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西北政法大学招生就业处楼前,挂着一张巨大的微信二维码招贴画。学生们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关注学校就业办主办的微信服务平台。正是这张二维码招贴画,让该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2013年毕业生马志刚及时获取了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来学校招聘的信息,在被称为“最难就业季”的时间段里,得到了一份工作。 现在,越来越多的高校就业处开通了微博、微信、人人网公共主页、QQ在线咨询、远程视频面试室,通过各种各样的数字化手段,将最新的就业信息第一时间发送至毕业生手上。记者注意到,教育部办公厅4月28日下发的《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高校充分发挥网络招聘服务及时、高效、便捷的优势,充分运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及就业网、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型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招聘信息,进一步完善岗位信息收集、发布、查询和更新功能,开展远程视频面试、就业创业模拟实训、网上测评、在线政策咨询、求职帮扶、在线招聘预约等服务,切实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 摇朋友还是摇出未来 “你们都在通过微信摇朋友,这摇不出未来,不如关注校就业办的平台,有可能摇出工作,就看到了未来。”在西北政法大学就业办的一次针对毕业生的求职培训上,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副主任李君向毕业生介绍刚刚开通的微信平台。当时,坐在台下的马志刚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关注了一下学校的这个就业求职新平台。 今年3月底的一天,正在外地面试的马志刚因为求职过程不太顺利而心情沮丧。突然微信推送信息提醒他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将于第二天到学校招聘,他发现招聘条件自己都符合,于是他立刻打电话给学校招生就业办了解具体信息。当夜他买到车票赶回学校,第二天参加了招聘面试,最终如愿以偿,成为西藏自治区办公厅的一员。 西北政法大学就业办副主任李君告诉记者,现在的大学生基本都在用微信,他所从事的工作主要就是信息服务,利用微信这个新平台,能够把就业信息第一时间送到毕业生的手上。 据了解,西北政法大学2012年10月开通微信就业信息平台,基本上每天都会发送就业信息、就业政策、专场招聘会等内容,至今已有3000余人关注,占到所有毕业生的三分之二。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于今年4月正式开通官方微信和微博公众平台。两年前,学校还设立了远程视频面试室,试图方便企业和学生降低招聘与求职成本。该校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倪伟告诉记者,现在的就业市场情况变化很快,以前每次收到消息,要通过给各学院书记打电话,再通知辅导员给学生发短信,时间慢不说,信息错误率也高。有了新平台之后,“即便学生不在电脑前,也能及时得到最新的就业信息”。 从邮件、短信到微信“一对一” 对于兰州大学的毕业生来说,关注学校就业办的新浪微博和人人网官方主页是成为毕业“必修课”之一,在这里不仅能得到最及时的就业信息,还能看到关于书写简历、面试技巧等内容。为了让更多的兰大学生看到,很多微博和人人网状态都@了其他兰大组织。 据兰州大学学生就业服务网指导教师李志龙介绍,负责发布这些信息的“幕后人员”是就业网和兰大就业办公室事务团队的学生,只要是与就业相关的真实信息他们都会酌情发布,有些求职技巧还经过了负责学生的“本土化”加工。 李志龙觉得,数字化只是手段,拓宽了就业信息的传播渠道,与网站相比,微博、人人主页可以增强学校的主动性,学校正在考虑增加短信定制就业信息的功能。 已经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岗位上工作9年的倪伟回顾了就业信息发布手段的变化:2004年他刚毕业时,一些毕业信息通过邮件、短信传到辅导员那里,辅导员再联系班里的同学挨个告知,有时收到通知时,招聘已经结束;2007年,手机上网逐渐普及,学校通过网站及时公布就业信息,但是学生有时疏于上网查看,就业办发短信通知又成本过高;如今,使用智能手机的学生增多,由学校老师和学生研发的“西电手机就业网”客户端也上了线;此外,学生也可以通过上网查看微博、微信及时了解信息。 倪伟特别谈到,他的工作中有一项是针对每年毕业生中占5%~10%的就业困难学生进行帮扶工作。这些学生心理脆弱,不愿公开向老师、同学寻求帮助,除去常规的帮扶工作外,微信具有的“一对一”的特性,能很好地照顾这类学生的隐私,又能及时使他们的就业问题得到解答。 多一个信息就多一份就业机会 较早在高校推进微信就业信息平台的西北政法大学就业办正在升级微信平台,他们希望通过微信的个性化开发模式,可以将微信与就业网站平台打通,增添毕业生个性化服务,例如法学专业学生在微信回复“律师事务所”就可得到所有此类招聘信息。新的微信平台不久之后将会上线。 “如果微信能增加办事功能,就可以帮助毕业生减少奔波之苦。”马志刚告诉记者,不少毕业生由于实习、找工作等原因不在学校,很多事务性的工作需要学生时不时返校,这样既耽误事又浪费钱,他建议是否能通过微信解决一些信息采集、回馈等工作,免去毕业生的舟车劳顿之苦。同时,他希望平台的信息量越大越好,“对于毕业生,多一个信息就多一份就业机会”。 在倪伟的设想里,就业信息平台应当更加细化,比如开发就业指导师的平台,学生可根据不同就业指导师的特长选择导师,在微信中进行一对一的咨询与辅导。 对于远程视频面试室,倪伟表示现有的平台虽然功能齐备,但与很多企业视频接口不兼容无法使用,希望教育部能统一开发平台,让更多的学生和企业享受到视频面试的便利。
2013-05-16雅安地震,血库告急,陕川一家,西法大青年在行动。4月22日下午,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学生联合会、我校团委、校学生会和学生志愿者组织在我校长安校区学生会前丁字路口举办为雅安灾区义务献血活动。 14点30分,陕西省血液中心紧急调动献血车开赴我校长安校区。14点45分,在早已原地待命的学生志愿者的帮助下,献血准备事宜快速得以安排,积极踊跃的师生们有序参与到了献血队伍中来,纵然天空阴云不断,现场同学们的热情却丝毫不减,献血车前也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晚间21:40分,采血活动顺利圆满结束,共有全校173名师生献出了55400毫升献血。 灾难无情人有情,陕川相连情更亲,我校师生以实际行动为雅安灾区奉上了一份厚重的温暖情谊。(来源:西北政法大学网站)
2013-04-26张光是西北政法大学一名副教授。去年,根据学校的青年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兼职政策,他在雁塔区法院任法官助理一年。一年的挂职经历,让这位年青的法学博士收获颇丰:“挂职带给我最大的收获是通过实践解决了‘法学博士不会办案的问题’。同时,也发现了很多之前想不到的问题,去掉了象牙塔里的清高气,让我不会在教学中越来越偏离现实。” 在西北政法大学,还有很多教师像张光一样,在挂职锻炼中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在法律人才培养中,西北政法大学针对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近年来,先后推行了法科研究生实训、青年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和本科生导师制,在全校认真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些重要举措,在全国处于独创或领先地位,实践中都取得了良好效果。2008年起在全国率先选派青年教师挂职兼职司法机关法律职业岗位,接受为期1年的司法实务锻炼。此项措施至今实施6年,先后有46名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实现了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水平与司法实务部门司法水平的共同提升。 参加挂职兼职工作的教师在工作实践中学习的同时,进行实务调研,参加疑难案件的论证研讨,既保证了司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又对个人教学、科研提高有很大帮助,使教师对社会法治现状的认识更加深刻,在教学研究中能够更加自觉地结合社会实际,转变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曾在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的高珊琦教授谈到,课堂上公式化教学多,而只靠纸上得来的案例分析是不够的,在实践中得到很大的锻炼。 为了让学校教学紧扣社会现实,充分接“地气”,西北政法大学还努力发挥法学学科优势,积极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走出了一条以特色服务社会,以服务谋求发展的道路,实现了大学和社会的“互动双赢”。 目前,西北地区政法实务部门中高层次法律人才严重短缺,专门研究和解决西北地区安全稳定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专家少,有影响的、针对性强的研究成果缺乏,法学智力支撑严重不足。为此,西北政法大学积极服务国家需求,申报成功“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培养能够专门研究和解决西北地区稳定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应用型法学博士人才。该培养项目的获批实施,对于西北地区的稳定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填补了西北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法学学科博士点布局空白,增强了陕西哲学社会科学的整体实力,对法治陕西建设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强化应用性对策研究,为促进依法治国进程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理论支撑。2008年学校向中央政法委提交的《法律教育体制改革意见》,引起周永康同志的高度重视,所提多处建议被中央司法改革方案采纳。贾宇教授发表在人民法院报《权威与公正:法治国家司法之本》,被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批示要求将该文的主要精神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集体建设用地市场配置的法律问题研究》获得法学研究成果的全国性最高奖项——“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此外还产生“政府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机制研究”、“西部地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研究”、“西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等一批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科研成果。该校教授每年为各级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法治讲座上百场,贾宇教授作为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的主讲专家,先后在人民大会堂、中央党校以及山东等10省市为各级领导干部作法制讲座。该校教授参与了多部法律和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和调研论证工作,有多条建议在正式颁行的法案中得到采纳。与此同时,一大批学者分别担任中央政法部门咨询员、省内外政府法律顾问。副教授潘俊武在外交部挂职锻炼期间,成为国家应对某外交纠纷专家组的核心成员。 西北政法大学关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验,积极探索新时期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及法治保障的思路和对策。近年来,先后与诸暨市政府合作开展“枫桥经验”研究,与陇县人民法院合作开展“能动主义司法模式”研究,与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研究,这些项目成果对推动地方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中央政法单位高度重视和学术界的充分认可,在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正如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所倡导的,学术研究少些宏大叙事,多关注中国司法实践。在这种理念的引导下,西北政法大学的教师中形成了面向司法实践、扎实深入调研的新风,科研项目立项数量稳步增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位居我省前列,多项科研成果获得了省部级以上奖励。 西北政法大学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促进国家法治建设和西部地区的稳定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突出。同时,通过主动服务社会,教师接通了“地气”,科研创新紧扣社会现实问题,进而为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打开新视野。
