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佼 记者 冯丽)历时半年筹备、耗时近百天、全篇小楷手写,由西北政法大学年轻女教师段蓓蕾创作的《共产党宣言》近日装裱完成。 这幅19573字的长卷长达十几米,将共产主义经典文献和传统艺术结合,是段蓓蕾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上的心血之作。长卷字迹端庄隽秀,行云流水,生动有致。 “父亲母亲都是党员,我自小就听爸爸妈妈讲红军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故事中蕴含的不怕牺牲、艰苦奋斗精神,让我对共产党员产生了深深的敬意,对成为共产党产生了向往。”2013年,还在上大学的段蓓蕾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经典著作和历史文献常读常新、永放光芒,蕴含着丰厚滋养和智慧力量,体现着共产党的终极价值追求和崇高信仰。不仅要把它写在纸上,更要写在心中。”段蓓蕾饱蘸浓墨书写恢宏篇章,以此抒发热爱、陶冶情操、涵养正气,“思想就是力量,我将更加矢志不渝地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入党誓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投入到工作当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
2021-06-25编者按: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党的伟大奋斗历程,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始终坚定不移地同中国共产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同心同德、携手共进,经受了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上谱写了光辉篇章。 为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我市民主党派成员坚定不移跟党走、携手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和决心,中共西安市委统战部开设“庆百年华诞,讲多党合作故事”专栏,由我市14位民主党派成员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讲述本人或身边人亲历的多党合作故事。 发挥制度优势 履行党派职能 为西安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讲述者:杨宗科 民进西安市委会主委、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以文化教育出版为主界别的民进西安市委会,一直把关注西安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履行党派职能、参政议政的重中之重。针对西安市基础教育发展不够平衡,“上学难”等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2017年初,民进西安市委会把西安基础教育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专门成立了课题组开展专题调研,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会内外专家和学生家长意见建议,了解现状,摸清底数。 在扎实开展调研的基础上,2018年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在政协西安市第十四届二次会议上,作了题为“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责任,破解义务教育上学难题”的大会发言,引起与会政协委员们的广泛共鸣和新闻媒体的普遍关注,新浪网、西安新闻网、华商网、华商报等全国知名媒体相继报道,大家认为民进的发言接地气、道实情,问题找得准、建议行得通,说出了人民群众的心里话,反映了人民群众多年来的愿望。我们将大会发言内容转化为市政协提案,很快就被列为当年政协主席重点督办提案。 提案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布不均且学位供给量与人口增长比例失衡,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学质量相差较大成为上学难问题的核心因素。 提案建议:教育资源科学布局,规划建设先行的实施战略,完善教育设施配建政策,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布局落实到位,夯实义务教育发展基础;从扩大公办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覆盖面,改革教师人事制度,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等方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破解上学难题。 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案,中共西安市委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扛起补齐民生短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教育强市的政治责任,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行,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推进落实,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市政府相关部门主动上门多次与民进市委会联系沟通、交换意见、研究对策。 2019年市委、市政府提出深化西安基础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奋斗目标,将基础教育发展纳入头号民生工程。民进的提案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不谋而合。市委、市政府下定决心要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上学难”问题,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广泛开展调研,出台了《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和力度空前的《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提出在三个学年内,全市计划总投资约500亿元,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30所,增加学位38.95万个,其中义务教育学校255所,新增学位30.68万个。全市19个部门先后印发52份政策文件,在机制建设、制度创新、简政放权等方面形成了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合力。全力推进头号民生工程,西安的基础教育发展朝着办人民满意教育、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迈出了坚实而有力的步伐。 到2020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学校195所,新增学位19.4万个,比原计划校建任务超额完成25所,是西安市历史上新建学校、新增学位最多的一年,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列第一。招聘了7800多名新教师,是过去三年招聘教师数量总和,扩大了区域优质资源,优化了布局结构,有效化解了部分区域学位供需不平衡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上学难”问题。 2020年10月,民进西安市委会将《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年度专项民主监督主题,抽调教育战线骨干会员,组成三个民主监督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入校、入园实地走访调研,组织家长学生座谈交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听取人民群众对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广大学生家长对家门口的公办学校满意度、认可度大幅提升。群众说“娃上好学校不再难,幸福感噌噌往上升”。 随着基础教育的规划落实和建设投入,学校硬件条件得到根本改观,但如何能高水平、高起点发展?民进市委会又将目光转向了“如何提升教育软实力,办家门口的好学校”上来。 2021年,在政协西安市十四届五次会议上,民进西安市委会作了题为“持续发力提升教育软实力,精准施策办家门口的好学校”的大会发言,充分肯定了我市正在进行的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指出现有基础教育发展中不够协调之处并提出对策建议。民进的发言从进一步改进教师的培训方式和优化培训、优化“名校+”办学模式,完善“名校+”办学体制;改进教师招聘方式、夯实我市教育人才基础;关注农村教育发展,补齐教育短板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发言结束后,市长当即批示有关部门“认真阅研,对近年来学校的师资力量、办学体制要全面调研一次,梳理存在的各类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把好事办好”。 市教育局充分吸纳了民进在政协大会的发言和提案的意见建议,制定了《2021年西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领导力提升计划》《2021年西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提升计划》《各区县、开发区建设教育强市工作2021年度考核项目及打分细则》,通过增大体量、促进深度融合、加大考核激励等方法促进“名校+”深度融合和深化升级,进一步完善细化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工作,加快实施“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市委、市政府一系列的举措大大提升了我市基础教育的实力,高质量高层次教师人数显著增多,充足学位大量释放,极大降温了择校热潮,西安正在向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阔步前进。 西安基础教育翻天覆地的变化,正成为令人瞩目的教育高地,西安教育的新“西”望,凝聚着民进人和社会各界的智慧和贡献,是西安多党合中作浓墨重彩的一笔,充分展现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在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中的独特制度优势。西安基础教育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令我们欣慰和骄傲。实践证明,发挥好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职能作用,必须查民情、解民意,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就一定有所作为,有所贡献。
