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学习强国】 为了全面做好提高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治素质,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西北政法大学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开始,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3月12日记者获悉,该课程作为法学专业必修课程,其他专业通识选修主干课程。 3月10日下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正式开课,该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校长杨宗科教授承担第一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和理论体系”主讲任务。他向同学们讲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形成过程、理论体系,生动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引导学生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和丰富内涵,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良好。 据悉,为了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做到全面准确的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核心要义,西北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和法治学院相关学科的教授组建了课程教学组,由校长杨宗科教授担任组长。寒假期间,课程教学组集体备课,精心设计课程教学内容体系,为该课程的开设做了充分的准备。 据了解,西北政法大学本学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以教师专题讲授方式授课,主要教学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和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品格和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和实践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辩证思维和科学方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社会治理法治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家安全法治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科技与法治发展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等10个专题。
2021-03-15作者: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王斌通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有助于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凸显制度优势,发挥治理效能,为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提供坚强保障。2021年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今天,大力提升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将裨益于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新发展阶段注入法治力量。 一、坚持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根本坐标,社会治理创新,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我们党很早就形成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使法治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如延安时期所形成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就因重视一切从实际出发、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依靠群众说理说法、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实行简便利民的诉讼手续、在审判工作中执行利民的方针等得到中央的高度评价和群众的广泛拥护,这一贴近生活、深入民心的审判方式,是人民司法工作经验总结和优良传统的集中体现,既反映出党领导下政法干部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办事的精神风貌,也突显出政法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进步初衷。 实践表明,有法必依、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得到认真贯彻的时候,司法公信力就越强,人民群众对法治事业的信心和认可度就越高。目前,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在社会治理中,要紧紧围绕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运用法治思维精准施策,依靠法治方式有的放矢,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传承红色法治文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法律规定、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起案件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基层安,天下安。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新时代“枫桥经验”被誉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其一大特色在于在党的领导下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的相互融合,尤其是将法治纳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过程中,通过法治来平衡社会利益、弥合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发挥了法治的保障作用,确保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生机活力。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是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环节。既要在法治工作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尊重人民群众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将自上而下的问题排查与自下而上的问题反映结合起来,畅通群众合法诉求的表达渠道,丰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法治路径,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切实做到标本兼治;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与机制创新,准确适用《民法典》等法律规范,认真做好符合基层社会治理实际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行业章程等社会规范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工作,积极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解纷方式相互衔接联动,形成有法可依、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进而凝聚调解合力,呼应社情民意,依法定分止争,使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合情合理合法的结果。 三、坚持深化改革和务实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 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而务实创新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日渐完善的坚定支撑。社会治理法治化,离不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各项制度机制的有序改革和有效创新。越是深化改革,越是创新发展,越要具备法治思维、法治意识。针对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在社会治理领域所带来的深刻变化,要在具体行为中体现法治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的核心要义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 一方面,要树立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效果导向,在社会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运用改革方法发挥制度优势、防范风险挑战、释放治理效能。注意发现得到干部群众普遍支持的社会治理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其纳入制度机制建设,使改革成果利于人民、服务人民。另一方面,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和契合社会生活发展实际的制度设计、具体举措,积极倡导在法治框架下的务实创新,实现社会治理的“真创新”,杜绝“为创新而创新”的“假创新”。将社会治理和多元解纷的制度优势转化为趋利避害、造福人民的治理效能,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保障人民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奠定坚实根基。