2013-04-12陕西是中华法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也是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法治建设的实践地。在美丽的西北政法大学校园里,曾发现了西汉御史大夫、《越宫律》的编订者张汤墓葬。如今在墓葬遗址上屹立起的廉亭和张汤墓遗址陈列馆,成为该校独有的法律文化景观。 西北政法大学在75年的办学历程中,始终延续着陕北公学、延安大学的红色血脉。日前,本报记者来到西北政法大学,就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问题,采访了该校校长贾宇教授。 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是最大的社会管理创新 《中国社会科学报》:据我了解,您曾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等部门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中以“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为题为多地的党政领导干部作过报告。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法治保障”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中,您如何看待这一变化? 贾宇:党的十八大报告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在以往强调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同时,将法治保障纳入到社会管理体制中来,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彰显出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法治保障必然使社会管理格局更加完善,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我国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在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大背景下展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是全方位、系统化地管理国家和社会的重大方略。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法治为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提供了基本的参照和依据,它是一种全方位、系统化的管理国家和社会的重大方略,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介入比较全面、深入和系统。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在国家基本法律尚不完备的情形下,我们主要依赖政策来治理国家。改革开放以后,社会管理的很多方面主要依赖完全的市场化管理,但单纯的市场化管理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中国法治建设的独特性规律表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建立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本身就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创举,认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就是最好的社会管理创新。 需求导向 联合培养 服务大局 追求卓越 《中国社会科学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有利于解决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请您谈谈学校实施这一计划的体会。 贾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学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目前全国有600多所院校开设了法学专业,在校法科学生已达数十万。但是,我国法学教育存在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就业形势不好;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 西北政法大学拿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三个基地,这是对我校法学教育水平的国家认证。我们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西部民族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学校发展的战略定位。推进西部地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稳定安全、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当前我国的重大战略需求。西北政法大学是20世纪50年代国家按大区设置的5所政法院校之一,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与司法实务部门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多数毕业生扎根西北边疆和民族地区,已成为该地区政法战线上的中坚力量。2011年学校成功申报了 “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这将进一步推动学校创新高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体系。 我个人理解,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基点是需求导向、联合培养、服务大局、追求卓越。学校在实施该计划时,首先要明确国家和社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然后请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来参与设计,共同讨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研究相关的教学方案,在此基础上进行联合培养。所谓“服务大局、追求卓越”是指我们要培养出既懂法律问题、又懂西部问题的卓越人才。而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就要对传统的法学教育进行综合改革,在提高学生法律素养的基础上促进学生能力全面提升。关于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但要符合一般意义上的国际法律人才的标准,同时还要结合学校地处西部的地域特色,围绕中亚、西亚的法律问题,俄罗斯的法律问题,新疆和周边国家合作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同时,还更要充分认识到,西部欠发达地区需要卓越的法律人才,学校要明确这一类型培养人才的目标和方向,培养一批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为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治信仰 中国立场 国际视野 平民情怀 《中国社会科学报》:近年来,您在毕业典礼上对毕业生多次提到“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这16字分别代表什么含义? 贾宇:这16个字是我对西北政法大学的学子们提出的成才目标,也是学校提出的人才培养理念。 所谓的法治信仰就是要信仰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国策。中国立场就是国家主人翁和建设者的立场。爱国主义在任何时代都需要,很多年轻人容易隔岸观火,站在一个消极的评论者立场对国家、政府和社会指手画脚。这种立场,就决定了这样的年轻人在中国的国家发展、社会发展中一无所成,因为他是一个旁观者,不是建设者,所以看待问题必须有中国立场。要学习西方先进的法制和文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把法治向前推进,而不能站在外人的立场对国家的发展指手画脚。国际视野就是看待任何一件事情时,不仅要有爱国的、现实主义的立场,还要有国际和历史的眼光,不能做井底之蛙。只有真正做到博览古今中外,吸取各方之长,结合实际对之改造利用,才可能站在人群的前列、立于历史的潮头。平民情怀就是要把自己定位为一名普通公民,把自身价值的体现建立在心系底层、面向实际、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基础之上。人才培养当然应该追求精英、一流、卓越、尖端,但这不应该意味着要养成虚幻的贵族气和自以为是的傲气,不能忽视平民情怀和敬畏生命的教育。 (实习记者高博对本次采访亦有贡献)
