就业信息平台的西北政法大学就业办正在升级微信平台,他们希望通过微信的个性化开发模式,可以将微信与就业网站平台打通,增添毕业生个性化服务,例如法学专业学生在微信回复“律师事务所”就可得到所有此类招聘信息。新的微信平台不久之后将会上线。 “如果微信能增加办事功能,就可以帮助毕业生减少奔波之苦。”马志刚告诉记者,不少毕业生由于实习、找工作等原因不在学校,很多事务性的工作需要学生时不时返校,这样既耽误事又浪费钱,他建议是否能通过微信解决一些信息采集、回馈等工作,免去毕业生的舟车劳顿之苦。同时,他希望平台的信息量越大越好,“对于毕业生,多一个信息就多一份就业机会”。 在倪伟的设想里,就业信息平台应当更加细化,比如开发就业指导师的平台,学生可根据不同就业指导师的特长选择导师,在微信中进行一对一的咨询与辅导。 对于远程视频面试室,倪伟表示现有的平台虽然功能齐备,但与很多企业视频接口不兼容无法使用,希望教育部能统一开发平台,让更多的学生和企业享受到视频面试的便利。
2013-05-16雅安地震,血库告急,陕川一家,西法大青年在行动。4月22日下午,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学生联合会、我校团委、校学生会和学生志愿者组织在我校长安校区学生会前丁字路口举办为雅安灾区义务献血活动。 14点30分,陕西省血液中心紧急调动献血车开赴我校长安校区。14点45分,在早已原地待命的学生志愿者的帮助下,献血准备事宜快速得以安排,积极踊跃的师生们有序参与到了献血队伍中来,纵然天空阴云不断,现场同学们的热情却丝毫不减,献血车前也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晚间21:40分,采血活动顺利圆满结束,共有全校173名师生献出了55400毫升献血。 灾难无情人有情,陕川相连情更亲,我校师生以实际行动为雅安灾区奉上了一份厚重的温暖情谊。(来源:西北政法大学网站)
2013-04-26张光是西北政法大学一名副教授。去年,根据学校的青年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兼职政策,他在雁塔区法院任法官助理一年。一年的挂职经历,让这位年青的法学博士收获颇丰:“挂职带给我最大的收获是通过实践解决了‘法学博士不会办案的问题’。同时,也发现了很多之前想不到的问题,去掉了象牙塔里的清高气,让我不会在教学中越来越偏离现实。” 在西北政法大学,还有很多教师像张光一样,在挂职锻炼中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在法律人才培养中,西北政法大学针对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近年来,先后推行了法科研究生实训、青年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和本科生导师制,在全校认真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些重要举措,在全国处于独创或领先地位,实践中都取得了良好效果。2008年起在全国率先选派青年教师挂职兼职司法机关法律职业岗位,接受为期1年的司法实务锻炼。此项措施至今实施6年,先后有46名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实现了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水平与司法实务部门司法水平的共同提升。 参加挂职兼职工作的教师在工作实践中学习的同时,进行实务调研,参加疑难案件的论证研讨,既保证了司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又对个人教学、科研提高有很大帮助,使教师对社会法治现状的认识更加深刻,在教学研究中能够更加自觉地结合社会实际,转变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曾在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的高珊琦教授谈到,课堂上公式化教学多,而只靠纸上得来的案例分析是不够的,在实践中得到很大的锻炼。 为了让学校教学紧扣社会现实,充分接“地气”,西北政法大学还努力发挥法学学科优势,积极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走出了一条以特色服务社会,以服务谋求发展的道路,实现了大学和社会的“互动双赢”。 目前,西北地区政法实务部门中高层次法律人才严重短缺,专门研究和解决西北地区安全稳定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专家少,有影响的、针对性强的研究成果缺乏,法学智力支撑严重不足。为此,西北政法大学积极服务国家需求,申报成功“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培养能够专门研究和解决西北地区稳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应用型法学博士人才。该培养项目的获批实施,对于西北地区的稳定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填补了西北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法学学科博士点布局空白,增强了陕西哲学社会科学的整体实力,对法治陕西建设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强化应用性对策研究,为促进依法治国进程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理论支撑。2008年学校向中央政法委提交的《法律教育体制改革意见》,引起周永康同志的高度重视,所提多处建议被中央司法改革方案采纳。贾宇教授发表在人民法院报《权威与公正:法治国家司法之本》,被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批示要求将该文的主要精神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集体建设用地市场配置的法律问题研究》获得法学研究成果的全国性最高奖项——“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此外还产生“政府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研究”、“西部地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研究”、“西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等一批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科研成果。该校教授每年为各级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法治讲座上百场,贾宇教授作为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的主讲专家,先后在人民大会堂、中央党校以及山东等10省市为各级领导干部作法制讲座。该校教授参与了多部法律和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有多条建议在正式颁行的法案中得到采纳。与此同时,一大批学者分别担任中央政法部门咨询员、省内外政府法律顾问。副教授潘俊武在外交部挂职锻炼期间,成为国家应对某外交纠纷专家组的核心成员。 西北政法大学关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验,积极探索新时期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及法治保障的思路和对策。近年来,先后与诸暨市政府合作开展“枫桥经验”研究,与陇县人民法院合作开展“能动主义司法模式”研究,与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研究,这些项目成果对推动地方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中央政法单位高度重视和学术界的充分认可,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正如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所倡导的,学术研究少些宏大叙事,多关注中国司法实践。在这种理念的引导下,西北政法大学的教师中形成了面向司法实践、扎实深入调研的新风,科研项目立项数量稳步增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位居我省前列,多项科研成果获得了省部级以上奖励。 西北政法大学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和西部地区的稳定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突出。同时,通过主动服务社会,教师接通了“地气”,科研创新紧扣社会现实问题,进而为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打开新视野。