2021-03-02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镇北庄村全体党员的回信中谈到“团结就是力量”的重要命题。“团结就是力量”既是从燕赵大地唱响,继而在全中国不断传唱的一首革命歌曲;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贯穿于党的发展历史的重要思想;更是深刻积淀于我们的精神血脉和历史传承中的文化基因。在新时代继续弘扬“团结就是力量”的精神内涵,对于我们开启新时代新征程有着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团结就是力量”的历史内涵。“团结就是力量”蕴藉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体现了中华民族深厚的精神底蕴和文化传统。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团结就是力量”的表述就相当丰富:《周易》中阐释了“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涵义;孔子讲“君子周而不比”,强调是君子之间的调和与团结;孟子在天时与地利的对比中,强调“人和”的积极作用;荀子讲“民齐者强”,孙武认为“上下同欲者胜”都充分肯定了团结的实施效果,认为通过团结能够达到积蓄力量,实现强与胜的良好作用。毛泽东同志曾多次谈到“团结”的作用,并在阐释“团结”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中不断丰富着“团结”的内涵。而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时期分别建立了国共合作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更是彰显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鲜明主题。回顾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的最终胜利,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人深刻理解“团结”的重要价值,并且能够不断在实践中求取团结,在团结中促进发展。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时刻体现着“团结”的理念,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建立、“团结统一”民族精神的凝聚,再到“两弹一星”精神、抗击非典精神、伟大抗疫精神等精神谱系的展现,无不涌现着团结的力量和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百年史是一部团结带领人民为美好生活共同奋斗的历史”,这一论断深刻指明了中国共产党注重团结、巩固团结、发展团结的历史传承和精神内涵。 “团结就是力量”的价值内涵。马克思主义指出,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是实现解放的根本途径,充分体现了“团结”在民族解放、获得自由中的作用,也昭示了团结凝聚力量的客观作用。从马克思主义的相关观点出发,我们能够更加明晰“团结就是力量”中蕴藉着的多重价值内涵。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团结就是力量”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一百年来的奋斗实践过程中,正是团结了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群体、民族,才实现了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才开启了“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征程。“团结就是力量”需要依靠人民的支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攻坚克难的重要法宝,也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立场的体现,而团结人民正这一命题的逻辑前提,即在团结人民的基础上依靠人民,在为了人民的目标实践中巩固团结。正是在“团结”的基础上,才保证了全国各族人民与中国共产党同向同行、同频共振,而不会离心离德。从“团结与力量的逻辑关系”来看,至少体现了势与能、价值评价与价值选择、目标与结果等三种关系。从势与能的关系来看,“团结”意味着党领导人民的价值趋向,而“力量”意味着党领导人民的价值实现,有了团结才能将动能转化为效能;从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来看,“团结就是力量”是价值评价与价值选择的协调统一,团结的过程是人们进行利益取舍、关系评判后做出选择的过程,需要人民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做出正确衡量和取舍;从目标与结果的关系来看,团结是我们实现发展的价值目标,力量是我们推动发展的客观效果,二者的统一才能实现从目标向结果的转化。 “团结就是力量”的实践内涵。“团结就是力量”绝不是空想的、唯心的、口号式的,在新时代背景下,这一命题需要被纳入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去考量。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论述,在具体的团结实践中,至少囊括了四个层面的涵义。一是要实现党与人民的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党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价值目标。对比一百年来中西方政党实践的历史来看,我们能够发现,只有坚持人民与党团结才能保证团结的力量性、方向性和持续性,才能实现人民幸福和美好生活的愿景;只有党与人民团结才能保证党长期性、稳固性,不能脱离于人民谈团结。二是要实现党内与党外的团结。党内首先要团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他还指明了团结系统性——“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其次是党内与党外要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巩固和发展爱国主义统一战线,并指明统一战线追求的团结内涵是广泛的、坚强的、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向着共同目标前进的团结。三是要实现民族之间的团结。民族团结是贯穿中国历史的深刻经验教训,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价值,他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始终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团结的言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四是要实现国际之中的团结。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社会中多次阐述了团结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意义,始终以合作共赢的积极态度发出“中国声音”。面对疫情问题,习近平在2020年11月召开的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议中指出,要在以团结取代分歧,以理性消除偏见,凝聚起各国携手抗疫的最大合力;在2021年2月召开的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他进一步强调,前所未有的挑战需要前所未有的团结协作。 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举行春节团拜会的讲话中谈到,“我们要认真回顾走过的路,不能忘记来时的路,继续走好前行的路”。习近平总书记对于西柏坡党员关于“团结就是力量”的回信,正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思来路、知去路的可贵品质。随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我们需要继续弘扬“团结就是力量”的时代价值,从而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团结协作,上下齐心,共同奋斗,将团结而来的磅礴力量贯通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2021-03-02