2021-06-246月23日上午,西影文旅公司、西北政法大学、星星之火文化研究院在西影大厦story house影屋举行“西影电影党课”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签约暨揭牌仪式。此次合作签约,是校企合作、勇于创新的一次尝试,是加快推进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是集中发挥优势、实现共创的重要合作。 揭牌仪式 西北政法大学校党委书记孙国华,校长杨宗科;西部电影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献松,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楠等领导出席,西北政法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西影文旅公司、西影电影党课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产学研战略协议签约 据了解,西北政法大学前身为1937年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和1941年成立的延安大学。多年来,始终以强烈的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自觉弘扬延安精神,注重传承红色基因,扎实开展红色文化教育,积极实施“红色传统育人行动计划”,形成了独特的红色文化教育模式和工作机制。 “西影电影党课”课程研发及师资合作协议签约 西影的成立和发展与延安精神一脉相承,1938年,党中央在延安成立了延安电影团,在战火中孕育了红色电影的血脉。1956年,中央决定在西北成立一个电影制片厂,1958年8月23日,西安电影制片厂正式建厂。60多年来,西影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摄制出品了一批优秀经典电影,培养造就了众多优秀的电影艺术家,为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做出贡献。 党史学习教育资料捐赠仪式 自2017年以来,西影集团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品牌优势,充分利用主旋律电影、电影博物馆、电影海报展、电影艺术档案馆等电影资源和电影艺术交流空间,让党员干部群众在观看电影、光影体验中学百年党史、悟初心使命,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实走心,创新全国首创电影主题党课形式。 “征程万里不忘初心,重任千均再铸辉煌” 党史学习教育宣讲 今年,西部电影集团联合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星星之火文化研究院,共同围绕党课课程开发、师资储备开展合作,各方发挥各自资源优势、行业优势,加强业务领域的跨界融合,不断丰富和深化合作内容,建立了可持续发展的信任合作关系。目前已服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机构180余批次,覆盖党员8000余人。 西北政法大学在电影圈子开展电影党课 本次“西影电影党课”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签约,以电影党课为契机,各方将通过加强教学、科研和其他产学研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实习基地;开展短期培训和法律咨询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业务领域的跨界融合,不断深化探索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西北政法大学在电影圈子开展电影党课 “‘电影+党课’的形式以红色电影为载体,将党课搬上荧幕,让我耳目一新,易懂、易记、易悟,增强了党史学习教育的趣味性、吸引力,让青年学生在观影中加深对党史、英雄人物、革命领袖的认识,从而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应传承好红色基因,刻苦勤奋、脚踏实地,勇往直前,与新时代同向同行、共同前进。”参加完西影电影党课的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张婕妮动情地说。
2021-06-24
编者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井冈山、瑞金、延安、平山等红色根据地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延安大学、瑞金市红色文化研究会以及国家法官学院等单位的22位专家,分别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发布的“十大经典红色司法案例”,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阐发了讲好红色司法故事、传承我党百年司法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精髓要义。现摘编刊发,以飧读者。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 刘贵祥: “十大经典红色司法案例”,是别开生面的党史学习教育、党性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的生动教材。 党领导下的红色司法事业,是在革命战争的特殊时期酝酿形成的,是在革命根据地艰苦条件下发展壮大的,体现出党的司法工作者不畏艰难、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体现了红色司法始终走群众路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导向。一个个鲜活的红色司法案例,是中国共产党追求民主与法治、保障公平正义的生动写照,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矢志不渝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司法的重要载体。 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司法史,深入挖掘提炼红色司法理念,弘扬传承红色司法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要站在建党百年新的历史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精神伟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从红色司法史中启发智慧,继续保持新中国成立前“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宗旨,将红色司法智慧和力量运用到新时代司法审判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注入营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增添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张希坡: 毛泽东主席就黄克功枪杀刘茜案给雷经天的复信,是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历史文献,在我国刑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特别是在确立革命法治思想方面更具有现实指导意义。一是“复信”确定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即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及其危害大小定罪量刑,“罪”要与处刑轻重相适应。黄克功连开两枪杀害刘茜的行为,属于直接故意杀人既遂犯,判处极刑是由他的犯罪行为所决定的。二是“复信”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对共产党员革命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如果像黄克功一样居功自傲,胡作非为,以历史功绩作借口,而以身试法,甚至以人命做儿戏,到头来只能咎由自取,受到革命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是我党论功行赏,依法治罪,坚持法治原则的体现。三是“复信”申明了无产阶级党性、阶级性和人性相统一的思想。黄克功虽在过去的斗争历史上取得了光荣的成就,但枪杀刘茜的行为是不容赦免的,判处极刑是完全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的,也是顺乎人情合乎法理的。如果错误地加以赦免,无疑会失去党的原则,会严重脱离群众;既背离了无产阶级的人性,也违背无产阶级的法理。“复信”的最后还涉及对刘茜的家属安慰和抚恤的内容,体现了无产阶级的党性原则与人性关怀相结合,即法理人情的辩证统一思想。 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陈井伟: 井冈山是“红色摇篮”,两年零四个月的井冈山革命斗争铸就了伟大的井冈山精神。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湘赣边界军民在井冈山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建立了红色政权,也对红色司法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除了制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部成文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外,还创立了第一个人民司法机构——工农兵政府裁判部。以“刘义博处理盐贩案”为例,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的司法实践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组织机构相对健全;二是司法行为为革命大局服务;三是注重裁判效果。而对于井冈山红色司法的传承,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法院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大力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从传统中吸取司法营养,从历史中汲取司法经验,同时根据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切实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院长 温金来: 苏区司法审判工作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中国国情和革命具体问题,在司法领域进行的伟大实践和探索,对此后司法审判事业的发展,乃至当代人民司法工作,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是苏区司法审判有力地支持了苏区革命斗争,巩固了工农民主专政政权。苏维埃各级审判机关有力地惩治了反革命分子,肃清了革命队伍中的敌对势力,扫除了革命道路上的障碍,巩固了新生的工农民主专政政权,在广大工农群众中树立了苏维埃专政机关的权威。二是苏区司法审判为党积累了依法治国的初步经验,锻炼了党的执政能力。在党的直接领导下,颁布了宪法大纲和大量法律,成立了最高法院和各级地方、军事裁判机构,广泛开展了司法审判工作。三是苏区司法审判对党领导下的人民司法进行了艰苦探索,并奠定了人民司法制度。各审判机关围绕如何服务革命和人民群众需要的工作大局,开展了规范司法程序、完善司法制度、方便群众诉讼等方面的大胆探索。四是苏区司法审判在党的领导下经受了艰苦卓绝的锻炼,形成了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苏区司法审判工作者经受住了革命的洗礼和严峻考验,并形成了苏区司法审判服务大局、司法为民、走群众路线、注重办案效果、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文武: 红色案例鲜活而典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司法民主的一贯主张,是中国共产党人一直以来追求和建设最广泛、最真实司法民主和人权保障体制的有力佐证,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司法思想上立足民本。陕甘宁边区司法工作继承我们党在苏区时的指导思想,从立法、司法、队伍建设等法治建设的各方面贯彻和体现人民民主。二、审判方式上顺应民情。彼时的陕甘宁边区司法队伍人才紧缺,司法环境恶劣落后,司法人员一切司法活动都始终坚持便利于审判、便利于群众诉讼的“两便”原则,将人民群众充分吸收到司法活动中来,成为司法活动的主体,行使必要的司法权力,走司法的大众化路线。三、审判组织上体现民主。边区的民主司法广泛而深入。一是依靠群众行使检察权;二是依靠群众调查案情,方式灵活多样;三是依靠群众行使审判权,由人民群众或人民代表行使审判权;四是依靠群众执行。四、裁判结果彰显民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自苏区、边区延续至社会主义司法工作的崇高目标和一贯追求。 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刘平: 从华北人民法院时期的三份判决书,观察华北人民法院时期的相关司法制度和司法理念:一是人民性是司法审判之初心。