2013-04-11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现象很多,但诚信缺失并不是中华民族与生俱来的秉性,当前的状况是中国治理方式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现象。 中国社会长期是人治的社会,即依赖领袖权威和道德教化来治理的社会。在传统的中国人治社会里,还是可以保持一定的诚信水平的,长期的官场士大夫文化,对整个社会的诚信水平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人治模式会压制公民个体的自由和创造力,严重阻碍社会进步。所以,抛弃人治,走向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也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这也早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 问题在于,法治不是一蹴而就的。个人迷信没有了,权威崇拜没有了,理想信念没有了,而法治信仰、民主理想和科学精神还没有建立起来。恰恰在这样一个转型期,金钱至上、享乐主义实际上成为主流的价值观,于是,各行各业、各个阶层中的不讲诚信、不择手段也就自然地大行其道了。 当今中国之治理,除了法治别无他途。所以,作为基本国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也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根本标志,在于宪法、法律在国家社会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司法裁决具有终局性的公信力。一个社会中的司法机关是否具有公信力,对于构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有着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 建立司法公信,才能保障政务诚信。官场不诚信,一表现为不依法行政,二表现为以权谋私。有了司法权威与公信,“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和惩治腐败的法律体系就会产生威力,官员用权就不能不有所顾忌。 建立司法公信,才能保障商务诚信。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没有法治,就没有市场。因为市场经济要求主体平等、竞争自由、诚信守规。有了司法权威和公信,权贵经济就会无所遁形,市场欺诈者会落得人财两空,经济领域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就会改变。 建立司法公信,才能保障社会诚信。中国人历来讲“以吏为师”,官员不诚信是全社会不诚信的坏老师。法治的关键效能,在于把权力关进笼子。当权威而有公信力的司法控制了政治权力和金钱权力的滥用,诚实、守信、守法的公民社会就可以期待。 那么,今天的中国司法具有公信力吗?答案并不乐观。司法公信力缺失的责任在于司法机关自身吗?是的,但不全是,准确地说,司法公信力缺失的主要责任不在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对于其公信力缺失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在于:司法人员和司法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屡有所闻,司法人员由于专业素质低下而办错案的情况屡见不鲜。没有公平,就没有权威,这是显而易见的。但这些问题既不是司法机关独有的,也不是不可能解决的。 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是否打算真的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司法人员中有人腐败,我们就冠名叫“司法腐败”,把那些兢兢业业依法办案的司法人员都笼罩在这顶大帽子的阴影下,而政府官员中的腐败现象并不比司法机关少。还有,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访取得领导人的批示来改变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决,这在真正的法治国家里是不可思议的。十八大的政治报告中,在全面论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之后,特别强调中国共产党及其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并且对建立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提出了要求。可以说,十八大报告揭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要建设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当务之急的前提是要建设司法公信。只有司法公信才能保障政务、商务和社会诚信的建设。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2013-03-25独立司法才能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 特约评论员/贾宇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强调,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独立司法,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确保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恪守独立司法、坚持程序合法、追求实体正义,便会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到法治进程在推进。因此,独立司法是落实法治中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关键环节。 独立司法原则在我国不仅被确认为是一项宪法原则,同时也是一项司法组织原则和诉讼活动原则。但近年来,这一宪法原则很少被提及,有人担心强调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会被误解为否认执政党的领导,这些认识是不正确的。 在中国,执政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来实现的,司法权本身就是国家政权的一个重要方面,独立司法当然并不否定执政党的领导。 但是,执政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具体是领导和监督司法机关是否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司法工作人员严格执法,培养、培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而不是由党委或者具体领导人审批具体案件,包揽、指挥司法机关的具体业务工作,不是对具体案件定框框、下命令。否则,就会以言代法、以政治、政策代替法律,这样不仅损害法律的权威,而且会削弱执政党对司法机关的领导。 中国的司法和行政机关都对权力机关负责,并受权力机关监督。因此,中国的独立司法权同立法权、行政权并非鼎立关系,也不是政治原则,而是一种工作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时,不受非法干涉,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一个组织整体,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而不是“审判员”、“检察员”独立行使。这与西方国家的“法官独立”也有原则区别。 只有独立司法,才能实现习近平所说的“让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因为以下原因: 第一,独立司法,包括着行使司法权的主体独立于冲突的任何一方,也独立于第三方的力量。如果司法权不能独立行使,司法在对冲突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裁决时除了考虑法律的规则和法律包含的正义原则外,还不得不服从于另外一些因素的权威命令,则司法无法作出公正的裁判。 其次,独立司法是程序正义的具体要件和具体体现。我们追求司法正义或司法公正,就是要追求司法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较之实体正义,程序正义更为根本与可靠。作为程序正义的要件和体现,不限于司法官员与案件本身无利害关系,还包括作为司法活动主要角色的检察官及法官的独立性,以及司法活动本身的独立性。倘若司法本身没有独立性,程序的正义性是值得怀疑的。 第三,独立司法是实行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法治社会要求司法独立公正地定分止争。司法通过公正地解决争议,培养和强化人们的法治意识,有效地维护法治的秩序。司法能否担此重任,独立中立不可或缺。可以说,独立司法本身既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又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其四,独立司法并不排斥监督和制约。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实践证明这是一条真理。司法监督的目的是控制司法独立的任意性扩张,防止司法专横或司法专制主义的出现。司法独立与司法监督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两个同样重要的保障机制,他们之间的关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加强司法监督,既有利于扼制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的蔓延,也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排除来自权势和钱势的非法干扰。 独立司法仰赖于党、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模范守法。司法权本身就是党的执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权威是法律权威、国家权威和党的执政权威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能为了个人权威、地方利益而干扰具体司法行为,破坏法律权威,从而影响党的执政权威。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2013-03-16我校司法官教育院赵国栋同学在2012年11月23日共青团陕西省委组织的各界青年代表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座谈会上所提交的书面发言《一颗红心永向党 扎根基层志不移》与他最近撰写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文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肩负青年责任与使命》被人民网分别于2012年12月24日、12月26日刊发。 文章如下: 《一颗红心永向党 扎根基层志不移》 http://dangjian.people.com.cn/n/2012/1224/c117092-19998765.html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肩负青年责任与使命》http://dangjian.people.com.cn/n/2012/1226/c117092-20019046.html 一颗红心永向党 扎根基层志不移 西北政法大学司法官教育院2011级法硕班班长、党小组组长 赵国栋 举世瞩目的十八大在北京隆重开幕,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作为十八大的灵魂贯穿了整个报告。这是一个让全国人民奋发团结的报告,是一个激人奋进的报告。我做为一名曾经的大学生村官,看到了国家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重视。作为一名定向的基层检察院的政法干警学员,我简单谈一下自己的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体会: 坚定的党性是第一要义。作为一名定向基层检察院的青年学生党员,如何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展现个人价值、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做创先争优的表率,需要我们认真思考、认真对待这一问题。我觉得政法干警体制招录下的所有学生都必须要有一颗忠诚于党的红心,这是政法干警学员当好学生与将来从事政法工作的保证,如果我们的学生没有忠诚于党的信念,没有忠诚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念,没有忠诚祖国的信念,没有忠诚于政法事业的信念,即使专业知识学的再好,那也是徒劳,而且培养出这样的学生后果更是极其可怕的。同时,我们政法干警的招录学生,必须树立热爱群众的意识,必须具备奉献意识,因为我们毕业定向单位都在基层,而且大部分都在边远基层,所以在这个学习阶段就必须树立这两种意识,以便将来能够奉献自己的热情,让自己的青春在自己工作的那片热土得到充分的展现。 扎实的专业水平是立身之本。