西北政法大学在寒假期间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严守高校疫情防控的红线、底线、高压线,坚持全时段、全过程、全方位扎实做好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学生疫情防控与日常管理、寒假教育与日常教育不放松、不断线、不脱节,形成学生疫情防控“闭环”管理。 西北政法大学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项工作会制定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精准施策 以“严”律人 ——精心组织,夯实责任。寒假前夕,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先后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专项工作会,制定了详细的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寒假期间,该校坚持日打卡、日反馈、周通报工作制度,并将工作情况作为学院学生工作、辅导员评优考核的重要观测点,将精准摸排工作做实做严做细。 ——全程管理,强化实效。在学生返程前,该校全面摸排、掌握学生返乡计划,逐一与学生监护人核实学生行程,实现家校管理责任联动;学生返程中,做到轨迹追踪全覆盖,确保学生定向定时返回,做到闭环管理;学生返程后,每日针对居住地、健康状况、出行动态等11类内容进行信息统计与报送。 ——分类施策,严格管控。针对家庭所在地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且暂时无法返回的学生,该校认真做好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并保持与家长联系;针对寒假期间离校不返乡的学生,该校统一建立微信群,安排辅导员“一对一”联系,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西北政法大学通过媒体平台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思想教育宣传 知行结合 以“学”立人 ——正向引领,注重宣传。寒假期间,该校通过学校官网、官微、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致全体学生的一封信》《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西北政法大学赓续奋斗共抗疫情——致全校辅导员的一封信》《寒假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防诈骗知识宣传》等文章,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思想教育宣传。 ——打造品牌,汇聚合力。该校积极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微信平台联动发声机制。一方面,在学校微信平台持续打造“辅导员说”栏目,由辅导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爱国主义、法治教育等内容积极发声,充分发挥辅导员在思政育人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各学院深入挖掘疫情防控中的思政教育素材,积极开展主题征文、网络作品创作、典型事迹宣传等相关活动,保证假期思政育人工作不失效不留白。 ——强化担当,实践育人。该校根据疫情防控的具体形势和工作要求,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等主题,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法暖万家·筑梦有我”实践活动,学生们结合学科优势、专业特色和家乡疫情防控实际,开展普法宣传、实践调研、主旨演讲、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中。 西北政法大学寒假期间全面启动线上心理支持平台引导学生进行心理调适 关爱疏导 以“心”育人 ——家校联动,关爱学生。该校辅导员通过“云走访”“云慰问”等形式,积极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与沟通,介绍学生在校期间情况,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对学生学习、生活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状况。 ——建立平台,及时引导。该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通寒假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全面启动线上心理支持平台,通过腾讯会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有紧急心理援助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同时,在校内各级各类网络平台发布《温暖陪伴,守望心灵—-给班级心理委员的倡议书》,倡导全校各班心理委员在假期开展倾诉互助行动,积极发挥学生班干部在朋辈关爱与心理疏导中的积极作用。 ——宣传引领,润物无声。依托“西法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微信平台,重点打造“心灵驿站”专栏,每周两次向全校师生推送心理调适技巧,自寒假以来已推送原创文章10篇。更新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结合学生心理需求,推送“心理书、影、音推荐”“心理趣味小测试”“心理健康百科”等相关内容30余篇,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心理自我调适。 西北政法大学校领导实地检查学校设施、看望留校学生 扶困助学 以“爱”暖人 ——定期联系,关心生活。该校党委书记、校长认真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澡堂等相关区域,仔细了解未返乡学生的生活情况,确保学生在校如在家,春节前还专门看望了在雁塔校区欢度春节的学生。各学院定期联系、走访慰问未返乡学生,及时了解学生情况,保障其正常生活,解决其实际困难。 ——发放补贴,扶助返乡。该校自2013年起就持续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返乡路费补贴。考虑到疫情影响,学校进一步扩大资助学生范围,加快资助款项的办理进度,确保在寒假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返乡路费补贴全部发放到位,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安心备考,顺利回家过年。 ——扶危助困,共克疫情。2020年该校在学校临时困难补助中增设了疫情专项补助,用于资助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失业、无法正常生产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继续学业的学生。寒假期间,该校继续推进疫情专项补助工作,最大程度的帮助学生及其家庭渡过难关、共克疫情。同时,辅导员利用假期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学业、就业等方面指导力度。 目前,该校正积极做好春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生顺利平安返回校园学习生活。
2021-03-01
陕西日报记者 吕扬 陈志涛 光听名字就知道,冷门绝学是不为世人所熟知的文化传承。虽然研究门槛高、研究群体小、成果产出难,但冷门绝学对于传承中华文明、保存民族记忆、守护文化安全的重要价值是不可替代的。 近日,我省3所高校5项冷门绝学入选国家社科基金研究专项,包括陕西师范大学申报的“陕西古旧地图整理与研究”、西北大学申报的“中国古代历法中的‘步五星术’研究”“丝绸之路古代地图整理与研究”“汉传佛教阿育王文献整理与研究”、西北政法大学申报的“蒙古文法律典籍汉译文本的整理与研究”。人们惊喜地发现,高校中有这样一群学者,他们满怀热忱而又坐得住冷板凳,满怀理想而又能下得了苦功夫,他们在探索文明脉动的艰辛历程中,阐释独特的文化遗产,讲好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声音,自觉为培育文化自信贡献力量。 地图里的山川风物 与浩如烟海的古籍相比,流传至今的古地图要稀少得多,研究者也寥寥无几。“在古代,很多地理文献都以‘图志’为名,但文字流传起来容易,地图的制作、翻印却要艰难许多。所以,很多地理文献流传到后世,其中的地图就亡佚了。”西北大学丝绸之路研究院副院长席会东说。 古地图是发现历史、了解古代文明交流互鉴的至宝。从最基本的交通路网、山川、城邑到风俗物产、地域文化、宇宙观念,在古地图中都能找到相应信息。千百年过去了,地图上的山川风物如今何在?席会东在古地图的导引下,沿着古老的丝绸之路奔走了17年,一点点开辟出古地图研究的新方向、新路径,就有了“丝绸之路古代地图整理与研究”项目。 撒马尔罕,丝绸之路上的商贸枢纽,中国古代传过去的养蚕丝织、造纸技术,至今仍是许多当地人赖以生存的手艺。席会东回忆道:“当地一位造纸厂的老板告诉我,他们现在用的就是从中国传过去的造纸技术,造出来的纸比现代工艺造的纸品质更好。在布哈拉、马什哈德、大不里士等中亚和西亚丝路城市,我也遇到了许多传承中国陶瓷器制作技艺的大师和一些工作室,他们甚至比我们国内传承得更好。” “这是丝绸之路上共有的文明记忆。”席会东表示,“反映丝绸之路的古地图分为中国、伊斯兰和西方3大谱系,我要做的就是把这3个谱系的古地图贯通起来,整理并阐释好丝绸之路多元文明互学互鉴的珍贵遗产,讲好属于全人类的丝路故事。” 目前存世的陕西古旧地图,总数至少有8610幅(套),为全国之最。“我们将摸排、整理现存陕西古旧地图的基本情况,建立数据库,并分为中文舆图、外文古旧地图两类进行专题研究,通过‘陕西古旧地图整理与研究’项目,全面系统梳理三秦富集的古旧地图遗产。”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王社教说,“这不仅能推动相关学术研究,还能推动秦岭、黄河、古都、红色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促进陕西旅游产业发展,助推陕西文化强省建设。” 典籍中的文化交融 蒙古学很冷门,作为学科分支,蒙古文法律典籍研究则更为冷门,门槛也更高。 “往往是懂法律的不懂历史,懂历史的不熟悉法律,好不容易有个既懂法律又懂历史的,少数民族语言又是一道坎。就算有人3项都会,能不能坐得住冷板凳又不好说。一遍遍筛选下来,国内做蒙古文法律典籍研究的学者不过10人左右。”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教授杨强言及于此,无奈地笑了笑。 杨强在蒙古法制史领域耕耘了近20年。在他看来,蒙古文法律典籍研究虽然小众,却有实实在在的学术价值和时代价值。 “例如,西方学者曾断言蒙古文明是一种停滞的文明,但蒙古文法律典籍的研究成果证明,蒙古文明在发展过程中有3次大的转型。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有力地驳斥西方学者的论断。”杨强说,“但是,要把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历史事实搞清楚,我们依然任重道远。” 胸怀抱负,杨强申报了冷门绝学项目“蒙古文法律典籍汉译文本的整理与研究”。该项目所研究的4部法典,正是蒙古族、藏族、满族和汉族融合发展的重要结晶。 “做好这项研究,我们就能较好地阐释民族融合在中华法制文明演进过程中的作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杨强信心满满地说。 