透过“闫美禄婚约纠纷案”可以看出当时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为人民服务,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二是重证据轻口供是刑事审判之根基。“赵道子杀人案”对于上诉人赵道子判决认定为主谋杀人,由口供(上诉人及三被告的供认)与物证(井内捞出的死体)互相印证而得出。同时,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进行了反驳,对一、二审的错误予以纠正,判决通篇论述均以证据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三是保发展促稳定是民事审判之目标。“地窨子买卖纠纷案”的判决书整体风格上,充分用群众语言来陈述事实、辨法析理,传达审判过程、审判结果,既让普通农民听得懂,又渗透出法律裁决的专业性和严肃性。这与近几年司法改革所强调的要重视质证中有争议的证据的分析、论证,增强裁判的说理性的要求一脉相承。平山法院一直致力于传承红色司法理念,坚持西柏坡精神,牢记初心使命,积极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平山模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国家法官学院院长 孙晓勇: “十大经典红色司法案例”对挖掘红色案例蕴涵的司法理念、优良传统,开启红色司法案例研究新历程具有重大意义。一是以研讨红色司法案例的形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探索“内容、形式、方法的创新”的具体尝试。讲坛所提炼设置的10个研讨问题,是系统总结我党百年司法史、不断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基本线条。二是本期案例大讲坛深入挖掘红色司法案例资源,弘扬红色法治精神,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好中国案例故事的生动实践。“十大经典红色司法案例”首次以中英文双语呈现,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构建多主题、立体式的大外宣格局”的重要举措。三是“十大经典红色司法案例”是传承红色基因、发扬优良传统的重要印证,将教育广大司法干警牢记人民司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一步坚定信仰、砥砺品格、锤炼作风、提升能力,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局副局长 李广宇: 大家都在感叹:案件越来越多,判决越写越长,法官为此不堪重负。为什么越写越长?固然有纠纷越来越复杂的原因,但我们有没有反思过,判决书的写作方法是不是也出了问题?有些判决书,长就长在只要浆糊,不要剪刀,不加裁剪地把诉讼过程、诉辨主张、口供陈述,一股脑地复制粘贴上去。可是,这些内容,大多属于无用信息,不仅占去我们很多宝贵的时间,还给出错提供了便利。更为重要的是,把不该公开的敏感内容也不加处理地写进去,还会给当事人带来困扰,甚至引发舆情事件。我们今天讨论的红色司法案例,都很简短精炼,都值得我们学习,其中雷经天审理的窑洞求偿案,更值得我们深思。在这个案件中,是否存在通奸成为确定窑洞居住权的一个绕不过去的情节,但判决书对此只写了一句话:“根据延安市地方法院调查,张白氏与人通奸是事实。”而没有把通奸的具体情节全都抄进去,这其实不仅是一种写作方法了,对于敏感信息,不大肆宣扬,懂得为人避讳,就是“厚”,是法官应当具备的品质。所以,裁判文书的质量固然依赖于格式的改良、文字的自觉,但根本上取决于裁判本身。裁判水平的高下,又取决于法官素质的高低,而法官的素质,决不仅指对于纸面法律的熟悉程度,更要练就“公心正理”“情法两尽”的本领。在这方面,无论是红色司法,还是古代法律文明,都给我们留下了丰厚遗产,值得我们挖掘、学习和传承。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王晓东: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法治建设的目标。展示司法自信、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案例是最好的切入点。学习红色经典案例,对于我们今天办理案件、生成案例、传承法治精神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法律几乎空白的年代,通过对案件的审判树立规范以及保障人权、反腐斗争、婚姻自由、民事调解、罪刑均衡等法治精神。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际理解“党的领导是红色司法之魂”,有以下四层含义,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审判工作方向正确。不同的历史背景、社会发展情况对司法裁判的要求是不同的,但是人民法院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变的。二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审判工作以人民为中心并取得最大的法治效果。既要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又要善于从国家、社会、人民多维视角分析和处理问题。三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反腐败斗争的彻底胜利。司法人员必须迎难而上,加强理论创新、调查研究和司法探索,确保反腐败斗争的彻底胜利。四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案例的引领作用。在实践方面,需要法官践行“用实务法学来推动理论法学的发展”这一历史使命。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 何帆: 完善典型司法案例的培育、挖掘、编译、推广机制,是人民法院加强法治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重要方式之一。案例的有效国际传播包括三个层次:一是让对方理解案例内容,二是让对方认可案例背后的“法理情”考量,三是让对方认同案例在国际司法领域的开创性、示范性和先进性。这三个层次是依次递进的,从事实认知、价值判断再到分析比较。要实现上述目标,案例的引介、翻译就要注重“因案施策”,视案例类型、所涉情形、发生背景,决定传播策略。需要对方理解、认同的难度越大,翻译、传播时所作“内容增量”就越多。第一类是“共同面对,贡献智慧”的案例。只需全面、精准地翻译出案情事实、适用法律、裁判理由,就能达到传播“中国方案、中国智慧”的效果。第二类是“人无我有,填补空白”的案例。译介这类案例时,需要先介绍相关技术在中国的发展程度、使用场景,才可能让受众意识到案例在创制规则方面的意义。第三类是“宣示理念,传导价值”的案例。这类案例的意义不在于裁判规则本身,而是其蕴含的时代特征、价值理念。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王伟: 时逢中国共产党百年之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的一代司法人,从红色司法历史中汲取养分,传承和发扬红色文化、红色基因、红色精神,是司法工作者承上启下,传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重要途径。今天研讨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实行的一整套“注重调查研究、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的司法理念和审判制度的简称,承载着新中国红色司法文化一切为了人民、注重调查研究、就地化解纠纷、追求案结事了、倾听群众感受的精神内核。时移势迁,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蕴含的红色司法“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精神内核仍然散发光辉,是新时代背景下人民法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重要精神指引和方式方法体系。人民法院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群众路线和党的宗旨意识,落实到新时代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改革工作全过程,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新时代价值,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红色司法的馈赠不止于马锡五审判方式,所体现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人权保障”等司法理念、司法精神,亦是其所馈赠的宝贵财富,传承并发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的法院人应尽之功。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副院长 彭永和: 认真学习研读“朱多伸反革命案”“李刘氏、丁攀生土地纠纷案”两个经典案例,深深体会到:一、司法审判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何叔衡主席深入群众、亲自主持化解“两村争水案”,反映出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是人民法官的基本功和职责所在,也是我党红色司法传统的重要基因。二、司法办案要坚持情、理、法三者统一。何叔衡基于重罪变轻罪、革命有功、年事已高,减轻对朱多伸的量刑,揭示了司法办案要兼顾人情世故、社会道德、公众认知、风俗习惯。三、人民法官必须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从事人民司法工作,首先必须是坚定的革命者;每一个人民司法前辈都是一个鲜活的共产党员典型案例,司法干部的政治素质是首要标准。四、以人民为中心,是人民司法的最高宗旨。司法应当具备温度与人文关怀,风俗习惯作为多元解决纠纷的手段之一,也是人民司法的宝贵财富。五、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党和政府的政策都是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红色政权的法律源自于党的政策,体现了党的政策要求,服务于党的政策宗旨,二者内在统一,互为补充。六、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司法审判不避讳矛盾、不避讳错误、不避讳政府,彰显司法维护法律权威、敢于担当、有错必纠的法治精神。七、人民法官必须具有践行法治、百折不挠、敢于牺牲的革命精神。人民司法前辈们具有坚定的革命意志、无私的工作精神、崇高的个人品格、卓越的办案能力,是我们学习的典范。八、研究党史必须紧扣历史条件,不能脱离实际、求全责备,搞历史虚无主义。脱离历史条件、脱离战争环境,以所谓完备的“法治观点”衡量红色根据地法律体系、司法机构、司法人员、司法程序,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虚无主义。 中国法院博物馆馆长 王海波: 十大经典红色司法案例,其裁判文书的行文格式从极简到简明扼要到逐步完备,裁判理由、证据情况、裁判依据等愈加充实。对于红色司法案例的研讨:首先应当结合当时的具体历史环境和条件,实事求是地分析。否则就会对历史问题产生错误的认识和判断,从而陷入历史虚无主义。也只有从历史中汲取智慧,才能真正增强“四个自信”,爱党爱国。其次要注意从司法与政治的关系上来把握,司法作为一个国家政治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服从于国家的政治目标。中央苏区的案例分别涉及贪腐和反革命,是为中央苏区打破当时所面临的现实的军事(反围剿)、经济封锁而服务的;陕甘宁边区的案例体现了当时中共中央所赋予的民主政治建设、文化教育普及、肃清土匪汉奸等工作任务。最后,司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服务于党的政治目标和任务,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在党的政治主张指引下,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地调查研究,创造性解决司法工作难题的智慧结晶。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调研员 郭信浩: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关于红色案例需要关注两点:一是正确理解司法与政治的关系。