我们要珍惜国家给予我们学习的机会,加强党性修养、廉洁从政、专业理论和实践锻炼等方面的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中国法治事业的合格建设者与接班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十八大报告中的第五部分的第四点,专门强调了依法治国,作为我们政法干警的学生,我们自己首先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自我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培养自己的法治思维,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宣传中去,尽自己所能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扎根基层的信念坚定不移。 我们这一代青年要敢于立足现实,扎根基层,贡献青春,完善自我,服务社会,这样,我们的青春才能在平凡中闪光。十八大报告中提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作为我们政法干警培养的学生,我们就一定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响应国家号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同时这也是十八大报告中“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相吻合。目前,大城市的人才已经出现饱和,但是基层却缺乏人才,所以无论是我们政法干警培养的学生还是普通高校的其他学生,我觉得都应该去积极的转变就业观,抛弃虚荣心,一定要敢于去扎根基层,让自己学有所用,因为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能促进我们青年人的成长;立足目前的国家就业现实,正确估量自己,抛弃痴迷物质享受的观念,抛弃推崇“高富帅”和抛弃羡慕“白富美”的错误人生观,坚定信念,大胆的走向基层的工作岗位,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我们一定要以昂扬的斗志和高度的责任感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内涵,以优异的成绩实践十八大的精神实质,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我坚信,我们的党、我们胜利的大会一定能够引领着我们、引领着我们的国家走向更加富裕和富强!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肩负青年责任与使命 西北政法大学司法官教育院2011级法硕班班长、党小组组长 赵国栋 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殷切期待、肩负着继往开来历史使命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了。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成长。此次党在十八大报告的倒数第三段专门用一段谈论青年工作。这在自十一大以来的报告中属于首次,为什么党如此关心青年工作,因为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 大学生属于当代青年的主体之一。作为高校的学生青年,更应该积极的去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下面就高校青年学生如何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谈自己的几点意见: 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光荣历史使命。十八大报告通过回顾和总结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走过的艰难而又光辉的历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所取得的成绩,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无论是在战火纷飞的战场,还是在和平年代的社会主义建设中,都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党的十八大报告是新形势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纲领和行动纲领,报告还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念和新理论,特别是对青年工作,更是用了整整一段来阐述,足见党对我们青年的关心。所以作为当代青年主体之一的高校的大学生,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做一个有信仰有理想的人,不仅仅是党和国家对我们的要求,更是我们对自己负责的一种态度,一种有担当的表现。有了信仰,在挫折面前我们才能内心无惧,有了信仰,风雨兼程的路上我们才能走得愈加果敢。这种信仰是对党、对祖国、对人民永不消减的热爱与忠诚,对我们今后的学习、生活都具有重要价值。同时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青年责任和光荣使命,向我们的老前辈学习,认清形势,立足现实,提高自身素质,勇于担当,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从“四位一体”扩展为“五位一体”即在原来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在十八大闭幕时,党对它的执政纲领——党章进行了再一次的次修改,将“科学发展观”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可见在整个十八大中,处处都闪耀着科学文化的身影,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正是完成这一重要历史使命的主力军。时代在召唤大学生去坚定地履行新的历史使命。我们高校学生是青年中有较多机会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一部分人,是“科学发展”政策的受益者。我们在受益的同时,也应是“科学发展”的实践者和完成者,应当义不容辞地挑起振兴祖国科技事业、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担,从而成为振兴祖国的中坚力量。历史的责任已一步步落到我们青年学生的身上。所以青年学生必须通过刻苦学习、勤奋努力,掌握必需的科学文化知识,并且做到学以致用,把专业理论的学习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有意识地在实践中提高组织、协调、表达等未来职业生涯能力所必需的社会化能力,从而促进青年学生全面的发展。 转变就业观念 ,敢于深入艰苦地方。十八大报告提出“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目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特别是近几年我国城镇新增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三峰叠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更加加大。然而与就业压力相对的却是西部偏远的基层却缺乏人才、呼唤人才。因此作为新时期的青年学生,一定要顺应形势发展需要、转变就业观念,拓宽视野、放远眼光,敢于到艰苦的地方去和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历练自己,去面对现实,客观认识困难,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锻造不畏艰难困苦的毅力,在艰苦的磨练中成长成才,实现人生价值。“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自磨砺出”,越是条件艰苦、困难较多的地方,越能磨练人的意志,越能培养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品格和作风。 我们青年学生一定要响应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陆昊同志的号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发奋学习,锤炼品格,开拓进取,努力成长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012-12-27武雪丽 女,汉族,甘肃武威人,1965年9月出生,法学专业硕士, 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党支部书记、庭长。2012年4月,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 代表寄语 我始终认为老百姓打官司很不容易。每次能够帮他们成功化解纠纷和矛盾,付出再多的辛苦我也感觉值得。 深入田间地头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讯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党支部书记武雪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开拓创新、无私奉献,谱写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精彩篇章。 记者 苏钟 见习记者 赵秋云/文 记者 单正党/图 处理过无数棘手的案件 1992年7月,武雪丽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她报考海南法院系统并于1992年被原海南中院(2008年起改为海南第一中院)录用。武雪丽在原海南中院研究室负责调研、信息、公文处理6年多后,成为原海南中院民二庭的法官兼任党支部的廉政监督员,后来通过竞聘,被任命为民二庭副庭长兼党支部委员,再后来通过竞聘被任命为民一庭庭长、党支部书记。 武雪丽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已有13年。武雪丽面对形形色色的诉讼,各种各样的难题,任劳任怨,知难而上,凭着干练的工作作风、丰富的法律知识、娴熟的审判技能和忘我的工作精神,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处理过无数棘手的案件。武雪丽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查看现场,采取现场说法、与群众面对面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将纷繁复杂的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她经常帮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 武雪丽自行承办和主持合议庭办理过的案件有1562宗,平均每年超过120宗,结案率100%。武雪丽的努力到了党和人民的充分肯定。13年来,她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省优秀法官”、“海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2年4月,被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 长期关注妇女维权问题 “我始终认为老百姓打官司很不容易。每次能够帮他们成功化解纠纷和矛盾,付出再多的辛苦我也感觉值得。”武雪丽表示,她只是一名普通法官,认真审案、用心调解是她份内的事。“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事情就能办好。”武雪丽说,要对人民群众有同情心,真正体恤民情,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要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他们就会信任法官,难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 武雪丽表示,能够当选为海南省政法系统唯一的党的十八大代表,是组织对她的信任,她感到非常光荣,同时她也深知责任重大,她一定会认真履行好党代表的职责。武雪丽长期关注妇女维权问题,尤其重视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武雪丽说,目前我省妇女维权方面的工作还比较薄弱,她希望今后在这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此外,她还将把一线党员干部尤其是政法干警的心声带到十八大上。