与杨强不同,西北大学历史学院李利安教授更加关注中印文明交流,由他主持的“汉传佛教阿育王文献整理与研究”项目就涉及此领域。 阿育王是印度古代史上的重要人物,很多佛教文化现象均与其直接相关,他对中国佛教、文化、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中国至今仍保留有大量与阿育王相关的汉语文献和佛教遗迹。 阿育王研究自19世纪以来就成为国际学术热点,但国内的相关研究长期以来不够系统全面。 然而,西方学者宁愿使用残缺的梵文资料、巴利文资料,模糊不清的希腊罗马资料,也不愿正视时代久远、体系完整的汉语阿育王文献,这已成为国际学术领域的一个遗憾。 李利安计划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带领团队系统梳理汉语阿育王文献,为更加深入认识丝绸之路上中印文明交往作出新的贡献。 星空下的守望传承 记者在西北大学科学史高等研究院见到唐泉教授时,他正忙着研究中国传统历法中的“步五星术”,黑板上写满了推导步骤。 历法是中国古代天文学的核心内容。“一般来说,一部完整的中国传统历法通常分为七章,其中第七章就是‘步五星术’,专门讨论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的运行规律,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天文学家对行星运行规律的认识水平。”唐泉介绍,“从我国西汉到明末时期,正式颁行过的历法有50多部,到了明朝末年,已鲜有学者通晓中国传统历法的编制思想与方法。” “从2011年出版的二十四史来看,其中关于传统历法中‘步五星术’的内容还有很多错误,如常数、术文、算表等。”唐泉说,“我们首先要校勘所有历法中与‘步五星术’有关的文字,然后通过算理分析搞明白古人计算行星运动的核心算法,从而在整体上把握中国古代行星理论的发展脉络。” 为了讨论中国古代行星理论的计算精度,唐泉选择了不同朝代的一些代表性历法,借助计算机编程计算出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的位置,同时利用现代天文学计算软件提取五大行星的理论位置,通过比较计算结果与理论结果,更加客观地评价中国古代行星理论在整个古代文明天文学发展史上的地位。 唐泉说:“以火星为例,北宋《纪元历》对火星视位置计算的最大误差基本能控制在5°以内,大致与400多年后哥白尼对火星的计算精度相当,这就很能说明中国古代天文学的发展水平。” 中国古代天文学很“高冷”,唐泉却耐得住冷清。“如果我们不做这项研究,中国古代天文学的精髓可能就从此不为后世所知了。20年前,我在导师曲安京先生的指引下,迈入了这一研究领域,当时西北大学的天文学史研究团队包括学生在内只有3人,如今这个队伍已经壮大到20多人。”
2021-03-01
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提出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主张。新中国成立后,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式载体、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等一系列重要论断。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为民族团结提供法治保障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载体和方式,它发轫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工作实践,在新时期得到全面加强,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推进和规范民族团结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法治保障,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特征。 2009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出台,拉开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的序幕。此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10年6月出台,《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15年3月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于2015年12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也纷纷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2020年1月,《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出台。今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出台。今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出台。 十余年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在具体立法文本中对民族团结工作的指导思想、协同主体、工作机制、财政支持、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各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起到了有力的规范、指引、保障作用。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的主线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断,并推动其写入党章。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这些论断,深刻揭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民族工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意义。我们的民族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都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在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应明确立法指导思想,从具体文本、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载体等方面,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就立法目的和立法指导思想而言,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初期一般表述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等内容。 2019年1月通过的《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第四条规定,示范区建设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这是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首次提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之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的地位得到明确和强调。2020年1月通过的《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强调该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西藏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第六条指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中华文化始终是西藏各民族的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西藏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思想深深扎根在群众心中。可以说,该条例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的重大突破。 今年1月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五条规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增进共性、促进一体,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该条例还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文化、教育、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具体落实,作了深入细致的规定。今年2月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第一章“总则”也明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其立法目的。第六条明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心灵深处。该条例第四章“宣传教育”中强调,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以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促进中华文化认同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文化认同是指共同体成员对其所属的共同体长期形成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念等的承认与接受。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因此,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提高传承中华文化的自觉,并将其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根基作用体现在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之中。 