革命根据地红色司法的灵魂与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以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为指导。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为例,无论是当时的《井冈山土地法》,还是毛泽东同志亲手创建的第一个红色政权遂川县工农兵政府颁布的《临时纲要》,亦或是苏区的第一个省级裁判部——设立在宁冈的湘赣边界工农兵苏维埃政府裁判部,都是为了贯彻我党提出的彻底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纵深推进司法改革的今天,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司法为民。评价司法制度成功与否,应坚持以人民能否接受,是否满意为原则。“红色司法”,它始终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组成广泛的革命统一战线,建立人民自己的政府,制定保护人民利益的法律,因而容易得到民众支持与拥戴,具有了生命力。例如创设就地和巡回审判制度,倡导婚姻自由等。宁岗留下的两首歌谣《妇女自由歌》《剪髻歌》道出了妇女获得婚姻自由、家庭幸福的心声。以上这些都反映红色司法始终站在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要求的立场上。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教授 汪世荣: 从封彦贵与张金财儿女婚姻纠纷一案入手,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当代价值进行分析感悟:一是应当重视基层司法。一、二审法院之间的关系是功能互补的:一审法院的审理质量,直接决定了二审法院运行的状况;二审法院的审理质量高,才能对一审法院起到示范作用。正确认识各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才能促成不同审级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人民法院化解纠纷的合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二是探索发挥基层司法作用的途径和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核心的内容是关注案件的效果,通过案件的审理,彻底解决纠纷。强化规则意识,明确规则的含义以及规范作用,教育群众诚实守信,尊重社会规范,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尊重风土民情,尊重群众的生活。三是重视基层司法的意义和价值。能够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节约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和花销;同时基层司法机关更加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也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有助于更好实现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发挥司法的基层基础作用,需要从以下三方面采取措施:一是上级法院运用巡回审判的方式,指导基层司法工作,提高基层司法人员的素质;二是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力量下沉、重心下移、资源下放,发挥基层司法机关有效化解纠纷的作用,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三是基层法院还承担着指导人民调解业务的任务,只有加强基层司法,才能建立坚实的司法基础。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 王志强: 研讨革命根据地法对于深入理解中国当代法制的历史传统和思想渊源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学术界对于根据地法的研究还相当单薄;另一方面,受法律东方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的影响,有人产生革命根据地时期法律幼稚、甚至无法可言的错误认识。通过十大经典红色案例,可以窥见当时根据地所在的农村地区倡导婚姻自由、实施《保障人权财权条例》,无疑具有重要的思想启蒙和现代性意义;而马锡五审判方式及调解中情理法兼顾的风格,则是对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在近现代中国救亡图存、争取民族独立的历程中,根据地法制建设立足中国本土实际状况、面向时代发展方向,开启了中国法现代化的积极尝试。根据地革命法制传统来源于波澜壮阔革命背景下的司法实践,由于社会的急剧变化,当时并没有充分的理论准备和及时的理论梳理,实践先行于理论,这也是今天研讨红色司法案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最后,王志强院长结合复旦大学法科教育百年发展史,表达希望与法界同仁共同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事业的深切期待。 国家法官学院三级教授 王立: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伟大革命斗争,同时注重建立、发展革命司法,开启革命司法时代,播种红色司法基因。十大经典红色司法案例,反映了党缔造、领导红色司法,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实践中的强大生命力,弘扬了党严格要求审判人员政治素质和司法工作水平的光荣传统,深植红色基因,培塑精神灵魂,成为当代法官职业道德的品格底蕴、优秀传承和魅力源泉。在这些红色司法案例中,体现出的审判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优良传统主要有:一是坚持德才兼备。早在革命战争年代,对司法人员的素质就提出了不仅需要具备良好政治素质、还要具有审判专业知识的要求。二是坚持司法为民。“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推广、“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的“两便”原则的确立,就是这一要求在人民司法制度中的具体反映。审判人员要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克服官僚习气、站稳人民立场。三是贯彻群众路线。审判人员要在树立群众观点、维护人民权益的同时,密切联系群众、宣传教育群众。不仅要重视群众意见,还要不拘形式、就地审判,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四是保证司法公正。审判人员要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础之上公正地审判案件,做到公开审判案件、执行回避制度以及严格依法办案。 江西省瑞金市红色文化研究会会长 严帆: 红都瑞金“朱多伸反革命刑事案”的根本改判,高度体现了共产党领导下苏区人民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本案具有四个典型意义:一是坚持重程序、重事实、重证据的“三重”审判原则;二是坚决实行死刑案由最高法庭复核制,加强对刑事审判适用极刑的管控;三是审判人员脚踏实地复核案件,通过实地调查,掌握充分的证据,进一步查明了事实;四是本案综合考虑了当事人的犯罪性质、革命贡献及已年逾古稀,按罪刑相适应原则,事实上从宽追究刑罚。刀下留人案的审判实现了法、理、情三者的正确把握与有机融合,兼具良好的司法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也为革命根据地红色政权的巩固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为后来延安抗日根据地、解放区乃至新中国的法制建设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副院长 王斌通: 陕甘宁边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因此,陕甘宁边区实际上担负着中国共产党进行局部执政的“试验区”和“示范区”的任务。案例是法治文明的重要载体,产生于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创建及运行过程中的案例文化,是红色革命根据地案例文化的代表,也是延安精神在司法领域的结晶。陕甘宁边区司法案例的资源广博而丰厚,不仅集中体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司法智慧,也为我国当前治国理政和文化自信提供了弥足珍贵的红色法治文化的支撑。首先,陕甘宁边区案例文化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涵盖民事、刑事、经济司法等各个领域。凸显了人民司法的民主性、进步性,与中国古代的司法文化和国民党统治地区的司法文化形成鲜明对比。其次,陕甘宁边区案例是党领导下的司法干部依法审理案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标本。其中不少内容承载着优秀的司法理念,传递着历久弥新的红色司法基因。再次,陕甘宁边区案例文化在反映人民司法优越性的同时,也实现了灵活性与原则性的统一。立足边区发展实际,探索司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揭示了人民司法在推动法律发展、法治进步以及构建新型社会秩序中的作用和规律。最后,应该认真对待陕甘宁边区司法档案和案例资源。积极总结并汲取蕴含在边区司法案例中的跨越时空并具有普遍价值的理性因素,使其在今天司法文明的进步进程中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韩涛: 革命根据地、尤其是陕甘宁边区的法制建设和司法实践是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极具特色的一页,与中国现代法律制度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某些现行制度的直接来源。其中,注重情理在个案中的应用,强调法、情、理的和谐统一是陕甘宁边区的司法理念和审判实践的突出特征。一是裁判人员懂得情理。裁判者通晓情理,是实现纠纷圆满解决的前提。懂得情理的人作出的裁判就会既合法,又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二是裁判过程重视情理。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尊重情理重要载体的当地风俗习惯,以弥补机械适用法律之不足,但尊重并非无原则的迁就,而是找出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折中调和方法,尽量从源头上减少与落后风俗的冲突。三是裁判文书彰显情理。在裁判者作出判决后,更要善于将这些判决结果、道理呈现出来,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因此,裁判文书的写作技巧尤为重要。陕甘宁边区的裁判文书很多判词说理透彻,适用法律准确,合情合理;在格式上力求统一规范,符合人之常情与阅读逻辑思维规律。陕甘宁边区司法实践中对于情、理、法和谐统一的追求增强了判决的接受度,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秩序,实现了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体现了共产党人的人文情怀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为今天新形势、新阶段、新格局提供了借鉴意义。 复旦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 史大晓: 马锡五审判方式经常被人解读为是与正式的司法审判稍有不同的一种审判方式,因而强调马锡五审判方式似乎隐含着对现代司法的背离,但这种观点是较为片面的。从证据采集的角度来看,在马锡五审判方式肇始的社会背景下,没有过于复杂的社会分工,没有发达的律师制度、没有先进的技术手段,文盲和半文盲所占比重不小,因此很多案件缺乏书证等文字材料,甚至还有很多人无法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对法官而言,这意味着他们在判决案件时面临巨大的证据或事实空白。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马锡五审判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技术性问题:法官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接触中能够发现蛛丝马迹,从而在审判或解决纠纷时做到心中有数。