2012-11-16“宠物无辜,生命岂能按斤论价?”“爱护动物,望请诸位理性而为!”11月9日晚,第三届“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全国总决赛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自全国6大赛区38所高校中脱颖而出的两支劲旅的在此展开巅峰对决,双方围绕“航空公司托运宠物致死巨额索赔是否合理”这一热点辩题进行了一番激烈的唇枪舌战,最终,山东大学代表队获得胜利,捧走本届“联盟杯”的冠军奖杯。 图为第三届“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全国总决赛现场 图为第三届“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全国总决赛现场 从课堂辩论到高校云集 2008年,我国首家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在西北政法大学成立并率先在西北政法大学开设了动物保护法相关课程,倡导引入课堂论辩的形式来调动学生深入探讨相关动物保护问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便是“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的雏形。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教授说,“辩论赛这一舞台素来群英荟萃,学子们在此能够使自身的知识水平得到拓展、思辨能力得以历练,同时能培养一种尊重生命、关爱动物的理念,这对他们将来恪守良知、践行为民宗旨大有影响。” 2010年,首届“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在西安启动,来自陕西、河北和山东的8所高校代表队参加了比赛,围绕相关动物保护的基本问题进行探讨,虽然参与学校数量有限,但富有爱心与责任感的年轻人们开始利用辩论赛这一特别的平台展现自我,宣传动物保护理念,在辩论赛期间各高校动物保护教育联盟的同学们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动物保护知识,希望用自己的力量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们尊重生命、关爱动物。 经过三年间的发展,2012年,第三届“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已经成功发展为跨越京、冀、渝、陕等八个省份的全国性大赛。来自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河北经贸大学等全国38所高校的数万名大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全国共划分西安分赛场、济南分赛场、川渝分赛场、北京A赛场、北京B赛场、石家庄分赛场等六个分赛场,给更多热爱动物的大学生们提供了展现风采的机会。同时,各高校的动物保护教育联盟以“联盟杯”全国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为契机,不断号召更多大学生加入到动物保护这一光荣的行列中,更好地利用教育的力量将动物保护以及立法的宣传教育普及向全社会。 从浅尝辄止到直面问题 从“动物保护究竟应是出于道义还是利益”到“提倡动物福利能不能提升法治意识”再到决赛的“南航公司托运宠物之地巨额赔偿是否合理”,随着“联盟杯”规模的扩大与参与者的增加,主办方对辩题的甄选更加慎重,参与者对辩题的理解也更为深入,不再浅尝辄止,浮于表面。尤其是本届“联盟杯”,比赛首次突破专业划分,参与范围覆盖文、理、工、农等多个专业,已经从一个单纯的法学课堂辩论演变成一个主题鲜明但综合性极强的复合型辩论赛,各个院校的大学生从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出发,给予辩题多维的论辩空间,也同时为我们理性看待动物保护问题、探求保护动物途径提供了更多的角度与方法。 本届“联盟杯”的全国赛阶段,辩题设计极为全面,“是否应该对流浪犬猫进行绝育”、“提高动物福利对农场主是福还是祸”、“应不应该禁绝动物表演”、“保护野生动物是否违背自然规律”等辩题几乎涵盖了国际通行动物分类中的所有类别。同时,对“任何其他动物是否平等”、“ 否应该为危重动物做安乐死”等的探讨,又要求辩手们未雨绸缪,提前考虑一些动物保护的前沿问题。 本届大赛的决赛辩题“航空公司托运宠物致死巨额索赔是否合理”则要求进入决赛的山东大学代表队和西安财经学院代表队的辩手们在直面现实存在的动物保护问题的同时,还要从从伦理、亲情、法律、哲学等多角度进行辩论。事实证明,经过前期比赛的理论积淀与实战演练,两支代表队表现出极高的论辩水平。正方山东大学代表队乘儒辩之风,展浩然正气,从宠物身上的市场价值、附加价值、精神价值入手,力证巨额索赔的合理性。而反方西安财经学院代表队几位辩手各具特色,列举大量实例呼吁保护动物应当理性,巨额索赔实不合理的观点。双方旁征博引、短兵相接,场上妙语连珠,场下掌声不断。 图为山东大学代表队辩手风采 图为西安财经学院代表队辩手风采 从一家之力到应者如云 在决赛开始前,主办方为现场观众准备了一个小话剧——《小沈阳与灰太狼》,话剧以一片原始森林为背景,为大家讲述了森林原住民灰太狼与森林导游小沈阳之间的故事。故事情节诙谐幽默,但内容却发人深省,灰太狼向小沈阳细数人类残忍猎杀野生动物的罪行,小沈阳在其控诉下也表达出看不惯这些行为的态度,但是就在两人刚结为好友之时却发生了灰太狼被被猎人打死的惨剧。面对荷枪实弹的猎人,小沈阳单枪匹马势单力薄,只能无奈悲愤继而甩手而去。看到此处,现场观众都不禁陷入沉思。正如话剧中所揭示的一样,保护动物仅凭一家之力不可能有突破性的进展,唯有社会各界的力量才能乘风破浪。 图为西北政法大学话剧社同学表演的《灰太狼与小沈阳》剧照 聚精会神的观众,边看边录影 图为第三届联盟杯全国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决赛现场观众提问 图为评委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李其瑞教授精彩点评 本届“联盟杯”的成功举办正是印证了这一道理,这一全国性比赛不仅集合了38所高校的师生力量,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作为“联盟杯”主要资助单位的动物守护神公益机构的执行总裁李桦女士曾在首届“联盟杯”说,“希望通过大赛更好地引起大家对于动物保护的关注,在高校进行智育教育的同时,更好地重视与开展德育教育”,三年来动物守护神对历届“联盟杯”的持续关注和不懈支持正是践行了这一点。同时,本届“联盟杯”还得到了北京朱国凡良子健身西安高新店、陕西风华印务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加学校的特别支持,大赛组委会特别向他们颁发“大学生动物保护教育促进奖”,以感谢他们对年轻学子们的关注与对动物保护事业的肯定。我国著名书画张长锁先生、唐瑞臣先生则将一片浓情厚意融于笔端,两人各展其长,泼墨挥毫书下《顺天应人》、《大爱无声》等作品表达自己对动物保护事业的一片爱心。一直从事孤寡老人和孤儿及流浪动物救助的河北佛教慈善基金会的常辉会长也闻讯而来观摩了本场巅峰对决的比赛,并与学子们探讨了佛教文化中的动物保护思想,为大家理解动物保护理念提供了全新的角度。 图为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教授为动物守护神公益机构颁发杰出贡献奖 图为西北政法大学经法学院强力教授向资助方代表颁发大学生动物保护教育促进奖 图为 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王麟教授向支持本届大赛的著名书画家唐瑞臣和张长索先生颁发爱心公益奖 历时一月的第三届“联盟杯”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终落下帷幕,但是对于分布于全国各省市的数万名大学生动物保护志愿者和关爱动物、热心慈善事业的爱心人士而言,这仅仅是一个开始而并非结束。正如“联盟杯”全国大学生动物保护辩论赛的发起主办方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的院长强力教授所说:“保护动物,是国民素质提升的表现。我相信将来会有更多地区,更多院校甚至是全体国民参与进来。我期待这样一天的到来,那将会是中国崛起的表现,是青年素质想着更高层次发展的表现。”(常贝贝、王盈赢/文 杜超英 周慧珍/图)
2012-11-13立足中国关注实践 ——关于繁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思考 ------------------------------------------------------------- ( 2012-09-26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第11版 只有立足中国改革开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宏伟实践,具有国际视野,并能够牢牢抓住社会发展主旋律和尊重学术自由的学术研究,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其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多重社会功能。 □贾宇 哲学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自然科学讲求绝对真理,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中既具有一些全球普适的原理和价值准则,同时往往还必然具有浓厚的民族特点、国家特征、地域特色和时代属性。因此,实现立足本国国情和世界视野相结合、理论阐释和面向实践紧密相结合、弘扬主旋律和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相结合,是我们在开展哲学社会科学中应当坚持的三项基本准则。 其一,中国立场与国际视野相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成果丰硕。但另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容易套用和重复西方话语、照抄照搬或者不假思索地用西方的理论范式来对照或解释中国问题,甚至简单地用在西方社会中成长出来的某种理论来衡量或者批判中国的社会现实。导致的严重后果是,理论研究失去了“中国”的主体地位,丧失了对中国社会现实问题的解释力、批判力、回应力和引导力,陷入了简单的概念推演,或者是纯粹的自说自话。 要扭转这一现状,理论研究者就必须立足中国实际,关注中国问题,关注中国的经济发展、政治进步、社会安定和法治建设等中国民众在改革开放的宏伟实践中面临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等具有中国特色和强烈时代特征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当然,在关注和研究中国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要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去关注和思考环境、生态、毒品等全球性问题。从民族国家竞争与发展的全球历史逻辑中,从不同文明的对话、交锋与合作中,从不同大国崛起及其沉浮兴衰中,从中华文明的历史辉煌和再度复兴中,从国际和国内的两个视野中,思考中国的哲学和社会科学问题,方能够实现中国问题与全球理论的对话、对接、理解乃至认同。 其二,理论阐释和面向实践相结合。学术研究中存在的第二种不良现象是,纸上谈兵的多,夸夸其谈的多,为理论而进行理论研究的多,针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真知灼见少。原因在于我们的不少理论研究者没有真正从现实出发、从生活实际出发,没有从广大民众的现实需求出发,没有从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出发去选择研究主题,没有从时代的重大特征和发展趋势出发进行理论思考和研究。 欲改变这一局面,就要求我们的广大理论工作者,在研究方法上,必须从实际出发,密切关注中国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探索和思考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法治发展规律的真问题。