相关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中,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责任。要通过保护文化遗产、提升文化产品质量、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创新民族团结载体形式、发展文化产业等途径,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同时,发挥地方立法的规范、引导与评价功能,巩固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等文化认知,树立中华文化是各族人民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的理念。强调保护、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既是中华文化绵延发展的语言文字载体,也是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民族团结进步地方立法要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规定,提升各族人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并通过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享有,提升各族人民的受教育权、就业和工作权、文化权利享有水平,巩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心理基础、文化根基。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
2021-02-23
同民心而出治道(学术随笔) 汪世荣《 人民日报 》( 2021年02月03日 第 15 版) 德主刑辅、礼法并用是我国古代法制的一个鲜明特色。这种既重视道德又重视法律的观念,体现了源头治理、综合为治的治理智慧。源头治理注重预防和化解,通过温润人心的道德教化,提高人的精神境界,进而带动整个社会关系趋于和谐,这可以大大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能。综合为治则重视道德、法律等多种规范协同并举,发挥各种规范引导、激励、惩戒的功用,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实现治理手段多样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古代注重将道德观念融入家法族规、乡规民约、风俗习惯等,让这些规范在基层自治中发挥重要作用,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社会治理方式。 在传统社会治理中,法律和道德各自发挥作用,从不同角度规范人们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从历史上看,早在西周时期,就出现了明德慎罚的主张。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主张礼治,强调“为政以德”,反对“不教而诛”;以韩非等为代表的法家主张法治,认为严刑峻法对维护统治更为有效。汉朝吸取秦朝灭亡教训,逐渐形成儒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思想,在法典创制中“引礼入法”,在司法实践中实行“尚德缓刑”。唐朝奉行“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以道德加强内心引导,以法律进行行为约束,预防与惩治并举,激励与责罚并重,法律和道德共同为社会生活提供行为准则。法律主要依靠官府强制实施,道德主要通过社会教化、内心认同等发挥作用。道德为法律运行提供良好环境和条件,法律为道德实现提供坚强后盾。道德与法律有机结合,拓展了治理空间,促进了社会治理。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民间智慧得以充分发挥。在传统社会,家族、乡村、行会等组织形态产生了大量家法族规、乡规民约、行业惯例等,成为民间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据。乡村不仅制定民间社会规范,管理、约束内部成员,还监督乡规民约的实行,预防矛盾、调处纠纷。对于严重违反民间社会规范的行为,可以“禀官究治”,或者在一定范围内自行处罚。这些民间社会规范在民众中认可度高、约束力强,成为国家正式制度的重要补充。 古代社会乡规民约等民间社会规范、风俗习惯等也逐步与儒家道德观念相融合,发挥着细致入微的社会调节作用,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社会治理的道德根基。比如,宋朝出现的陕西蓝田县《吕氏乡约》,规定了“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等内容,体现了儒家的仁义思想。再如,“人命关天”“欠债还钱”“童叟无欺”等广为流传的道德信条体现了儒家爱人、诚信等价值观。这些价值观在社会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发挥作用,对于形成淳朴民风、规范社会秩序功不可没。 可以看出,古代社会的人们已经认识到,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多样化要求治理规范更为丰富、更具适应性。正如《礼记》所云:“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意思是礼仪、音乐、政令、刑罚等,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用来凝聚民心、实现国家安定。随着时代发展,法律制度、民间社会规范相互渗透,特别是在价值观上都坚持儒家道德观念,倡导仁、义、礼、智、信等,从不同方面引导人们自觉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在治理功能上更容易实现互补。通过社会教化,民众对儒家道德观念越来越认同,对于体现这些观念的各类社会规范也更易于接受,使得这些规范能够更好发挥凝聚人心、稳定社会、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功用。 我国古代社会德治法治共同发挥作用的传统,在今天得到创新发展。比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基层群众自治模式,体现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当前,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仍需重视发挥乡规民约、家风家教等作用,借鉴传统社会的治理智慧。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实践中,应继续引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行业组织、志愿者组织、家庭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让法治和德治深度融合,形成治理合力,激发社会活力,增强社会凝聚力。 (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2021-02-04
【视频播放地址】http://www.humanrights.cn/html/rqbb/video/wsp/2021/0128/8525.html 2020年12月,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批准成立。新基地成员包括: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与人权研究中心。这是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相关内容的重要举措。 自2011年以来,我国已分三批在有关高校累计设立14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些基地的设立旨在推进并加强人权理论研究、教育培训、资政建言、交流合作、人才培养等工作,更好服务于中国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 一、基本情况 【同期】 杨宗科:朋友们、同志们,大家好!去年年底,中央有关部门在经过严格的评选程序,批准我校入选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这是对我校人权理论学科建设成效的充分肯定。 我校长期重视人权教育培训与研究工作。早在1979年2月份,著名法学家、我校的严存生教授就在《解放日报》上发表了题为《从口号“争人权”想起的》文章,开始对于人权问题进行科学研究。1991年11月《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发表以后,我们学校在法学专业的许多课程,比如《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等课程当中丰富了关于人权问题的教学内容,开始了比较系统的人权教育培训工作。1993年,中国人权研究会成立,著名哲学家我校赵馥洁教授被推选为中国人权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的理事并且持续担任了第二届理事会的理事。我校的人权理论研究工作被纳入陕西省人文与社会科学的研究平台管理系列。2004年“人权”概念入宪以后,我校设立了人权法研究所,组织专业教师开展人权教学与研究。2007年,又增设了国际人权法研究所。2014年,我校参加了第二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和答辩工作。2016年,学校成立了专门从事人权教育和研究的校内实体机构人权研究院,作为人权教育培训的基地。先后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了《人权法》《国际人权法》《人权法研究专题》《警察执法与人权保护专题》等课程。2018年人权法硕士点获批招生。另外,我们还在学校“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法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中设有反恐与人权保障、民族宗教与人权问题等研究方向,在博士后流动站设有人权研究科研岗。 