因此,从解决证据问题的角度看,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支持建设现代司法的审判方式的。除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外,其他一些红色司法案例也体现出我党在塑造现代司法上的努力,比如朱多伸案也强调根据证据区分重罪与轻罪,黄克功案体现了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追求。因此,我们应当牢记初心使命,深刻领会红色司法案例的现代性,更好更有力地推进当下的司法制度建设。 延安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 宋晨翔: 以黄克功案件为代表的红色司法案例正确处理了革命与法律、政治与法律、党的领导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进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实践模式。黄克功案件发生于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反映红色司法的基本特征:第一,正确处理革命与法律的关系,不能因为革命需要就废弃法律。黄克功案件的审理反映我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坚持用法律审判的方式处理革命过程中的重大争议问题。第二,正确处理政治与法律的关系,政治权力要依据规则来行使。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对黄克功的依法审判,树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依规则行使权力的基本原则。第三,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法律的关系。红色司法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司法审判的领导,通过黄克功案件的审判达到教育全党的重要目的。因此,本案中仍有三点意义值得司法实践中参考借鉴:首先,破除司法审判的剧场化模式,将审判会场设立于陕北公学的大操场,要求各机关团队出席。其次,简易化公诉流程,由抗日军政大学政治部胡耀邦等人担任公诉人。最后,强化审判的教育意义。通过宣读毛泽东同志的亲笔信,信中强调对中国共产党党员要执行比普通人更加严厉的纪律。通过有关革命和婚恋的专题报告,认真解答革命干部的疑惑和不解,平息群众的不满情绪,鼓励更多的红军战士化悲愤为力量,进一步努力去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 (朱琳、孙世民、赵容宇、夏月恒、马龙、孙淑宾、周艳辉、俞越、王崇宇整理)
2021-06-21
央广网西安6月11日消息(记者王佳爱)6月10日,由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校友基金会主办的“德恒杯”模拟法庭大赛决赛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举行。 总决赛现场(央广网发 西北政法大学供图) 本次大赛历时三十天,共有西北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财经大学、西安培华学院76支队伍参赛。最终6号西北大学代表队和36号西北政法大学代表队经历初赛、复赛、半决赛,进入决赛争夺冠亚军。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西北总部负责人闫玉新表示,模拟法庭大赛是很难得的锻炼法科学生法律素质的机会,是法学实践重要的场合,有利于法科学子更加了解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场景。并鼓励各位法科学子多多参加实践活动,提升自我。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张荣刚表示,高校是法治人才的蓄水池,高校教育必须创新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德恒杯”模拟法庭是我校极具特色与魅力的赛事,通过书状撰写、综合面试和法庭辩论的竞赛模式,能够全面检验参赛队伍的法学专业基础、职业道德水准和法庭辩论能力,提升综合素质。 比赛期间,2支队伍通过事先抽签决定持方和对手,在审判长主导下有序阐述各自观点。辩论过程中,控辩双方紧密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据理力争。双方参赛选手反应敏捷、逻辑清晰,法言法语运用规范,充分展现了法科研究生扎实的法学基本功和优秀的法律“实战”能力。 经过激烈角逐,最终西北政法大学代表队获得冠军,西北大学代表队获得亚军。
2021-06-11
西北政法大学射艺队,成立于2016年5月,隶属于校体育部。从2016年至今的五年来,西北政法大学射艺队南征北战,代表学校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2018年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大学生射箭锦标赛中,夺得混合团体亚军、女子团体季军以及男子团体季军;在个人排位赛中获得女子全距离亚军。 在2019年举办的第三届中国大学生射箭锦标赛中,夺得男子团体季军。 在2021年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大学生射箭锦标赛中,夺得男子个人亚军,男子团体季军。 纵观传统弓赛场,西北政法大学射艺队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支杀出重围,夺得前三甲的高校队伍;是唯一一支能够与内蒙古众多射艺高手分庭抗礼的高校队伍。西北政法大学射艺队不仅在全国锦标赛、全国邀请赛上能够力压群雄,脱颖而出,更是在陕西省大学生射箭(射艺)锦标赛中亦是独占鳌头。 在2016年举办的中国·西安射箭邀请赛中,获传统弓组团体冠军; 在2016年举办的中国大学生射箭邀请赛中,获传统弓组女子团体淘汰赛冠军、男子团体淘汰赛季军。 在2017年举办的文创旅游杯射箭邀请赛中,获传统弓团体淘汰赛冠军和团体排位赛季军。 在2017年举办的陕西省大学生射艺锦标赛中,包揽传统弓男团女团排位赛冠军、男团女团淘汰赛冠军。 在2017年举办的 “阿克塞之鹰”丝绸之路国际大学生骑射邀请赛中,获男子排位赛第一、包揽武射男子淘汰赛前三名等十余个奖项。 在2018年举办的陕西省大学生射艺锦标赛中,获团体总分冠军、包揽男团女团排位冠军以及男团女团淘汰冠军,获混合团体排位冠军以及混合团体淘汰季军;包揽女子个人全能前三名,男子个人全能季军。 五年来夺得的优异成绩,离不开教练的殷切教导,离不开同学们的刻苦练习。夏练三伏,冬练三九,无论风吹日晒,还是倾盆大雨,在同学们训练的热情面前不值一提。他们在40℃炎夏时烈日的炙烤下从未懈怠;在疾风暴雨中全身湿透却依然紧握着弓。队员们热爱射艺的心情比夏天更加炽热;冬季结训后仍然时时可见队员们打靶的英姿。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诗,完全可以用来形容西法大射艺队一路的艰辛历程。而这,就是西法大射艺队多年来能够夺得优异成绩的根基。 西北政法大学射艺队,将继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学校将培育出一代又一代的射艺精英,为学校、为陕西省、为西北地区争光,不辜负学校以及社会各界的期许与支持。
2021-06-07
中国报道(李毅 报道)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彰显中国精神,助力中国文化的复兴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梦想。然而,为了实现这一梦想,我们的前辈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比如赵馥洁先生,长期躬耕于讲坛,培养莘莘学子,长期致力于中国文化的研究,著述等身。适逢国家乡村振兴计划实施,中国报道人物访谈栏目特意向先生约稿,以先生学人的眼光来阐释乡约文化的内涵与时代价值,下面是先生的文稿,以飨读者。 吕氏乡约与儒家价值实现方式的创新 儒家不但创立了系统的道德价值体系,而且十分重视价值的实现方式。儒家的价值实现方式,在先秦孔孟原始儒学时期是以个体人格和朝廷权力相兼顾、相结合为价值实现的基本方式,而以个体人格为基础。孔子认为价值实现不靠天命,不靠神力,而靠人的努力,所谓“人能弘道”。而人主要指的是作为个体人格典型的君子和作为政治权力代表的君主。他说“君子怀德”、“为仁由己”、“我欲仁则仁至矣”,这是指君子言;又曰“为政以德”,此乃指君主言。孟子也以“仁人”与“仁政”、“独善”与“兼济”相兼顾、相结合为价值实现的基本方式。汉代自“独尊儒术”以后,则以统治权力为实现“三纲五常”核心价值的主要方式。到了北宋时期,儒家的价值实现方式发生了变更,就是在个体和政权实现方式之外,出现了以民间社会为本位的价值实现新方式、新力量。而这种新方式的标志就是“吕氏乡约”。“吕氏乡约”的价值核心是道德。“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核心价值是儒家倡导的伦理道德。萧公权说;“所约四事,偏重道德。经济教育诸要务,均在合作范围之外。衡以近代之标准,实非完备之自治。” 作为道德价值实现新方式的标志,“吕氏乡约”的主要特色是: 1. 道德观念的规范化。吕氏乡约把儒家的道德观念、道德原则、道德精神制订为道德行为规范,书于文本,宣于众口,以便于遵循和实行。语云:“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道德观念规范化是相约者遵守的条件。 2.道德理念的具体化。乡约把抽象的理念具体化为日常生活中的事实、事项。以具体事项体现理念。便于把握,便于生活化,更接地气。清代陈宏谋为朱熹《增损吕氏乡约》所写的按语云:“其纲止于四条,备列其目,则已举人生善恶功过,可法可戒之事,无不具备。”(《五种遗规》,北京,线装书局2015年6月第1版,第162页。) 3.道德语言的通俗化。陈宏谋在论及乡约遗规的语言特色时说:“大抵理惟取其切近,词不嫌于真率,务使人人易晓焉。” (《五种遗规》,北京,线装书局2015年6月第1版,第158页。) 乡约采取通俗化的道德语言,则使人容易理解,便于实行,也便于同约者进行道德评价,从而以适应其民间化、群众化的需要。 4.道德评判的民间化。对相约者进行道德评价,是吕氏乡约的重要活动,这种以善恶评判为主题的道德价评价,既非单纯的个体性评价,亦非权威的官府性评价,而是由约正为代表的民间社会进行的评价。吕氏乡约规定:“众推有齿德者一人,为都约正,有学行者二人副之。约中月轮一人为直月,置三籍。”约正、副约及直月,都是众人推举出来的,他们的评价具有鲜明的民间社会性,体现了新的道德评价方式的重要特征,是对个体评价特别是官方评价体系的大突破。 这些特色表明,吕氏乡约是一种新的道德价值实现方式,相对于个体、官方朝廷而言,这种实现方式是一种民间社会性价值实现方式。 正由于这种创新,它得到了宋明理学中关学、理学、心学三大学派代表人物的一致认同和赞许。关学自不待言,吕氏乡约的创建者即是关学学者。程朱理学集大成者朱熹增损发展了《吕氏乡约》,陆王心学集大成者王阳明仿《吕氏乡约》在1518年颁布的《南赣乡约》,依靠地方政权力量予以推行。地方官推行乡约的也很多。明朝廷也大力“仿蓝田吕氏乡约”提倡和推广乡约。 学者们也对这种民间社会性的价值实现方式的出现予以高度评价。清代陈宏谋说:“可见古人为学,不可独善其身,亦不必居官,始可以及人也。……有望于居乡之贤者,推己及人,为善于乡,媲美吕氏之高风也。” (《五种遗规》,北京,线装书局2015年6月第1版,第162页。) 以提倡和研究乡村建设理论著称的梁漱溟先生认为,《呂氏乡约》“这个东西,可以包含了地方自治”。萧公权也十分推崇《吕氏乡约》,认为其“于君政、官治之外别立乡人自治之团体,尤为空前之创制。”当代最早研究乡约制度,著有《中国乡约制度》(1937年)一书的杨开道先生说:这是“一个惊天动地的乡约制度,一个打倒中国治人传统的乡约制度,一个竖立中国民治基础的乡约制度”。又说:假如没有清兵入关和农民起义,“假以时日,整个乡治或者可以立定基础,成为中国民治张本。” 美国史学家罗威廉撰写的《救世:陈宏谋与十八世纪中国的精英意识》一书中提出,陈宏谋对乡约中所体现的“培养个人和共同体的道德自治比法律至上主义者心仪的强廹手段更合适、更有效”(见该书第504页)的认识是深刻的,显示了中国的精英意识。 他们都认为,乡约是官方方式和个体方式之外的实现儒家道德价值的第三种方式——民间社会方式。 可见,吕氏乡约不但具有乡村治理的社会政治意义,更有创新儒家价值实现方式的文化哲学意义。而且,其文化哲学意义比乡村治理意义更深刻,更有价值。 赵馥洁先生论渭南人文精神 渭南环境秀美,资源丰厚,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实乃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域。尤其是渭南号称“华夏文明之根”,历史文化积淀极为深厚,历史上出现过字圣仓颉、酒圣杜康、史圣司马迁“三位圣人”,出现过6位帝王、80多位宰相、300多位将军。还出现了不少文学家、书法家、政治家、革命家。 在这些光耀千秋的文化群星的映照下,致使渭南传统文化呈现了崇尚功业价值的突出特征。在“立德、立功、立言”的价值序列中,“立功”尤重;在“盛德、大业”价值相映中,“大业”更显;在“内圣、外王”的价值比较中,“外王”较著。然而,它与法家的功利主义并不相同,而是体现了在道德指引下建功立业的原始儒家文化特点。 《易传系辞上》云:“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可以说,渭南传统人文精神正是一种“崇德广业,尤尚事功”的文化精神。因而具有十分重要、颇显特色的学术研究价值。 ——摘自赵馥洁《致儒家文化与渭南人文学术研讨会的贺信》