2013-04-12陕西是中华法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也是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法治建设的实践地。在美丽的西北政法大学校园里,曾发现了西汉御史大夫、《越宫律》的编订者张汤墓葬。如今在墓葬遗址上屹立起的廉亭和张汤墓遗址陈列馆,成为该校独有的法律文化景观。 西北政法大学在75年的办学历程中,始终延续着陕北公学、延安大学的红色血脉。日前,本报记者来到西北政法大学,就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问题,采访了该校校长贾宇教授。 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是最大的社会管理创新 《中国社会科学报》:据我了解,您曾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等部门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中以“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为题为多地的党政领导干部作过报告。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法治保障”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中,您如何看待这一变化? 贾宇:党的十八大报告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在以往强调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同时,将法治保障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中来,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彰显出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法治保障必然使社会管理格局更加完善,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我国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在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大背景下展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是全方位、系统化地管理国家和社会的重大方略。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法治为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提供了基本的参照和依据,它是一种全方位、系统化的管理国家和社会的重大方略,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介入比较全面、深入和系统。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在国家基本法律尚不完备的情形下,我们主要依赖政策来治理国家。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管理的很多方面主要依赖完全的市场化管理,但单纯的市场化管理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中国法治建设的独特性规律表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建立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本身就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创举,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就是最好的社会管理创新。 需求导向 联合培养 服务大局 追求卓越 《中国社会科学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有利于解决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请您谈谈学校实施这一计划的体会。 贾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目前全国有600多所院校开设了法学专业,在校法科学生已达数十万。但是,我国法学教育存在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就业形势不好;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 西北政法大学拿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三个基地,这是对我校法学教育水平的国家认证。我们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西部民族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学校发展的战略定位。推进西部地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稳定安全、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前我国的重大战略需求。西北政法大学是20世纪50年代国家按大区设置的5所政法院校之一,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与司法实务部门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多数毕业生扎根西北边疆和民族地区,已成为该地区政法战线上的中坚力量。2011年学校成功申报了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这将进一步推动学校创新高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体系。 我个人理解,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基点是需求导向、联合培养、服务大局、追求卓越。学校在实施该计划时,首先要明确国家和社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然后请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来参与设计,共同讨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研究相关的教学方案,在此基础上进行联合培养。所谓“服务大局、追求卓越”是指我们要培养出既懂法律问题、又懂西部问题的卓越人才。而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就要对传统的法学教育进行综合改革,在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基础上促进学生能力全面提升。关于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但要符合一般意义上的国际法律人才的标准,同时还要结合学校地处西部的地域特色,围绕中亚、西亚的法律问题,俄罗斯的法律问题,新疆和周边国家合作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同时,还更要充分认识到,西部欠发达地区需要卓越的法律人才,学校要明确这一类型培养人才的目标和方向,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为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治信仰 中国立场 国际视野 平民情怀 《中国社会科学报》:近年来,您在毕业典礼上对毕业生多次提到“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这16字分别代表什么含义? 贾宇:这16个字是我对西北政法大学的学子们提出的成才目标,也是学校提出的人才培养理念。 所谓的法治信仰就是要信仰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国策。中国立场就是国家主人翁和建设者的立场。爱国主义在任何时代都需要,很多年轻人容易隔岸观火,站在一个消极的评论者立场对国家、政府和社会指手画脚。这种立场,就决定了这样的年轻人在中国的国家发展、社会发展中一无所成,因为他是一个旁观者,不是建设者,所以看待问题必须有中国立场。要学习西方先进的法制和文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把法治向前推进,而不能站在外人的立场对国家的发展指手画脚。国际视野就是看待任何一件事情时,不仅要有爱国的、现实主义的立场,还要有国际和历史的眼光,不能做井底之蛙。只有真正做到博览古今中外,吸取各方之长,结合实际对之改造利用,才可能站在人群的前列、立于历史的潮头。平民情怀就是要把自己定位为一名普通公民,把自身价值的体现建立在心系底层、面向实际、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基础之上。人才培养当然应该追求精英、一流、卓越、尖端,但这不应该意味着要养成虚幻的贵族气和自以为是的傲气,不能忽视平民情怀和敬畏生命的教育。 (实习记者高博对本次采访亦有贡献)