2019年12月,学校整合了校内“西北地区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民族宗教研究院”“人权研究院”等研究机构,组建了多学科性质的研究实体机构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下设了研究部、教育培训部、咨询实践部、国际交流部、办公室和信息资料室。中心主任由校长兼任,赵馥洁、严存生教授等著名学者担任中心学术顾问,现有专职研究人员8人,校内有35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研究人员。中心设有学术委员会,也建立了党组织。中心有专用办公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会议室、资料室等共计900多平方米。近三年,学校每年投入(经费)100万元以上。办有《人权论衡》学术辑刊,运行专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信平台。 我中心在重视人权基本理论研究的同时,重点在西北地区反恐与人权保障、民族宗教与人权问题等领域持续开展深入研究。近五年来,中心的研究人员先后主持了“遏制宗教极端主义法律机制研究”“新疆散居少数民族权利保护问题研究”“‘反恐’背景下网络民族宗教极端信息治理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其他的纵向课题达到51项,中国法学会、国家民委等有关部门委托的项目55项;先后在《光明日报》《民族研究》《人权》《法律科学》等报刊杂志发表了《幸福安康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最大人权》《民族区域自治与新中国对少数民族权利保护70年》,以及《人权保障的司法进路:陕甘宁边区‘学疗命案’的启迪》等100余篇关于人权研究的学术论文;出版了《伊斯兰传统下的人权》《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宪制变迁》,以及《当代恐怖主义与反恐怖策略》《弱势群体宪法权利研究》等20余部学术专著;也先后获得了国家民委“第四届民族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15项。 我们学校在重视校内人权教学活动的同时,广泛开展关于人权问题的社会培训。近五年来,先后举办了有关人权与法治保障等内容的培训班超过了100多个班次。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培训了西部高校人权法教师50人次;为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基地举办法治与人权培训班2期56人次。我们学校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合作创立了全国首个律师刑辩培训中心,先后对西北五省区500多位刑事辩护律师进行了被告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执业能力培训。我们学校历来重视人权教育与弱势群体人权保障的实践有机结合,支持学生“以我所学,服务社会”。成立于1984年的大学生法律服务中心,37年来共接待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人员达15万人次,解答回复的群众来信有3万余封,代写法律文书万余份,代理法律援助案件4300多件,先后被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评为“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全国百佳学生社团”。 我们中心还积极地开展人权问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从2017年开始,每年都派出专家学者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会议。2019年12月,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所谓“2019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以后,我中心的舒洪水教授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的专访,对美国企图通过涉疆人权法案干涉中国内政进行了有力地回击。 二、发展规划 【同期】 杨宗科:面向未来,我校的人权研究中心将紧紧围绕服务国家人权事业的战略需求,立足服务西北地区人权法治保障工作实践,我们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成为国内一流、有重要国际影响的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学校的党政领导将积极地承担和履行好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我们会切实把好人权研究当中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的关口,加大力度全方位督促中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我们会大力支持人权研究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人权培训师资梯队的建设。我们将形成一支包括有15名左右专职研究人员、50名左右兼职人员的人权研究和教育培训的队伍。 我们将继续开展校内外的人权教育教学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具有重大学术影响的人权研究系列活动,出版人权研究的高质量的、系列的研究成果;建设西北地区人权事业发展的数据中心;撰写和发布西北地区人权事业发展报告;编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恐与人权保障、去极端化与人权保障,以及民族宗教与人权问题等特色人权培训教材;我们要不断地扩大人权培训的范围;积极参与人权外宣、国际人权斗争和国际人权交流。为中国人权事业和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三、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对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意义 【同期】 杨宗科:设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我国向国际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也是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2009年4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我国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明确提出要“选取若干开展人权教育较早的高等院校作为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分三批批准成立了14家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设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国家行为,它表明了中国政府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的鲜明的态度和实际的行动,它也是我们促进人权教育、培训和知识普及的一种有益的尝试,对其他国家如何促进人权保障工作也具有启示作用,必将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大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对公务人员开展人权培训,对公民进行人权知识的普及,这是推进人权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它促进了公民树立尊重和维护人权的意识,帮助国家公职人员确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正确态度和行为方式,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良好的文化氛围。 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人权领域研究和培训的“国家队”,肩负着开展人权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重任。它既要进行人权理论研究,也要开展人权教育;既要在大学开展人权教育的课程,也要尝试在中小学开展人权教育的有效方式;既要对学生开展人权教育,也要对公职人员进行人权知识培训;既要在国内开展人权知识普及工作,还要在国际社会开展广泛的人权交流。 西北政法大学是国家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我们有80多年的办学历史、60多年法学本科教育的历史和40多年法学研究生教育的历史,我校的法学专业是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法学学科体系齐全、实力雄厚,同时又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等学科的支撑,为高水平地开展中国特色的人权教育与培训以及人权法治保障提供了良好的学科基础。 我们学校地处西北,长期扎根祖国的西北地区,与西北地区党政机关和高等院校长期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其中在新疆就有我们4万余名校友在工作和生活。我校的反恐怖主义法学院、民族宗教研究院等教学科研实体与反恐实务部门也有着广泛深入的联系,具有深度研究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推进反恐怖主义与人权保障的独特地缘优势。 我坚信,在兄弟院校基地的支持和帮助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西北政法大学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一定能够办好,一定能够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做出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贡献!