2021-06-03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2020年12月19日,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上,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轶代表研究会向全国民法学研究者和法学专业学生发出“带着民法典回家乡”的倡议,希望用实际行动,普及宣传民法典。 全国各地法学院校的师生们纷纷行动起来:假日期间,西北政法大学在校师生付诸行动,通过多种多样的活动形式,把民法典带到家乡人民身边;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学子们通过宣传、问卷调查和访谈、“线上+线下”、亲友聚会等多种方式,使民法典走进社区、走进千家万户;西南科技大学成立了民法典大学生宣讲团,该校法学院65名学子带着自己原创的微普法作品踏上归家之路,他们通过vlog、H5长页面、集中讲解等方式积极宣传民法典,完成普法讲解1000余次,在“下沉式”普法中履行了法律人的时代使命与青年人的社会责任。 家乡人民的民法典普法者 2020年8月,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李康宁利用休假的机会回了一趟位于河南省济源市的老家。本应是轻松休闲的一个假期,他却没有闲着:5天时间他连续作了4场解读民法典的专题讲座。 彼时民法典刚刚颁布两个多月,李康宁就已经在三秦大地开展了40多场关于民法典的讲座。而为家乡人民讲授民法典,让他在倍感亲切之余,更加感受到身为一个民法学者肩上的责任。 “民法典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要想实施好,就必须把民法典讲清楚、讲明白,让广大群众听得懂、用得上。到老百姓身边去普法就是一条非常重要的途径。”李康宁说。 在家乡,李康宁除了为各个企事业单位讲解民法典的历史意义、逻辑结构、创新亮点等内容,还走进社区和乡村,结合一件件生动的案例将民法典讲给老乡们听。家乡邻里乡亲们学法的热情也同样感染着他,一堂课将近3个小时的时间,会场里总是座无虚席,课后还会有人专门来请教问题。 李康宁坦言,身为一名对家乡有着深厚感情的民法学者,这让他感觉非常欣慰。多年来,他一直坚持回故乡普法,累计作了20余场普法讲座。“在外的游子心中魂牵梦萦的总是故乡。能够用自己的所学为家乡的法治建设做出贡献,我特别高兴。” 民法典颁布以来,李康宁已经完成了121场民法典的宣讲与授课,日常教学和科研之外的时间几乎被排得满满的。作为西北政法大学民法典宣讲团的宣讲专家,除了辗转多地开设线下讲座之外,在疫情防控期间,他还在线上进行宣讲,拍摄普法视频,针对不同的听课对象,选取不同的内容进行讲解,力争做到有重点和有针对性,把民法典宣讲到位。 2020年12月7日,李康宁被评为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同时被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这些荣誉让李康宁备受鼓舞,也更加坚定了其继续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一直做下去的决心。 作为“带着民法典回家乡”倡议早期践行者,李康宁对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这一倡议十分支持。“我们来自五湖四海,汇集到一个学校进行民法的学习,把学到的知识再带回家乡,引导家乡人民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并引导家乡人民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这是一个学者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李康宁说。 一边“串门”一边“普法” 民法典颁布后,西北政法大学积极组织开展了“法暖万家,筑梦有我”民法典青年宣讲活动,并在寒假到来之前,鼓励师生回乡期间为街坊邻居宣讲民法典。 民商法学院2020级本科生张睿悦的家乡在宝鸡韦家庄村,带着法律初学者的热情和对普法深深浅浅的思考,利用寒假时间,在当地开展调查采访和小规模的民法典线下宣讲活动。 在张睿悦看来,网络发达的今天,普法并不是什么难事,电视上有各种类型的普法节目,微信上有各种普法的公众号推送,在当下热门的短视频领域也有普法者足迹。然而,这些普法方式却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这些普法内容大多针对年轻人群,二是某些自媒体在追求流量的前提下,可能会在标题上误导大众,或是普法内容不够全面。 张睿悦曾不止一次看到过错误表述法律规定。 “这就造成了两方面问题,一方面,以老年人为代表的远离互联网的群体是普法的盲区;另一方面,良莠不齐的普法内容可能使民众产生错误认知,反而给普法工作起到了反作用。”张睿悦说,面对这种现实,力求深入、不留盲区地传达正确的法律知识成为法律人必须肩负起的责任。 由于民法典知识庞杂,内容众多,张睿悦根据农村的生活实况选择了婚姻家庭、继承、租房、借贷等与大家生活关系密切、实用性强、使用率高的内容,如“夫妻共债”“离婚冷静期”“保护无过错方”“禁止高利贷”“保护承租人”等,借着走亲串友的机会,为大家一一讲解。年尾有不少新人结婚,张睿悦也借机向他们介绍了关于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的相关知识,希望他们的婚姻有了法律的保驾护航能走得更平顺。 在“串门普法”过程中,“有故事”的大爷大妈们也同张睿悦聊起了“家常”:谁家的大学生好不容易考上大学,结果身陷“网贷牢笼”,甚至一度无法完成学业;谁家由于丈夫赌博输光家产,追债人讨上门来,无助的妻子儿女不知该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她都会耐心地答疑解惑。 对于民法典,乡亲们从“茫然”到“了然”的眼神,张睿悦非常感动和欣慰。“法律学子应该肩负起责任,让村民们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读于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李佳豪选择了拍摄视频的形式“把民法典带回家乡”。他与同系学姐张敏一起联系了家乡陕西省彬州市文明办和公益协会,拍了一系列共5集的民法典宣传视频,内容涉及防疫抗疫、校园安全、婚姻、继承、高空抛物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主题。 李佳豪说,与文字相比,视频形式传播性更强,普法的覆盖面更广,也更能吸引大家,因此,在与学姐和老师商议之后,他们决定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将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进行阐释。在拍摄之前,他还专门到周边村庄进行调研,收集了一些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以更好地确定普法主题。 视频播出后,宣传效果出乎意料好,李佳豪也因此获得了学校主题宣传活动优秀视频作品一等奖。 “民法典不是高高在上束之高阁,而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这就需要普法者搭建一个桥梁,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我们法律学子很愿意主动成为普法者,为家乡法治建设贡献我们的绵薄之力。”李佳豪说。
2021-05-31
5月20日至21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传承红色司法文化——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暨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价值”座谈会在陕西省延安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智,马锡五之子马秦宁,最高人民法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改办、第六巡回法庭、国家法官学院等部门负责同志,延安市委负责同志,西北政法大学负责同志,来自北京、陕西、江苏、浙江、广东、四川、甘肃的部分高中基层法院院领导、马锡五同志家属、部分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专家等50余人,围绕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内核与时代价值进行了充分研讨与交流。座谈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北政法大学主办,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承办。 正如贺小荣副院长在开幕式讲话中指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承载着新中国红色司法文化“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精神内核、是新时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思想方法、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精神财富。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在全国上下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推动自身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双重背景下,在革命圣地延安举行这次座谈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司法植根人民的源头活水 陕西是中国革命的摇篮,是中华法制文明的源头之一,也是人民司法的重要发源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在致辞中说,1937年7月成立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功开辟了新民主主义司法的崭新道路,创造了群众路线司法实践的光辉典范——马锡五审判方式,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司法审判领域的一项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面光辉旗帜。 西北政法大学是全国最早开始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的高校之一,设有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 校长杨宗科说,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推进法制建设的重要创造,是司法实践植根于人民的源头活水。 副校长王健表示,中国特色法治道路,要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传统,传承红色文化、红色基因,走出一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法治道路。 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汪世荣提出,上诉法院赴案发地进行巡回审理,是马锡五审理封捧儿婚姻案的重要特点,巡回审判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节约当事人时间和成本,也便利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对新时代人民司法具有参考价值。 “从马锡五及其同事审理的一些民事案件来看,不论是调解还是审判,或是调审结合,都突出体现了三个特点”,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肖周录总结道:第一,“情”不逾“理”是民事案件审理的基础,是对当事人人格的尊重;第二,“理”不破“法”是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是对社会秩序的保护;第三,以法衡量“情”与“理”,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核心价值观的践行。 马锡五儿子马秦宁、《马锡五传》作者杨正发说: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持久生命力,就在于他一心一意为民的情怀,始终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马锡五审判方式基本精神不会过时,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 马锡五审判方式焕发出新的活力与价值 要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就必须要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在精神,坚持群众路线,加强调查研究,培养群众感情,持续改进司法工作方法,听取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与会代表认为,在新时代背景下,马锡五审判方式从未过时,并焕发出新的活力与价值。 陕西省延安市委副书记、市长薛占海表示,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延安也是人民司法事业的发源地。近年来,延安法院系统坚持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深入推进院长公开大接访、苹果法庭、人民法庭,交通事故法庭等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传承红色法律文化,才能守住人民的心。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天军指出,我们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办案子、判案子、执行案子,守的是社会公平正义,守的是人民合法权益,守住了这些,我们就守住了人民的心。守不住这些,我们就会失去民心。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要守住人民的心,就必须守住群众路线这条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守住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司法工作的价值目标,大力弘扬延安精神,传承红色法律文化。这尤其是我们革命圣地法院的神圣使命。 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法院院长胡新文表示,作为马锡五同志出生地的基层法院,志丹法院历来重视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新时代价值,加大巡回审判和现场调解力度,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明说,庆阳法院是党领导下历史最悠久的法院,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庆阳得到大力发展和传承,全市法院开展人人都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精神活动,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内核发扬光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凤德介绍了北京法院与时俱进,挖掘马锡五审判方式时代价值有关工作,包括助力首都“四个中心”建设,打造保障“两区”、创新治理、服务外事、护航金融以及生态保护“五型”人民法庭等。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彦分享了成都法院的经验,从2016年起构建“党政主抓、法院主推”诉源治理大格局,逐渐形成了源头预防、诉前化解、诉调对接、有效解纷的全链条诉源治理模式,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靳学军提出了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现实指导意义的理解:以便民利民为导向,努力破解诉讼顽疾;以实事求是为原则,调查研究事实真相;以保障创新为目标,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荣认为,追忆先辈足迹,不忘初心使命,坚持走群众路线解决问题、为民利民便民、真抓实干讲求实效,工作内容上要有新内涵、方法上有新突破、方式上有新创造,让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形势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中闪耀着历久而弥新的时代光芒。 丰富拓展“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时代价值 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史,是一部司法为民的历史;人民司法事业的优良传统,集中体现在司法为民上。与会同志认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丰富和完善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在精神,弘扬和拓展其时代价值。 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说,马锡五审判方式不仅在陕北这片革命圣地生生不息,在浙江省也同样具有蓬勃生命力。近年来,浙江永康正在不断创新发展“龙山经验”,这是植根于基层社会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诉源治理方法,它以“调解先行、诉讼断后、分层过滤”为主要特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何帆指出,进入互联网时代,过去需要线下查验的证据,可以数据处理、云端存储、一键推送、在线质证,信息技术与诉讼规则融合日益紧密。互联网司法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群众的选择权,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方便百姓诉讼、降低诉讼成本。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君说,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是最能体现、传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层司法单位,应当聚焦“当事人一件事”改革,精准发力、便民利民;建强矛盾纠纷化解“桥头堡”,持续深化诉源治理;打造“一庭一品”特色品牌,全面夯实强基导向,大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实现新跨越。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辙、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说,要通过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价值,持续改造我们的司法作风,为推动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为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马成提出,在新时代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首先要纠正误读,因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并未过时,同时要践行“不为成规束缚,不为形式纠缠,深入浅出、细致自然”的路径。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认为,本次座谈会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意义重大,科学总结、精准提炼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在精神及其时代价值。他说,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将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群众路线和党的宗旨意识,落实到新时代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改革工作全过程;要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新时代价值。具体到民事审判工作,既要善于从政治高度理解运用民事法律,又要善于从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情;以变应变、深化改革,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 会议期间,还组织了实地学习参观,先后参观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和枣园、杨家岭等革命旧址,进行深刻的红色党史教育。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记者:王丽丽
2021-05-26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治理走到新的十字路口。以良法促善治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传统西方中心主义法治叙事难以应对人类共同挑战,中国以恢宏的法治实践和独特治理效能,为法治文明对话提供了新视角。提炼并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的必然之举。立足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成就,分析其内在逻辑与现实挑战,探索法治实践深化与法治传播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时代呼唤中国法治叙事 全球化使不同文明交流互鉴成为时代主题。有学者提出,“文明冲突”并非历史必然,以平等、尊重为基础的“文明对话”才是人间正道。“叙事”作为传递价值理念、塑造集体认同、解释实践逻辑的核心载体,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法治领域,长期以来,西方现代化模式被塑造为“唯一成功叙事”,非西方世界的法治探索则被视为例外或偏离。然而,金融危机、地缘冲突等暴露了西方治理模式的深层矛盾,其法治叙事的光芒日渐黯淡。中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取得历史性成就。实践证明,法治现代化道路不止一条。系统提炼中国法治实践经验,形成既能解释自身成功之道又能与世界沟通的中国叙事,是紧迫的时代课题。这并非制造新的话语霸权,而是丰富人类法治文明,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参考与可能。 中国法治叙事的内在逻辑 中国法治叙事的内在逻辑源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引领,体现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卓越成就。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引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中国法治叙事的核心所在。其一,明确了根本保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确保了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有效避免了陷入“党争纷沓、决策僵局”的治理困境。其二,确立了价值旨归,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超越了形式法治的局限,追求实质性的公平正义。