2013-04-112020年12月,西北政法大学组建“法治学院”,旨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成立以来,法治学院秉持“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育人理念,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各方面。法治学院承担全校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的教学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成效显著。 把牢抓手不放松 2020年11月,西北政法大学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是全国高校习近平法治思想协同研究机制的13家创始单位之一,法治学院教师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研究队伍的骨干力量。该中心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断推进实体化建设,完善组织结构,出台规章制度,恪守政治性与学术性并重的特殊定位,在学术研究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研究、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大众化解读、国际化传播、集成化统筹、一体化贯彻,积极推动学术研究成果向教学领域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教学工作转化。 2021年10月,西北政法大学依托法治学院开展建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虚拟教研室”获批成为陕西省首批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单位。该虚拟教研室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为后盾,由法学理论教研室、数字法学教研室、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室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开展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及课堂教学实践,打造“虚拟网络教学矩阵”,初步形成了开放动态、包容弹性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发展共同体,努力成长为一支立足法学、覆盖全校、辐射全省、面向全国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学研究团队。 课堂覆盖无死角 为积极贯彻落实“2021年秋季学期面向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要求,法治学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积极承担这一教学任务,于2021年暑期积极备课,编写了与“马工程”教材配套使用的10余万字的教案、参考资料、课件、知识图谱和知识点记诵口诀。2021年9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业必修课面向全体法学专业本科生正式开课。2022年春季,法治学院对法学以外专业本科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通识选修课。2022年秋季,法治学院对法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业学位课,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方向课。2023年,法治学院协助教务处在《本科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3)》中设置了包含9门专业选修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门课程模块”,搭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教学体系。 自2022年起,法治学院重点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融入法学专业课为特色的“高等政法院校法治学系列教材”,现已出版《中华法治文明》(2023)、《区块链法学》(2023)、《中国判例制度史》(2024),《社会治理法学》已完成书稿撰写。法治学院于2023年受教育部门委托研制了《普通高等学校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重点指南》并已提交验收。 见行见效结硕果 法治学院积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新文科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1年,首批国家级别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法治学教学体系创新实践研究”顺利通过中期检查。2021年,“法治学课程体系创新与教学内容改革研究”立项为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攻关项目并以优秀等次结项。2022年,“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研究”立项为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项目。2023年,“大数据、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立项为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与法治发展重要论述”立项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法治学院已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指南》等14个教学指导文件的研制工作,部分教学指导文件已在校内外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实践中应用。 法治学院重视跨平台、融媒体的宣传工作,与陕西省司法行政机关、陕西省党校、陕西省社科院、陕西省广播电视台合作录制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媒体宣传活动系列短视频》;与西安丝路声脉文化有限公司、丝路之声广播剧创研基地合作推出立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耳、入脑、入心的《法系天下》系列广播剧,已在全国30多家电台播出,扩大了影响力和传播范围。 未来,法治学院将继续在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方面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工作方法,深化理论研究,加强课程建设,推动实践创新,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深厚理论底蕴和突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张书友 张永林 王永恒) 【中国教育报】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学科研凝心聚力 “三进”工作铸魂育人http://paper.jyb.cn/zgjyb/html/2024-04/12/content_637793.htm?div=-1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在日内瓦举行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14日在日内瓦举办“《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人权领域专家学者就宣言和行动纲领的中国实践、生存权与发展权理念、人权国际合作以及少数群体权利保障等议题展开研讨。