2021-01-31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剑峰 孙立昊洋 近日,由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马锡五司法精神专业委员会、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主办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成立大会暨“人民司法的一面旗帜: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时代价值”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会上,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正式揭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徐显明,中央政法委法治局二级巡视员林子坚,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陕西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丁恒,马锡五之子马秦宁,马锡五司法精神基金会负责人、陕西省政协委员江榕,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孙国华、校长杨宗科等出席成立大会。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司法实践相结合的一项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司法审判理念、方法和经验的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面光辉旗帜,是贯彻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被誉为“东方审判经验”。西北政法大学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系全国首家以党史人物民主法治思想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将有助于研究、传承、传播红色法治文化,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2021-01-29
□ 杨宗科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12月出版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收入重要文稿54篇。习近平总书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基本方法、基本观点,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具有原创性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构建具有突出的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引领中国法学研究从法律主题向法治主题转换,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开辟了法治学研究新领域。 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良法善治新理念。法理学关于法治概念的定义有许多种类,这是因为不同国家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法治理论和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借鉴了古今中外有益的法治理论成果,结合时代要求,把法治与国家治理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良法善治是新时代法治的科学理念,是我们关于法治概念的新的历史视角和价值追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法治基本原理新观点。关于法治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关于法治的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法治是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重要需求,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他反复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公平正义是我们党在国家治理中积极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是法治价值的主体、公平是法治的生命,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价值理论的重大创新。法治体系概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是中国法学对于法治理论的重要贡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些都是关于法治基本原理的新观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创建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丰富、逻辑严密。作为体现思想主要内容的“十一个坚持”之中,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形成了“法治战略地位理论”;关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问题的重要论述,形成了“法治政治方向理论”;关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问题的重要论述,形成了“法治工作布局理论”;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问题的重要论述,形成了“法治重点任务理论”;关于正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中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关系的重要论述,形成了“法治辩证关系理论”;关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等问题的重要论述,形成了“法治重要保障理论”。法治政治方向理论、法治工作布局理论、法治重点任务理论、法治辩证关系理论、法治重要保障理论全面回答了新时代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共同了构成系统完备、逻辑严密的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新战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号召全党全国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战略包括: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筑牢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实后盾;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紧紧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加强法治理论研究新要求。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就全面做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充分肯定我国法学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显著的同时,明确指出了当下我国法学研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法学学科体系、课程体系不尽完善;社会急需的新兴学科开设不足,法学学科同其他学科交叉融合还不够,知识容量需要扩充;有的学科理论建设滞后于实践,不能回答和解释现实问题;有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实施偏重于西方法学理论,缺乏鉴别批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不够深入。”这些问题和不足,说明我们的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落后于法治实践发展,学科结构和学科体系没有全面反映法治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最新成果,学科理论不能科学合理地解释和说明法治发展道路和规律。比如,目前我国法学学科体系存在的一个明显的缺限和不足就是关于法律体系的知识比较丰富,法律理论体系比较完备,但是缺少关于法治体系的知识,关于法治与国家治理的理论体系很不完善。这种发展状况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需求很不适应。众所周知,法律不同于法治,有法律未必有法治,有法治未必是良法善治。现有的法律学理论体系,特别是法律解释学理论和方法,如何为实现良法善治提供学术理论参考,如何为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科学理性的建议,如何为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提供学理方案,如此等等的现实问题,依托现有的法律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恐怕难以满足资政和指导实践的需求。 解决我国法学学科结构不尽合理、学科体系不够完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不够深入等问题,正确方向就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和科学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推进法治理论和实践知识系统化、集成化、体系化,创建法治学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良法善治的新理念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是指导我们创建法治学理论学科的思想理论依据;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战略,是指导我们创建国家治理法治学、立法学,法治实施学、法治监督学、法治保障学、党内法规学,社会治理法学等法治学应用学科的思想理论依据。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发展新文科、建设新法学提供了强大思想动力和宝贵精神财富,新时代的法学研究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形成科学完备的法治学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推动法学学科结构更加合理、法学学科体系更加优化,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的新法学体系。
