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由外交部条法司、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联合主办、中国海洋法学会承办、中国国际法学会协办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放签署30周年纪念会议在北京举行。我校副校长、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王瀚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同时应邀参会的我校教师还有国际法学院院长李万强教授、副院长刘萍教授、王秀英副教授、王泽林博士以及目前在外交部挂职锻炼的潘俊武副教授。
外交部、国家海洋局以及国土资源部、交通部、农业部所属涉海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履行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发展国家海洋事业、推动建立和谐国际海洋秩序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参加当年《公约》谈判及相关工作的老同志介绍了《公约》谈判情况及体会。来自国内科研院校的知名专家学者就《公约》涉及的国际海底区域制度、海洋划界、争端解决、国际渔业制度等海洋法律制度问题进行了学术研讨。
与会各方普遍认为,《公约》是在发展中国家要求打破少数国家垄断海洋事务、维护和拓展自身海洋权益的背景下,由国际社会广泛参与谈判而最终制定的。它确立了现代海洋秩序的基本法律框架,得到各国普遍认可。《公约》是各方利益妥协平衡所达成的一揽子法律文件,不可避免地有模糊和不完善之处。多年来,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为我国开发海洋资源、拓展海洋权益创造了有利条件。新形势下,我国应当妥善利用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发展国家海洋事业,并为维护国际海洋秩序贡献力量。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12月10日开放签署,1994年11月16日生效。我国于1996年批准了《公约》。《公约》目前有162个缔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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