因为理论研究只有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才具有真正的价值和生命力。因此,理论研究者必须善于走出象牙塔,走向基层、走向民众和走向生活,从社会现实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和思考问题,这样的研究才真正具有价值,才是符合时代特征和实践需求的学术研究。在大量实践调研基础上开展的实证分析、研究结论,其结论也才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和持久的学术生命力。 其三,弘扬主旋律和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相结合。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把握中华民族再度复兴进程中的时代脉搏,用坚定的政治立场、先进的哲学社会科学文化,影响社会和民众,引领社会发展前行。 对我们法学研究者来说,就应当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指引下,通过更多的研究成果,推进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然,学术研究者也必须充分意识到,民主和自由的研究氛围,才能够为学术研究带来真正的活力。为此,我们应当认真践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在学术研究中,继承和发扬学术民主,尊重不同观点和学派的充分讨论,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五四运动以来形成的文化传统,做到兼收并蓄、博采众长,积极吸纳人类社会的各种精神文明成果和先进经验,才能够实现学术研究的真正繁荣。 总之,只有立足中国改革开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宏伟实践,具有国际视野,并能够牢牢抓住社会发展主旋律和尊重学术自由的学术研究,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其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等多重社会功能。 (本文为《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研究课题序言) 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 研究项目组成员 顾 问: 贾 宇 周运昌 孟 漫 谷廷兰 主持人: 汪世荣 成 员: 汪世荣 罗 展 冯卫国 杨建军 侯学华 龚会莲 郑黎晟 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大有可为 -------------------------------------------------------------------------------- ( 2012-09-26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第11版 □西北政法大学课题组 近年来,随着社会纠纷数量的急剧增长和社会冲突的加剧,人们开始思索,在诉讼之外如何更快速、便捷、有效地化解社会纠纷。在这一社会背景驱动下,学术界关于调解的理论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域外的最新理论成果也不断被引进。而官方,也逐步大力倡导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的运用和对民间化解纠纷力量的调动,以减轻案件不断涌向法院带来的巨大司法压力。 在理论推动、现实需求和政策导引下,很多基层组织开始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人民调解方式,由此,也涌现出了很多人民调解的新做法。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就是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市福田区涌现出来的人民调解新模式。 “福田模式”的突出特点 福田区按照“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的供给模式,通过招投标向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中标律师事务所派遣法律专业人员进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担任调解员,经司法局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随时调解派出所接警后分流出来的民事矛盾纠纷。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拓展人民调解是福田区人民调解专业化的有益探索,这一模式走出了人民调解的制度瓶颈,打破了“养机构、养人、办事”和面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财政供养人员积淀以致加重行政成本的困局,优化了基层调解组织人员的配置,提高了专业服务质量。福田区调解这一发展模式被广东省司法厅誉为“福田模式”。 根据《人民调解法》和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的相关规定,通过招投标向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中标律师事务所派遣法律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确保调解室的独立性和中立性,也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其一,政府采购而不是政府直接供给调解服务。其二,调解的专业化。其三,免费调解,矛盾化解成本低。其四,调解覆盖面宽,哪有矛盾,哪有调解。其五,24小时提供调解服务,方便快捷。其六,调处成功率和当场履行率高。其七,调解程序规范。 “福田模式”的合理性 “福田模式”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发挥出了突出的模式优势和调解成效。 一是突破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困境,释放了人民调解的活力。在社会矛盾凸显期,人民调解的制度瓶颈和入口不畅,造成专业人才难以进入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调解队伍也难以稳定,缺乏一支能打硬仗的正规军,监督管理也难以到位。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引入律师事务所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利用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和职业优势开展调解工作,优化了基层调解组织人员配置,提供了调解服务质量水平,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程度。 二是贴近百姓,依法调解,建立了一个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专业法律人士全天候参与人民调解,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调解矛盾纠纷,对大部分的纠纷能做到当场受理、当场调解、当场履行、当场结案,大量分流了可能进入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特别是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在8小时之外,非工作时间内,让老百姓既充分享受到了及时周到的法律服务,又确保及时、依法和有效调处矛盾纠纷,贯彻了调解优先的原则,实现了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的无缝对接,为维稳工作筑起坚固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的有效衔接,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派出所接报民事纠纷案件的70%以上在调解室得到了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40%—50%能够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更多的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盘活了基层一线警力。 “福田模式”的制度价值 “福田模式”对中国法律实施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独特而重要的价值。 一、律师事务所这种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创新了社会管理的新模式。在基层派出所、交警大队等行政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室,可以减少法院诉讼,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政府信访。福田区通过招标购买专业的法律服务,由律师充当人民调解员,一方面,对当事人的攻心能力强,当事人的协议履行率比较高,尽可能是矛盾不通过诉讼程序,和和气气化解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释放了一线警力,减轻了法院压力,从而实现了“双赢”。 二、能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与法律专业知识普及的结合。调解以实现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为直接目标,但是,单纯追求矛盾化解的调解追求,无疑降低了调解工作的社会价值。调解无疑要有效处理社会矛盾,使当事人受损失的利益得以维护和补偿,失去的尊严能够得到挽回,受伤害的心灵创伤能够得到抚平。但在一定意义上,调解也必须分清是非,在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开展调解。其必要性在于: 其一,社会需要公正,追求公正是人的天然需求。即便在简易案件、细微案件中,分清是非,也才有助于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其二,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普及。而在自己为当事人的纠纷当中,最能够实现法律的“教育”功能。 其三,通过法律上的是非判断,有助于当事人感受和明了法律的惩罚,在此过程中,反思自己的行为选择,进而有助于提升市民素质,促进社会的进步。 其四,人民调解工作通过调解纠纷,开展了生动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提高了纠纷当事人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探索了人民调解的新型模式,创新了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福田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社会纠纷,更重要的是为中国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和预防,探索了一种新模式,积累了一整套可供推广的制度和经验,实现了法律专业化社会服务与矛盾纠纷化解的良性结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福田模式”的贡献,具有了创新司法制度的重大贡献。 四、“福田模式”具有很大的普适价值。当前,虽然全国都在推行人民调解,但是,在总体思路上,依然没有脱离既有调解模式的路径依赖,因此,很多地方的人民调解的所谓“创新”,不过是既有调解模式的变形或者重新包装,大多数没有脱离“政府操控”或者是过度“民间化”的调解模式。就前者而言,政府的介入过度,难免丧失调解的中立性、公正性等基本要求。 就后者而言,也难免会降低调解的专业性和法律性。而且过度“行政化”和过度“民间化”的调解,都难免存在以下致命缺陷:队伍不稳定、专业知识不足、和稀泥和就事论事多于是非判断、过分集中于纠纷化解而丧失了对公民的法律警醒。 而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则突破了上述局限,如:政府仅仅成为了公共产品的采购方和调解服务质量的监督者和考核者,队伍稳定乃至专业化规范化的法律服务有助于增进民众对人民调解的信赖感、全天候24小时的调解服务符合了细微纠纷随时发生及时调解的社会需求、把纠纷化解和分清是非结合起来促进了民众的社会公正感、细致规范的档案管理有助于为全国的人民调解累积经验和调解人员素质的训练提高。