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在主旨发言中表示,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努力走出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不仅符合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而且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的发展,必将为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指出,人权文明的中国形态是人权文明多元论的具体表达与实践,其核心内涵是以相互尊重为基础,以合作促发展,塑造人权文明多样性。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学院院长何志鹏说,中国在发展和促进人权的历史上,长期高度关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和保护。从中国的经验可以看出,发展是解决包括人权在内的一系列问题的有效途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赵健舟说,中国在人权领域推进的非政治化议程追求平等和相互尊重的人权交流。在国际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时,非政治化的人权话语将有助于国际社会弥合分歧。 在关于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发言中,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说,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是中国立法坚持以人为本,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生动体现。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申天娇说,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契合宣言和行动纲领宗旨,三大倡议的落实有利于规划和指引全球人权治理。 与会专家学者还就中国少数民族发展权保护、脱贫攻坚对保护人权的意义、中国人权教育发展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新华社日内瓦3月15日电(记者石松)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期间,“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主题边会15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边会由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邀请了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围绕脱贫攻坚、荒漠化治理、反恐、残疾人体育权利等议题,交流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范九利表示,中国通过不断健全人权法律保障,切实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可以将中国经验分享给更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以促进全球人权事业不断发展。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方强认为,中美两国可以通过学术交流、法律研究和人权对话增进相互了解,通过对话与合作共同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具体实践。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成表示,从构建完整的脱贫攻坚法律体系,到最新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持续为减贫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来自摩洛哥的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何晓娜表示,中国对扶贫、经济发展和法律改革的承诺,证明了其韧性、适应性和致力于促进人类尊严和福祉的奉献精神。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郭淼表示,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国情地情的中国特色防沙治沙道路,通过环境政策、环境义务及责任立法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予以保障。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讲师杨博文认为,中国构建了一套既符合宪法精神又尊重人权的反恐法律体系,在开展反恐行动时,中国始终坚守宪法规范的基础,并将人权保护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表示,近年来,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法律政策保障更加有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和竞技体育成就显著。 【新华网】中外专家交流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https://app.xinhuanet.com/news/article.html?articleId=f3e02e7cd24889f98e1ded4ae8b5a171×tamp=78074
4月15日,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联合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长延堡司法所、西北政法大学社区、航天六院社区、紫郡长安北社区和雁南中学等单位共同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七进”宣讲活动,普及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教育宣讲团学生宣讲员和社区工作者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工地、学校、超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专题讲座和网络宣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宣讲与普法宣传活动。 在社区和商超宣讲活动中,宣讲小组与居民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介绍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防范电信诈骗,就大家关心的法律难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在企业和建筑工地现场,宣讲小组详细讲解了安全生产知识,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重点强调了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及预防措施。宣讲小组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实用的操作指导,帮助建筑工人们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对于个人和企业的重大意义。在雁南中学,宣讲员围绕学生关心的“网络安全”进行专题讲解,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国家安全教育课。 通过活动的开展,西北政法大学广大干部、职工、学生和居民群众深刻地认识国家安全形势,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使命,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通讯员 金山)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七进”宣讲活动 https://www.sxdaily.com.cn/2024-04/17/content_10657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