2021-01-274月25日,第一届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本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指导,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研究生院、期刊社承办。全国检察机关、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师生代表参会。会议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聚焦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推动检察理论研究与办案实践深度融合。 与会专家围绕检察学学科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基础理论及前沿问题等议题深入交流。专家认为,检察学学科建设应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检察实践,加强概念提炼、知识谱系梳理和方法创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在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实践导向、问题导向,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强化规范分析和实证支撑,促进理论成果向办案规则、治理机制和制度完善转化。围绕办案实践,专家建议,应完善线索发现、调查核实、执法司法衔接、跨区域协作等机制,在网络空间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深化系统治理与协同治理。 会议认为,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协同支撑。下一步,应以检校协同为抓手,搭建常态化学术交流平台,深化基础理论、重点领域和支持体系研究,拓展数字检察、涉外检察、文化遗产保护等新兴领域研究,推动形成更多原创性、实践性成果,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和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持。 【检察日报】立足实践探究前沿 积极推动检察学学科建设
4月19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在海口正式发起筹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施行后,国内首个聚焦营商环境与法治宣传教育交叉领域的专业智库平台,标志着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添重要智力支撑。 2025年12月,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启动,制度型开放进入实质性阶段。境内关外政策交汇、国际国内规则叠合,市场主体的规则预期与权益保障不仅依赖制度设计的完备性,更取决于法治认知的普及深度与规则实施的社会共识。 正是回应这一时代课题,由西北政法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院与海南省开放型经济研究会牵头,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融媒体学院)、华东政法大学韬奋新闻传播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海南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共九家单位共同发起筹建研究院,致力于打造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知识中介。 签约仪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指出,全民普法四十年是法治史上的伟大创举。他特别强调,在自贸港语境下,法治宣传教育需实现“全民基础普法、精准规则教育、国际法治传播”三个层次的统一,研究院作为立法精神与地方实践之间的连接枢纽,正是“纸面之法”转化为“行动之法”的关键一环。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剑华表示,高水平开放越深入,法治化营商环境越重要。他希望研究院能够成为对接国际规则的法治智库、企业合规经营的“法治医生”,真正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从政策倡导走向社会行动。 法治智库的落地,最终要依靠高校的学术支撑。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赵万东结合学校在中亚法治研究、企业合规服务等领域的扎实积累表示,研究院将把课题立在开放前沿,把人才育在实践一线,把法治文化传向国际舞台。 会上,九家发起单位共同签署共建协议,“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多语种智能教育平台”正式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大学生法治宣讲团同时获授旗。据介绍,研究院实行轮值理事长制,秘书处常设海南,每年将系统推进法治宣讲、课题研究、合规指导等五项重点工作。 在随后举行的首届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围绕制度创新、涉外法治、数字治理、国际传播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专家一致认为,研究院的成立恰逢其时,必将为海南自贸港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营商环境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与人才动能。 【法治日报】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办 【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筹建签约 【三沙卫视】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研究院发起筹建签约仪式在海口举行
4月25日,第一届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研讨会暨征文大赛颁奖典礼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本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指导,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该校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等多单位联合承办,聚焦检察学学科发展与公益诉讼实务前沿,汇聚全国80余位检察实务界、高校及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共研学术议题。 开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主任常安主持。该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范九利在致辞中表示,本次研讨会是推动新时代检察理论创新的重要实践,学校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化检校协同育人、协同研究,助力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检察公益诉讼相关研究要坚持实践导向与问题导向,强化检校合作与成果转化,为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筑牢理论根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介绍了陕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践成果,提出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推动实务经验向理论成果转化,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经验。 开幕式后,征文大赛颁奖典礼同步举行,与会嘉宾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奖,常安副校长宣读获奖名单,充分肯定本次征文大赛的学术价值与人才培育意义。 主题研讨环节,多位实务专家与学者围绕检察学自主概念体系建构、学科知识谱系、网络公益诉讼、基层公益诉讼监督、区域环境公益诉讼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来自多地检察机关及高校的参会人员,结合办案实践与学术研究,分享前沿观点、剖析实务难题。评议嘉宾从学术规范、理论深度、实务对接等角度,为相关研究提出优化建议,助力检察学研究提质增效。 研究生论坛为青年学子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来自国内多所知名高校的博硕士研究生,围绕生态环境、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的热点问题分享研究成果。点评专家充分肯定青年学子的学术潜力,鼓励其立足实务、夯实理论,提升学术研究的严谨性与针对性,培育检察公益诉讼领域青年学术人才。 闭幕式由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张学龙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挂职副厅长、西北政法大学期刊社社长、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付玉明教授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会议研讨深入、成果丰硕,达成多项学术共识,未来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拓展数字检察、涉外检察等新兴领域研究,推动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提升成果转化效能。 此次研讨会搭建起理论界与实务界交流互鉴的优质平台,有效推进了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对深化检校协同、服务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将持续发挥专业研究优势,打造集科研、教学、实践于一体的高水平法学研究基地,助力国家公益诉讼法治建设。 【中国日报网】第一届检察学学科建设与检察公益诉讼前沿问题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
新闻传播教育如何与行业前沿同频共振?学生如何在校期间就能触碰到真实的职场脉搏? 4月29日下午,“群众第一课”职场能量包首场高校行活动走进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这不是单向输出的宣讲活动,而是一次媒体、高校与新兴行业之间的深度“能量交换”。 本次活动由群众新闻网与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共同主办。作为该系列活动的首次高校之行,首站选择了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旨在将主流媒体资源与高校人才培养深度融合,为在校学子搭建起连接校园与职场的桥梁。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王森、院长陈琦,群众新闻网总编辑沙莎,以及学院和媒体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陕西子午时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冯帅、子午时空无人机培训学校校长李杰等企业代表也应邀参加。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陈琦在致辞中表示,面对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的行业趋势,高校人才培养亟需与一线实践深度对接,此次与群众新闻网的互动正是推动产教融合的一次积极尝试。 群众新闻网总编辑沙莎围绕传媒职业素养与行业前沿趋势展开授课。她结合自身从业经历,从内容生产逻辑的迭代、主流媒体如何拥抱新技术等角度切入,与现场师生分享了对当下新闻传播岗位核心能力的观察。 活动现场穿插了三轮抽奖环节,以轻松互动调动氛围。奖品均由群众新闻网及合作方提供,涵盖新媒体工具礼包、行业培训名额等。 除授课与交流外,陕西子午时空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了无人机培训的具体情况。随着无人机航拍、低空数字采集等技术在新闻报道中日益普及,相关实操能力正成为传媒人才的职场加分项。 群众新闻网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新闻”客户端的核心价值与产品业务进行了系统介绍,帮助在场学生更直观地了解主流新媒体平台的运营逻辑与岗位需求。 作为陕西省重要的主流新媒体平台,群众新闻网近年来持续探索“新闻+服务+育人”的融合发展路径。此次走进西北政法大学,是该系列职场服务活动的一次具体落地。下一步,双方将继续在人才培养、内容共创、实习实践等方面加强协作,助力新闻传播后备力量成长成才。 【群众新闻客户端】“群众第一课”职场能量包首场高校行走进西北政法大学:https://app.sxdaily.com.cn/sxrbs/site1/mweb/ja9id/content_20016834.html?xyt=1777513100695