2012-09-26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信息时代的“时”与“势”,高度重视网络法治工作,将依法治网纳入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全局,围绕依法治网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这一思想为维护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安全体系等提供了方向指引。 随着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互联网对人类社会发挥更大促进作用。与此同时,网络领域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网络犯罪、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等时有发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和信息安全牵涉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网络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我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业取得重大成就,党对网信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网络空间主流思想舆论巩固壮大,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建成,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持续提升,网信领域科技自立自强步伐加快,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有效发挥,网络空间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网络空间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明显增强,网络强国建设迈出新步伐。新时代,我国网络安全工作之所以能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的引领领航掌舵,在于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度重视网络安全 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是一种大安全观。网络安全既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非传统安全的典型代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网络安全既是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深刻影响其他领域的安全。在信息时代,国家安全体系中的政治安全、国土安全都与网络安全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网络安全已成为我国面临的最复杂、最现实、最严峻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之一,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它不仅是网络本身的安全,而且关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国家安全在网络空间中的具体体现,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网络安全,必须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有“大安全”意识,要把安全理念贯穿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与各环节。要坚持系统观念,系统分析国家安全形势,全面评估安全风险,整体谋划安全策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障。 维护网络安全具有迫切性,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催生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但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网络犯罪已成为危害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的重要风险之一。”因此,我国必须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威優能力。 维护网络安全是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需求。一方面,网络安全是新安全格局的关键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强化经济、重大基础设施、金融、网络、数据、生物、资源、核、太空、海洋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是新征程上顺应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网络安全是新发展格局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面对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的新形势,必须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提前预判、系统部署。 推进网络安全治理是推动国家安全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一方面,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网络空间不仅成为各类网络攻击与安全威胁的第一战场,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场域。另一方面,网络安全是信息化协同发展的必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信息化为我国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提供了有利契机,需要统一谋划和部署。网络安全为信息化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因此,网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我们必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坚定不移推进网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治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坚定不移走依法治网之路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是信息文明时代的厚重基石。“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数千年中华文明演进和兴衰交替,反复证明和诠释了这一朴素而深刻的道理。新时代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不断探索,守正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网治网之路,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为网络强国建设、强化网络安全、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网络安全法既设定了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基本制度,也为建立健全相关方面的具体管理制度提供了基础性法律依据。网络安全法的出台,顺应了网络空间安全化、法治化的发展趋势,开启了依法治网的新阶段。 夯实网络空间法制基础。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我国需要划定网络安全红线,对威胁网络安全的行为给予精准高效的打击。通过制定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系统构建网络安全法律制度,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有效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捍卫网络空间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国坚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网络时代司法需求,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司法,完善网络空间主体权益,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坚持建管用并重、兴利与除弊统一,体现了对网络内容建设管理工作规律的深刻把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引导,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网上宣传,建立全媒体传播体系,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提高网络综合治理效能,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 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推进依法治网,是完善国家治理的新领域、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课题、互联网发展管理的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依法治网作为基础性手段,加快制定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加大网络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网络普法工作,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确保互联网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同时,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作为网络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的网络安全建设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凝聚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营造安全、公平、健康、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 国家网络安全工作要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要坚持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既大力培育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信网络等新技术新应用,又积极利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要坚持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立足于开放环境,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手段、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主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依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和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依靠力量,也是维护网络安全的重要依靠力量。