其三,体现了系统观念,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展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系统性。其四,具备了全球视野,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提供了中国方案。 二是以法治实践构建中国叙事。新时代以来,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是中国叙事最可信的素材。在法治国家层面,宪法权威得到有力维护,宪法实施和监督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国家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成果斐然。司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司法责任制、互联网法院的先行探索以及智慧法院的全面建设等,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效率。 在法治政府层面,“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各级政府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政府建设优化了政务服务流程,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行政决策的程序法治化有效遏制了“任性用权”。 在法治社会层面,新时代“枫桥经验”焕发活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日益完善,诉源治理成效明显。“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逐渐形成。这些全方位、开创性的法治实践构成了中国法治叙事。 中国法治叙事面临的挑战 我国拥有丰厚的法治实践基础,但中国法治叙事融入全球对话仍面临挑战,存在“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等问题。 “他者”视角的误读与偏见。国际舆论惯用“民主—威权”二元框架裁剪和评判政治、法律实践,忽视了中国法治道路在特定历史社会条件下蕴含的治理逻辑与显著效能。这种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偏见阻碍了全球南方的叙事传播。 “自我”叙事能力的短板。概念话语“翻译”困境突出,如“全过程人民民主”“诉源治理”等概念的翻译难以准确对应西方法学话语,直译易致误解。叙事方式有时较生硬,缺乏具体、生动案例,以贴近对象国民众习惯的叙事话语与方式传递理念和价值的叙事能力较弱。学术、政策与传播话语转换融合尚不充分。 对话平台的“西强我弱”。多数国际学术平台、主流媒体仍由西方主导,中国设置议题、传播理念常处于被动回应地位,较难掌握话语主动权。 构建中国法治叙事体系 要构建与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法治叙事体系。理念层面:坚守“文明对话”的平等与包容立场。倡导互学互鉴,尊重各国法治多样性。既要向世界阐明中国道路,又要提炼应对人类共同治理难题的普遍规律,以引发共鸣。 内容层面:提炼融通中外的标识性概念。挖掘中华法系“礼法共治”“德主刑辅”等精髓,赋予其现代内涵。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转化为具体国际法治规则,在数字经济、气候变化、外空治理等新兴领域提出中国方案。选取典型案例,通过具体故事传递中国法治理念。 方法层面:创新叙事传播的路径与方式。推动叙事主体多元化,鼓励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通过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民间交往等多渠道讲述中国法治故事。搭建利用多边平台,主办高端论坛、民间对话,推动中国学术与法治文化“走出去”。精通话语转换,培养深谙中国法治精髓、通晓国际传播规律的专业人才队伍,创新策略与方法,借助社交媒体、文化产品等形式,增强叙事亲和力。 法治文明对话不应由一种声音垄断,中国以成功的法治实践为全球对话提供了新的叙事可能。这一叙事源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扎根中国实践,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与世界平等交流。只有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法治叙事能力,才能阐明中国法治道路、展现中国法治故事背后的思想力量。这不仅关乎国际话语权,更是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责任。 (本文系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译介与传播研究”(2022K027)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党委统战部部长)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法治叙事为全球对话注入新动力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3月13日上午,“《生态环境法典》:开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篇章”学术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会上,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授旗。 赵万东表示,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的成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具体举措,希望宣讲团迅速架起法典与公众之间的桥梁,扛起时代责任,全方位、多层次加强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坚持研以致用、深学细讲,争取产出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 《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确立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迈向了系统化、集成化、法典化的全新阶段。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依托学校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研室建设,由专业教师、在读学生与校友共同参与。 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团长韩利琳教授、副团长薛亮教授表示,将立即行动,凝心聚力,踔厉奋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投入到法典的学习、宣传和实践中去,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西北政法大学的力量。 【西部法治报】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 【西安发布】西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授旗成立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网络安全治理要求、推进网络犯罪防治工作,西北政法大学讲师董昊赟指出,坚持党建引领是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推进网络犯罪治理的根本保证。唯有以党建为核心牵引,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网络空间治理效能,深入推进网络安全技术与现代治理机制系统性变革,才能持续优化网络空间环境,更好履行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使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网络安全屏障。 党建领航定向,夯实公安网络治理政治根基 董昊赟认为,党建引领是公安机关激活新质战斗力、推进网络犯罪治理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党的领导贯穿网络犯罪治理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她提出,要把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引导公安民警增强网络犯罪治理的政治、思想与行动自觉;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数据泄露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在打击犯罪、守护民生的实际行动中,确保公安网络犯罪治理工作沿正确政治方向前行。 党建赋能提质,构建警务发展新形态新体系 针对数字化、信息化带来的公安工作新挑战,董昊赟表示,需以党建引领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建设,推动党建与警务模式创新深度融合,统筹技术革新、机制优化与人才建设。 各级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联建、支部共建打破警种壁垒、整合内部资源,引导党员民警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应用中攻坚克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建网络犯罪侦查、技术防控党员攻坚突击队,推动警务工作实现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静态管控向动态治理、粗放作业向精准打击的转变,构建快速响应、协同联动、精准打击的全链条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网络犯罪治理专业能力。 党建融合数智,推进主动警务模式提档升级 董昊赟强调,智能化、数智化是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建设的关键支撑,党建引领为数智融合驱动公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与动力源泉。 各级公安机关要推动党建与数智化建设深度融合,将党组织优势转化为数智化警务发展优势;强化民警数据赋能意识,把数据采集、分析与应用能力纳入党员民警教育培训和考核体系,引导党员民警带头学用数智化技术;以党建引领推动防范关口前移,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干预、早阻断,从源头遏制网络犯罪,让数智化成为提升警务处置能力的核心抓手。 党建聚力协同,织密全域网络风险防控体系 面对复杂严峻的网络犯罪形势,董昊赟指出,仅靠公安机关单一力量难以适配新时代治理要求,党建是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协同治理的核心纽带。 公安机关党组织要主动牵头,与网信、工信、金融、司法等部门开展党建联建共建,建立跨部门党建协同机制,打破信息壁垒、推动资源共享,搭建数据共享与智能化研判平台;以党建凝聚全社会治理力量,消除防控漏洞,构建公安机关牵头、多部门参与、全社会协同的综合治理格局,织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全域网络风险防控体系。 董昊赟总结,网络犯罪治理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核心任务,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激活新质战斗力,推动警务工作转型升级,将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网络犯罪治理实际效能,为保障国家安全与人民利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公安保障。 【中国日报网】董昊赟:坚持党建领航 筑牢网络安全治理根基:https://cnews.chinadaily.com.cn/a/202603/11/WS69b1213da310942cc49a29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