加深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及时向人们普及最新的网络信息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及网络设施安全等网络安全知识,让人们对网络安全有更全面、深刻的认识。拓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渠道,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以百姓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网络安全理念、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推广网络安全技能,广泛开展网络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进家庭等活动,有力推动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的提升,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优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方式,坚持网络安全理论与网络安全实践相结合,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在头脑中真正筑起网络安全的“防火墙”。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 【中国社会科学报】张荣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网络安全治理 https://epaper.csstoday.net/epaper/read.do?m=i&iid=6811&eid=48825&sid=225981&idate=12_2024-05-06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在日内瓦举行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14日在日内瓦举办“《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人权领域专家学者就宣言和行动纲领的中国实践、生存权与发展权理念、人权国际合作以及少数群体权利保障等议题展开研讨。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在主旨发言中表示,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努力走出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不仅符合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而且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的发展,必将为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指出,人权文明的中国形态是人权文明多元论的具体表达与实践,其核心内涵是以相互尊重为基础,以合作促发展,塑造人权文明多样性。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学院院长何志鹏说,中国在发展和促进人权的历史上,长期高度关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实现和保护。从中国的经验可以看出,发展是解决包括人权在内的一系列问题的有效途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赵健舟说,中国在人权领域推进的非政治化议程追求平等和相互尊重的人权交流。在国际人权治理面临严峻挑战时,非政治化的人权话语将有助于国际社会弥合分歧。 在关于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发言中,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说,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是中国立法坚持以人为本,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生动体现。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研究人员申天娇说,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契合宣言和行动纲领宗旨,三大倡议的落实有利于规划和指引全球人权治理。 与会专家学者还就中国少数民族发展权保护、脱贫攻坚对保护人权的意义、中国人权教育发展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新华社日内瓦3月15日电(记者石松)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期间,“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主题边会15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边会由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邀请了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围绕脱贫攻坚、荒漠化治理、反恐、残疾人体育权利等议题,交流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范九利表示,中国通过不断健全人权法律保障,切实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可以将中国经验分享给更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以促进全球人权事业不断发展。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方强认为,中美两国可以通过学术交流、法律研究和人权对话增进相互了解,通过对话与合作共同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具体实践。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成表示,从构建完整的脱贫攻坚法律体系,到最新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持续为减贫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来自摩洛哥的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何晓娜表示,中国对扶贫、经济发展和法律改革的承诺,证明了其韧性、适应性和致力于促进人类尊严和福祉的奉献精神。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郭淼表示,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国情地情的中国特色防沙治沙道路,通过环境政策、环境义务及责任立法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予以保障。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讲师杨博文认为,中国构建了一套既符合宪法精神又尊重人权的反恐法律体系,在开展反恐行动时,中国始终坚守宪法规范的基础,并将人权保护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表示,近年来,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法律政策保障更加有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和竞技体育成就显著。 【新华网】中外专家交流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https://app.xinhuanet.com/news/article.html?articleId=f3e02e7cd24889f98e1ded4ae8b5a171×tamp=78074
4月15日,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联合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长延堡司法所、西北政法大学社区、航天六院社区、紫郡长安北社区和雁南中学等单位共同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七进”宣讲活动,普及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教育宣讲团学生宣讲员和社区工作者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工地、学校、超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专题讲座和网络宣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宣讲与普法宣传活动。 在社区和商超宣讲活动中,宣讲小组与居民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介绍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防范电信诈骗,就大家关心的法律难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在企业和建筑工地现场,宣讲小组详细讲解了安全生产知识,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重点强调了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及预防措施。宣讲小组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实用的操作指导,帮助建筑工人们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对于个人和企业的重大意义。在雁南中学,宣讲员围绕学生关心的“网络安全”进行专题讲解,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国家安全教育课。 通过活动的开展,西北政法大学广大干部、职工、学生和居民群众深刻地认识国家安全形势,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使命,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通讯员 金山) 【群众新闻网】西北政法大学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七进”宣讲活动 https://www.sxdaily.com.cn/2024-04/17/content_106573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